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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故乡-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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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伦斯此时还是个天真的大男孩,与杰茜的交往不过是他青少年交往中的一部分,加之从小在女人们强烈的宠爱中长大,造成晚熟,因此对杰茜还是停留在青梅竹马的认知上,感到杰茜不过是他的又一个姐妹而已,似乎没有“情窦初开”的感觉。劳伦斯此时对女人的感情完全寄托在母亲身上!强烈的母爱早已无形中种下了“恋母情结”的祸种。可怜的杰茜怎么能懂得这一点?甚至连劳伦斯自己也不曾意识到这种情结,但他就是冥冥中依恋着母亲,是妈妈的乖儿子。母亲对他来说就是所有的女人。对两性之事劳伦斯此时全然懵懂。    
    但杰茜则不同,这个早熟的“丑小鸭”有着变成天鹅的资质,但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乡村小知识分子家里根本没有受到重视。她敏感地发现劳伦斯非同寻常,把劳伦斯当成了她的精神支柱。交往伊始就开始记笔记,把他们的交往特别是劳伦斯带给她的非凡印象记录了下来。日后劳伦斯创作《儿子与情人》的初稿并请她提意见时,她将劳伦斯的自传部分与自己的笔记进行了核对并依此纠正劳伦斯记忆不准的地方,为该书提供了准确的原料——杰茜是把艺术与真实看做一体的。    
    但杰茜注定守不住她的初恋情人,因为她是在单相思。劳伦斯不过是把他当成一个姐妹。    
    劳伦斯在21岁临上大学前似乎终于长大了,意识到杰茜对他的感情是不同于自己的姐妹的,便提出:他们并不是情人,应该减少交往。    
    杰茜在那一刻感到自己的心凉透了,她后来回忆道:那一刻,她感到生命扼死胎中般的寒彻。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劳伦斯上大学后,他们不仅没有停止交往,关系反倒更近了。劳伦斯和杰茜共同学习法文和哲学,切磋诗歌和小说写作的技艺。估计此时劳伦斯是放下了心理负担,明确地把杰茜当成文学上的朋友对待。另外因为劳伦斯上大学较晚,同班同学年龄都比他小,在他们中间他很难找到朋友,更难找到像杰茜这样爱好文学的同龄朋友。    
    大学里的课程他压根儿不感兴趣,因为他这个时候不仅写诗歌和短篇小说,还开始了长篇小说《白孔雀》的创作,正是创作欲望极盛之时。本来他可以选择读按照伦敦大学标准设置的三年学位课程,这样他毕业时就可以拿到伦敦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有了学位,他以后找工作就自由了,至少可以教中学。但若拿学位,就必须花时间和精力去学拉丁文,还要多上一年学。他为了自己的文学兴趣,毅然选择读两年的小学教师资格课程,宁肯毕业后当小学教师。这样他就可以少读一年书去工作,还可以躲避大而无当的拉丁文课程,同时他可以多选两门自己喜欢的课程,他选了法文和植物学。可见21岁的劳伦斯此时考虑的不是将来的仕途或一帆风顺的工作机遇,而是自己喜爱的文学和生活。他居然放弃学位课程,这在一般人眼中实在不可思议。    
    但他和杰茜在这段时间里一起读了大量的欧洲文学和哲学名著,他们的法文水平有了很大的长进,这是有案可稽的。杰茜当然不愿失去劳伦斯这样优秀的男子,她可能觉得劳伦斯还是在耍小孩子脾气,似乎仍对劳伦斯抱有令其回心转意的幻想。那是劳伦斯21—23岁的阶段,杰茜正值19—21岁的花样年华。人们后来经常把21岁时的劳伦斯和21岁时杰茜的照片放在一起:那时的劳伦斯面庞白净,明眸皓齿,是个翩翩少年;杰茜则粉面红唇,温柔娴静,目光中透着小镇人少有的智慧,俨然大家闺秀模样。天知道如此简陋的小镇子上怎么会出现这样一对郎才女貌的优秀青年。用俗话说,他们确实很般配,走在一起没人不相信他们是一对恋人。连他们两家人都对此毫不怀疑,莉蒂娅还在想法拆散他们。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自己内心的矛盾和期盼。    
