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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故乡-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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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工们下酒馆喝酒是为了继续伙伴间的亲情。他们无休止地聊天,但聊的多是奇观异闻,而非真事儿。他们下酒馆、离家下井,要逃避的是艰苦的现实——老婆,钱,唠唠叨叨,家庭必需品。    
    ——《诺丁汉矿乡杂记》    
    可对一个知识分子妻子和一个半文盲丈夫来说,这种逃避和主宰必定酿成悲剧。我还记得那部表现劳伦斯生平的轻歌剧,作者和导演怀着巨大的同情和理解把莉蒂娅和亚瑟都塑造成完美的人,但因为阶级和教化的隔膜他们永远形同陌路又偏偏要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我在想,如果亚瑟和莉蒂娅是邻居,或许他们会相处得很好。莉蒂娅可能甚至会同情亚瑟的家庭,帮助他的孩子学习文化呢。可因为他们是夫妻,结果却要反目成仇。    
    三桶酒吧门前的小广场是小镇东边的集市,集市上不仅进行农副产品和日用品交易,还有劳工交易,有杂耍和游艺活动,热闹非凡,市民气十足。《儿子与情人》的第一章里就写到了这个集市:“集上有两组木马,一组靠蒸汽机驱动,另一组由小马拉动。三架风琴在演奏着,时不时会响起手枪的射击声。卖椰子小贩说慕新羯蚰就啡擞蜗诽鞯慕猩臀餮缶蹬鞯募饨猩似鸨朔!崩吐姿勾有【拖舶飧龅胤剑抢锔跤舻耐甏戳饲缚墒幕独帧�1926年他最后一次回故乡,尽管身心疲惫,他还是舍不得离开,直到身体支持不住了才罢。    
    劳伦斯家里的气氛是郁闷紧张的,即使有爱,也是母子之间畸形的关爱,这种浓烈的感情交流只限于母子之间,它不可能将整个家庭包容。劳伦斯的女友杰茜·钱伯斯初次来到沃克街的劳家,就感到这屋里气氛怪异,令她害怕。原先以为这家里最可怕的是伯特那个酒鬼父亲,来了之后才发现,那个酒鬼父亲整个白天和晚上都不在家,正如劳伦斯告诉她的那样:“你永远也看不到他,他几乎就不怎么在家。”可怕的是伯特那个奇特的母亲莉蒂娅,是她的情绪影响着这个家,让人感到难以将息。这股奇特的情绪来自对英年早逝的二儿子的哀思,对酒鬼丈夫的仇恨和对最后一棵精神稻草——小儿子伯特的强烈关爱和依恋。可以想象这样一个黑衣黑裙中枯瘦但美丽的女人,一双黑亮的大眼睛闪烁着忽而哀怨,忽而仇恨,忽而警觉,忽而温暖的光芒,那是多么令人不安和恐惧。这道目光扫射着这个家的每一个角落。于是,包括这个女人自己在内的家庭成员,只能到外面去寻找欢乐了,那里有人与人之间热烈的交流。她和儿子是在喧闹的集市上找到了快乐,亚瑟是在集市边烟雾缭绕的酒馆中寻到了快活。这个畸形的家庭居然与这个普通的小广场发生着密切的联系。可能是出于这个原因,劳伦斯在《儿子与情人》的第一章中就详细地再现了这个地方。    
    童年的快乐最为记忆犹新,尽管与成年后的享乐相比它是那么微不足道,但它巨大的心理张力却远远超过了任何成年的欢乐。可能是童年过于孤寂,任何一点快乐都像一根火柴点亮黑暗;而成年的痛苦太多,足以冲淡任何快乐。站在“不惑”之年的21世纪的门槛上,回首自己孤寂童年里那些豆粒大的快乐油灯光,足以抵得上一片灿烂的星河,是那么温暖醉人,因此特别同情劳伦斯。    
    《恋爱中的女人》对这小市场有更详尽的描述:    
