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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故乡-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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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继续向前走,走入了遮天蔽日的森林里。寒气逼入骨头缝里了,尽管还是秋天。这里应该属于舍伍德森林的一部分,是原始森林,是当年罗宾汉等绿林好汉们出没的地方。劳伦斯从小就迷恋罗宾汉的故事,为原始森林和田园景色的败落而伤感。后工业时代的诺丁汉一带又恢复了其盎然的生机,这铁路两旁的森林就是见证。在这个仲秋里,森林外阳光和煦,晴朗明媚,森林里则是一片水雾蒸腾,阴气逼人,教人不得久留。我的头发似乎在滴水,我的鞋早已被雾水打湿。脚下是尺把厚的落叶,松软溜滑,四周的树干上爬满了青苔,那青苔似乎很有些年头了。有趣的是,青苔全附着在阴面,朝阳的一面则干爽得多,说明这密实的林子里也能透进些阳光来。我走出那林子,脚下是一地一地的松塔和橡子,就那么自生自灭,任人践踏,碾成泥灰。这太奢侈了,对来自一年七次遭受沙尘暴袭击的北京的我来说,这简直是暴殄天物!于是我捡了一颗饱满的红棕色橡子带回家,准备种在自家的小园子里,让它在我的窗前长成参天大树,再结出一地的小橡子来。我将命名它为劳伦斯之树。    
    写到这一段时,北京已经是深秋了,离我采这颗橡子整整有一年的时间了,它在我的行李箱里躺了一年,从英国带到美国,从美国带到德国又带回伦敦,才真正来到了北京。估计要种它也要到明年春天。但愿它没有枯萎,依旧能在我的园子里成材。带回的记忆可以模糊,书籍会变脆发黄,照片会褪色,只有这颗橡子是活生生的种子,会发芽长叶,生出一片绿阴。我经常想,我研究劳伦斯文学,它就成了我心中的一片小小绿地,让我得以“偷得浮生半日闲”,摆脱汹汹世界的纷扰,在此耕耘歇息。将来我再能在自己的窗外种上一株劳伦斯故乡的橡树,那将给我带来怎样大的享受和慰藉。书界朋友表扬我说劳伦斯作品有我这个身兼作家的人来翻译,译本传神,是劳伦斯的幸运。可他们哪里知道,劳伦斯文学压根儿是我的支撑,应该说没有劳伦斯文学就没有我的今天翻译劳伦斯文学为我赢得了书界的认可,进而才有了人们对我创作的认可。而通过研究劳伦斯文学和劳伦斯的生平,我的文学视野扩大了,我对人的心灵探索逐步深入,审美的洞察力渐渐敏锐。这一切互动都不断更新着我,这种更新是生命意义上的更新,更新的是生命的底蕴。研究翻译传播劳伦斯,实则得其沾溉,得以附骥,这才是我与劳伦斯文学的关系。因此我要好好浇灌那棵劳伦斯之树,实则也是在浇灌自己的心灵之树。    
    


第二章 走进心灵的山水走进山水(1)

    走出森林,走出布林斯里煤矿遗址,拐上了那条通往曼斯菲尔德的大路,按照地图的指引,朝安德伍德小村走去。我知道,过了安德伍德小村,就进入了真正意义上的“我心灵的乡村”。这片山水竟然润泽了劳伦斯三部长篇小说,每部小说里都有对这些景物的详尽描述,每部小说里的人物都与这里的山水息息相关,这真是生命之山水,艺术之山水。我必须走进去,让它润泽我的心灵。    
    这一路有好几英里远。一片片村落镶嵌在绿色的牧场和秋耕后的田野中,起伏错落,娴静淡雅。这就是我从伊斯特伍德小镇的高处看到的那些影影绰绰的景物,现在我则来到了这片风景之间倘佯。这里是少年劳伦斯心目中的老英格兰乡村,田园牧歌般的地方。我相信,劳伦斯当年一定经常从这里走过。    
