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ychosis。于是这个可以明辨原型但又似是而非的小说化了的真实之地,因为经过了劳伦斯灵魂的过滤而成为更为接近真实的真实,从而比多少数字和档案照片组成的历史都更有说服力地向世人展示其真实。这个真实远远大于故乡物质和地域的存在,因为它是故乡灵魂再生的源泉。源头活水,远胜汪洋。对此劳伦斯的话则更朴素有力:“小说当然不是真实,但它常常可以比仅仅重复事实而更接近真实。”
所以“左派作家”们闹腾一阵子就偃旗息鼓了,而劳伦斯的文学流传了下来。
劳伦斯的创作是这样与故乡难解难分,驱使我非要亲历他的故土不可。而使我对他的故乡魂牵梦萦的又决不仅仅是他的小说对故土乡景和风物人情的逼真再现,更是他凸现故乡之灵的魔力,这种魔力让我产生一种“接气”的感觉,感到他的故乡之灵是被他的灵魂之“气”所弥漫着。
于是我一次次从客居的诺丁汉来到伊斯特伍德附近游荡,与其说是访古,不如说是对劳伦斯心智的造访。这当然还要感谢他的故乡人民把那些百年的房屋街景保护维修得那么好,来访者才得以触景生情。不过我知道这种保护本意上并非仅仅出于热爱劳伦斯的缘故,而是出于西方人珍惜保护古迹的共通的心理和习惯。一座房子能不拆毁就不拆,即使它不是什么文物。说到底,什么叫文物?能让大多数人感兴趣的历史遗迹自然算文物,但那些对一条街的居民或对一家人来说有纪念意义的建筑,对这些人来说其文物价值并不低于那些公共的文物。推而广之,都从个人感情的角度出发爱护传统,一座城市和集镇的面貌就较完整地保护下来了。一个人的故园说到底不就是那些从小到大相濡以沫的环境?如果没了这些,不就等于没了故乡?
欧洲人这种保护古迹、仿制古迹、利用古迹的天性几乎在各个国家都能体现出来。我去过的德国等西欧北欧国家,甚至俄罗斯和捷克(由此我推断东欧国家都是这样,至少我看过一本上海摄影家拍摄的讲述欧洲咖啡馆的影集,居然布达佩斯的古老咖啡馆在欧洲名列第一),那里的城市也是这样,让人总是生活在怀旧的氛围中,似乎随时可以同祖先对话。
劳伦斯的故乡很是得益于此。这些普通的红砖老屋真叫硬朗,支撑到现在还很结实耐用。不少住家小楼上现在还保留着建造时用水泥筑上去的日期,如1879年云云,那真是祖屋了。他家住过的五处小楼,三处仍住着居民,一处变成了小旅舍,里面陈列着劳伦斯少年时代的用品和全家福照片招徕游客。他的出生地小楼则被镇政府买下来改作劳伦斯故居展览馆。他与德国女人私奔前断情的未婚妻露易·布罗斯家的村舍在伊斯特伍德几英里开外,是小说《虹》的原型,同名电影在那里拍摄,鸟语花香,景色如故。那房子连带那个村庄和附近的运河都被列入“劳伦斯故乡”的版图成为观光胜地。最近英国BBC电视台和诺丁汉晚报报道了小楼的内景和历史,小楼又一次转手标价出售,房价达15万英镑,是同样村舍的两倍多。幸哉,劳伦斯。幸哉,劳伦斯研究者。幸哉,这古朴的劳伦斯故乡。
第一章 伊斯特伍德图书馆——永恒的开始
劳伦斯故乡之行开始于飘扬着绘有劳伦斯头像旗帜的镇图书馆。劳伦斯就在小镇的上空俯视这一切。
劳伦斯目光炯炯的头像旗帜迎风招展,向世人宣告着,这是一个旷世天才的故乡。劳伦斯1926年拖着孱弱的病体最后一次回家,在集市上流连忘返,怎么也看不够自己生长于斯的小镇。他是要多看几眼的,因为他是英国的逐客:从1915年《虹》遭查禁焚毁后他的小说就无法在英国出版了,作品几乎全在美国出版。作为一个作家,自己的作品无法在自己的祖国出版,他只能做一个异乡客了。1919年他和弗里达离开英国远走他乡后几乎再也没回来过。1926年,他可能知道这是此生最后亲近自己的故土,不过他不知道此后英国还会给他两次更大的污辱(画展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遭禁)。从此驾鹤西去,最终骨灰都没回来。70多年后,他终于得以俯瞰自己“心灵的故乡”了