    但他们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是,杰茜成了劳伦斯文学起步的福星。    
    1907年,劳伦斯经过杰茜和露易的同意,分别用他们三个人的名字和地址将自己的三篇短篇小说投寄《诺丁汉卫报》参加该报的圣诞征文,意欲一举夺取全部三个奖。最终以杰茜的名义投寄的小说《序曲》获奖。劳伦斯的写作初见成效。    
    1909年,劳伦斯到伦敦郊区的克罗伊顿当上小学教师后,仍旧忙于暗地里写作,但不敢公然向杂志投稿,生怕投稿失败惨遭同事嘲讽,于是又托杰茜将自己的几首诗歌投给伦敦的文学杂志《英国评论》。杰茜替他投了稿并在信中说明“作者过于腼腆,羞于和杂志打交道”。    
    结果一举中的,劳伦斯的一组诗歌在那期杂志的头条出现,占了杂志前六页。日后劳伦斯回忆说:“那女孩子就这样轻而易举把我推上了文坛,就像一个公主为轮船剪了彩,船就从此下水入海一样。”    
    


第一章 伊斯特伍德第四个家——爱的死亡与再生地(2)

    1909—1910年的劳伦斯可以说是志得意满。《英国评论》是一本很权威的专业杂志,由福特·麦多克斯·胡弗、康拉德和威尔斯等名人创办。在这本杂志上劳伦斯的名字与亨利·詹姆斯、哈代、高尔斯华绥等并列出现,意味着一颗新星的发射。杂志主编胡弗惊呼发现了一个天才——“如同在弗吉尼亚的黑人中发现了一个绅士”一样感到惊喜。    
    胡弗后来回忆说:他读了劳伦斯写的《菊香》的第一段,就断定这个外省小子是个大手笔,立即将稿子放入待发筐里,然后去参加一个名流荟萃的文学界聚会。他向人们讲了自己的新发现。大作家威尔斯立即大叫:“嘿,福迪又发现一个天才!他叫劳伦斯!”随之在场的两个出版商马上向胡弗要求劳伦斯首部小说的第一审看权。    
    胡弗立即约见劳伦斯并急切地将劳伦斯“展示”给伦敦的文学界。劳伦斯像展品一样被推向一个个聚餐会和茶会,见到了威尔斯、叶芝和庞德等名家。出乎人们意料的是,这个劳伦斯虽是一介寒士,但一表人才,气度轩昂。他的才华、学养和风度(尽管衣着寒酸)使他与这些上流社会人士的交往立即超越了阶级的障碍——他居然讲一口没有太多口音的标准英语,这在维多利亚时代是进入上流社会的通行证(即使在今天,这似乎还是衡量一个人知识水准的隐性标准);他还讲一口流利的法语和简单的德语;这个矿工的儿子居然对欧美文学和哲学了如指掌。他是一个奇迹,在伦敦文学界像一个身穿贫儿衣服的王子重返王宫一样。    
    一年多的时间里,《英国评论》推出了劳伦斯的三组诗歌和一个短篇小说,这种发表频率实数罕见,因为他们认为劳伦斯是天才。    
    更为重要的是,劳伦斯的长篇处女作《白孔雀》受到胡弗的赏识并经他的手推荐给信誉较好的海尼曼公司。海尼曼不仅同意出版还与美国一家公司签约准备出美国版。    
    在一波波接踵而来的对劳伦斯的惊喜或褒贬中,似乎只有《英国评论》的接任主编诺曼·道格拉斯看得最清楚。他说:“人们普遍认为劳伦斯是个愤世嫉俗者,这看法错了。他天性坦诚,像孩子一样好奇。他的心灵压根不复杂。他对待大地上普通的生灵报以温情和礼遇……他这人身上有股子自然气息,也就是泥土气。”    
    这正像以后弗里达对劳伦斯的评论:“人们似乎发现很难理解他。可能这是因为我们太习惯于拐弯抹角地获取印象了,一旦过于赤裸直接地接触点什么反会感到刺痛,读劳伦斯的作品就是进行这种赤裸直接的接触。”    
    这段时间里,似乎杰茜和劳伦斯之间的恋人关系又恢复了。胡弗自然把杰茜看做劳伦斯的女友,邀请她和劳伦斯一起到伦敦参加文学界的活动,劳伦斯顺便带杰茜游览伦敦,进剧院看歌剧。此时,劳伦斯与其他两个智力不凡的女性恋爱未果(艾格尼斯·霍特和海伦·霍克),冲动之下向杰茜提出做爱。杰茜本就盼望劳伦斯回心转意,认为这是劳伦斯的正式求婚,欣然以身相许。但其结果令劳伦斯失望——他感到杰茜像个修女,毫无性的激情。而劳伦斯在强烈母爱的笼罩下时间过长,对两性合卺不过停留在书本知识上,根本缺乏本能的冲动。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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