    劳伦斯的父亲年轻时不仅是个出色的交谊舞高手,还是个音色优美的唱诗班成员,路边的布林斯里教堂就是他一展歌喉的场所。我从这座小教堂走过,透过简朴的木头门能看到教堂墓地里青草间的石碑,能看到那座黯淡的石头建筑,几百年了,一直矗立在那里。这一带在劳伦斯的小说《牧师的女儿们》中被称作阿尔德克罗斯,可能这篇小说中的教堂就是以这座小教堂作为原型的。那时的教堂置身于荒芜的新兴矿区里,农舍和田野杂乱无章,衬得这寒酸的小教堂愈发简陋。在这些辛苦度日的矿工和新兴的商业主们的住宅区里当牧师实在是个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因为这些人缺少文化教养,更缺少虔诚的宗教信仰,他们对牧师抱以嘲弄的态度。而牧师本人家境远非优渥,自己的孩子还穿着不合身的旧衣服上教堂呢。可以想象这座教堂当年的情景,一定是寒伧可怜的。但这里毕竟是这一带人们的文化中心,算得上残酷的工业化时代一处净土了。    
    过了小教堂,我向一群孩子打听去安德伍德小村还有多远。那些孩子听说我要步行去,吃惊地说:特别远,有好几英里呢。我说没关系,我能走。我一定要用自己的脚步好好丈量这一带,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夯实的感受,感受这里的天空和土地,感受这给了劳伦斯灵感的“地之灵”。再说了,在如此恬静清丽的乡村里漫步,这本身就是一种难得的享受。这一带逐渐繁荣起来,与很多城里人来此定居也有关系。随着采矿业停产,这里恢复了一百多年前的田园风光,加之物价房价便宜,成了人们退休养老的好地方,路边的房子和园子都建得赏心悦目,应该说是劳伦斯心目中的英国乡村了。这样的风景比起英国城乡交界带的所谓“郊区”来,真是天壤之别。走遍英国,发现最丑陋的地方就是那种郊区,而那正是奥威尔半个世纪前愤怒嘲弄过的。半个世纪之后情景依然。而劳伦斯早在近一个世纪前就谴责过这种郊区了。劳伦斯的态度似乎很明确:要么是体面的城市,要么是美丽自然的乡村,那种城乡交界部是最令人发指的地方。当年的伊斯特伍德就不幸沦落为丑陋的城乡接合部,因此最令劳伦斯厌恶。“他恨它。看它一眼都会让他厌恶。”劳伦斯的妹妹阿达这样说。劳伦斯恨的不是自己的故乡,而是当初故乡所代表的“人造的英格兰”。    
    所幸的是,现在这里的景色虽属“人造”,毕竟不再丑陋。劳伦斯应该欣慰了。劳伦斯去世前最后一次返乡,已经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他是拖着羸弱的病体最后一次亲近自己心中的故土的。那一次他看到了更加恶劣的环境破坏,看到了那些本该生机勃勃的同龄人的精神萎靡,当年的小学同学,不过才40来岁,可他们就那么交代了,萎顿下去了。在散文《还乡》中他写道:“我既感到归乡的迫切,又感到十足的厌恶……不管你走到哪里,都会感到人类的肮脏。”环境在恶化,人与人的关系在这个背景上在恶化,人的心灵与肮脏的环境互为表里,这是一个怎样堕落的年代。劳伦斯只能伤感地转回身,厌恶地最后一次离开故乡。“人们被迫回头搜寻自己的灵魂,寻找一条新的生命之路。”是的,这心灵的故土,这让劳伦斯朝思暮想的故乡,彻底让他伤心了,在他眼里所有的堕落都是生命的堕落。于是他回意大利去,在那里书写了一部惊世骇俗的生命之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在这部成人的童话中,生命终于在丑陋的“人造的英格兰”大地上复苏、张扬,而那个真实的背景正是他的家乡矿区,劳伦斯至死都将家乡紧紧地揣在怀里焐着!    
    在另一篇怀乡散文《诺丁汉矿乡杂记》和幻想小说《生命之梦》中,劳伦斯曾畅想过一个美丽纯净的故乡该是什么样的:天国般的金色夕阳辉映下的小城和乡村。今天我似乎就走在这样的地方。走在这里,我真正感到“环境保护”这样一个词是多么苍白和无力。我为人类找不到更确切的词语言简意赅地表达其所指而哀伤。人类对自然至高无上的感情和血肉相连的情分是不能用一个“环保”来表达的!劳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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