图书馆里设有劳伦斯专室,收藏了大量的劳伦斯作品、手稿和有关劳伦斯的专著等。
专室门口矗立着劳伦斯的半身雕塑,是从法国南部的旺斯劳伦斯墓地迁移来的。
据说,劳伦斯逝世前一周,大作家威尔斯对他表现出殷殷关切之情,亲自联系美国雕塑师戴维逊赴法国旺斯,在劳伦斯的脸上脱胎了一座头部雕塑,制作过程对濒死的劳伦斯来说痛苦不堪,但他坚持了下来,留下了一具骨瘦如柴的头像。我以为见到的就是这一座浸润着劳伦斯血肉灵魂的雕塑。但回来一查资料发现这是另一位雕塑师的作品,不禁心中怅然。这座雕像与劳伦斯的血肉之躯没什么关系,只是雕塑师根据劳伦斯的照片和临死前的雕像创作的“作品”而已。如果那一座脱胎于劳伦斯面部的头像矗立于此,无疑是最具震撼力的。但这一座总算是有意义的,它矗立在劳伦斯在旺斯的墓地前栉风沐雨陪伴劳伦斯的遗骨长达五年,直到1935年其遗骨从墓地中启出火化并运往美国新墨西哥重新入土(骨灰却不知去向,葬在新墨西哥农场上的骨灰后来被证明是别的什么灰)。
专室里还陈列着劳伦斯16岁中学毕业后在诺丁汉的一家假肢厂当职员时用的办公桌。那是一张有很多个抽屉的棕色“两头沉”桌子,纯木制成,依旧结实油亮。应该说还是少年的劳伦斯,每天天不亮就出发在漆黑的田野中走两英里路搭火车翻山越岭赶往诺丁汉,一天工作12个小时,晚上8点下了班急匆匆步行奔火车站赶末班火车,下了车还要摸黑走上两英里田间小路才能到家,真称得上是“披星戴月”、“跋山涉水”,为的是一周13先令的工资(当时20先令等于1镑)。那个时候诺丁汉到伊斯特伍德还未通电车和汽车,最便宜和便捷的交通工具是火车,但火车站在两英里开外的纽索普镇。英国的秋、冬和春天一连三个季节都是多雨阴冷寒风凛冽的天气,冬天还会下雪。对一个体弱多病衣着单薄的穷家少年来说,在这种天气下跋涉是十分艰苦的。他13—16岁的三年里在诺丁汉中学读书时每天都这样往返于诺丁汉和伊斯特伍德之间。那三年每周六天的赶路搭车和繁忙的课业已经令孱弱的伯特痛苦不堪。他长期严重咳嗽,如此几年的奔波严重损害了健康,埋下了重病的祸根,他终于在苦干工作三个月后染上了肺炎,几近病死。这张桌子是少年伯特艰苦挣命的见证。
第一章 伊斯特伍德诺丁汉街与教堂
诺丁汉街与教堂
走出图书馆,会看到人行道上画着一条蓝线,这是著名的劳伦斯故乡导游蓝线 —— “The Blue Line Trail”, 此种做法由美国人在波士顿首创。沿着这条蓝线,不用导游,游客就可以自由地寻找到与劳伦斯有关的一切景点。
著名的“诺丁汉街”,是诺丁汉市通往郡西部的一条交通要道,长达数英里,在小镇的这一段是镇上惟一的一条商业街,如果不是因为街两边一楼店铺的橱窗里陈列的是现代商品,如果没有川流不息的现代款式汽车和现代装束的行人,如果没有这些,只看那古旧的红砖小楼,看那些朴素的小门洞儿,这条从来就没有拓宽过的窄街一定会让人产生时空的错觉,说是倒退了70年也行,100年也行。这古老的维多利亚和乔治风格的小镇街景竟然和我看到的历史照片那样相似!
对这座小镇和商业街活灵活现的写照集中在劳伦斯一部口碑平平的长篇小说《迷途女》中。那等对市井生活的素描,受了班奈特同样描写中原小镇的小说《五镇的安娜》的启发,但远远超过了班奈特,委实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给这小镇起了个名字叫伍德豪斯,意为木屋小镇。伊斯特伍德的丑陋与繁华,肮脏与委琐,全在此得到了逼真的记录。
《迷途女》虽然不是劳伦斯的名著,但在全景记录小镇风情和市民生活方面却超过了《儿子与情人》,后者更注重对人心灵的透视和对矿工之家生活的再现。如果将两者一起读,这样就能从外到内对20世纪初的小镇生活有一个全面的把握。从这个意义上说,《迷途女》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