    星期五是矿工们发工钱的日子,晚上就成了逛市场的时候了。女人们东游西逛,男人们带着老婆出来买东西或跟朋友们聚聚。几英里长的人流拥向城里,路上黑压压全是人;山顶上的小市场和贝多弗主干道上熙熙攘攘,人流如织,挤满了各色男女。    
    天黑了,可市场上的煤油灯却燃得热乎乎的,暗红的灯光照耀着购货的主妇们阴郁的脸,映红了男人们茫然的脸。四下里满是人们叫喊、聊天的聒噪声,人流仍然向市场上厚实的人群源源冲撞而来……    
    他的话剧剧本《矿工的周五晚上》讲的也是周五发薪日镇上人逛集市,消闲的市井故事。    
    莉蒂娅死后亚瑟又活了12年,独身一人,没有再娶。别人问他为何没有续弦,他老实地说:一生中有过一个好女人就够了。可怜的亚瑟!莉蒂娅生下小女儿阿达的1887年开始为了不再怀孕而与亚瑟断绝夫妻交流,到莉蒂娅去世的1911年,这24年他们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而妻子死后到亚瑟1922年去世,这12年亚瑟又是独身一人过来的。对一个男人来说这实在是天大的不公。但这就是他的命。他心里一直爱着莉蒂娅,爱着孩子们。妻子和孩子们也想爱他,但就是爱不起来。特别是伯特,母亲在世时他恨透了父亲。母亲去世后,他开始反思自己的一生,开始痛恨母亲的专横,开始体谅父亲。但此时的他已经浪迹天涯,自顾不暇,无法尽孝道。加之文化的隔阂,他已经无法发自内心地爱自己的父亲了。这真是悲剧,无声无血无泪,但如鲠在喉!    
    


第一章 伊斯特伍德小学校——无奈的起点

    伯特在3岁多点儿就被送进学校上学了,但他无法忍受学校的管制,自顾大哭不止,所以又被送回了家一直到7岁才和妹妹阿达一起上学。在这几年中,他在家自由自在地玩耍,跟母亲阅读并帮母亲做家务活。应该说他良好的教养完全来自母亲的影响,对家务活的娴熟则完全来自母亲的调教。    
    7岁时,他终于正式进了学校,这就是比奥瓦尔小学。学校位于镇外的乡间路上,是一座成弧形的哥特式红砖楼,占据了十字路口的一角。这座有着塔楼,高高的尖顶和烟囱的学校在小镇上算是风格独特的建筑了,与对面的教堂交相辉映,是小镇的文化景点。这所小学校现在已经被命名为“劳伦斯小学”了。马路南边是开阔的谷地,田野间有小路通向钮索普镇。    
    但伯特在学校里并不快乐,开始时他居然又哭了,令母亲大惑不解:“上帝保佑他,他这是哭的哪门子?”伯特会啜泣道:“我不知道。”    
    很明显,那个时候的矿工子弟很是感到“读书无用”:他们的父兄都是矿工,他们知道自己的命运早晚是下井,学习不学习对他们来说区别不大。矿工们视野狭窄,少有教育自己的孩子长大后逃离矿井的——那时矿工的工资较之其他行业要高,他们对此感到满意;送孩子上较好的学校他们也负担不起。以这种心态来到学校,他们的孩子是不可能喜欢读书的。老师为了维持课堂纪律,不得不经常使用藤鞭来制服这些野性十足的孩子。    
    劳伦斯起初也是厌恶学校,因为他在家自由自在惯了,喜欢独自读书和在旷野里玩耍。一上学他感到是被“套住了”。他体弱多病,难以参加体育活动,又因为受到母亲的影响,举止过于文雅——这种举止在矿工子弟成堆的地方是要遭到敌视的,被认为是假装清高,是女性化,他因此经常受那些野孩子的欺负。这种境遇加剧了他对学校的厌恶。    
    最令他难堪的是:他的二哥威廉曾经是这个学校最为出众的学生,别人也希望他像哥哥那么出类拔萃,可他就是做不到。于是又会遭到教师们的批评,说他比哥哥差得太远,甚至说他都不配给哥哥系鞋带。    
    和二哥比,伯特的确相形见绌。妹妹阿达曾这样描述威廉:“高挑个儿,身材健美,一头略为发红的浓密棕发下是一双明亮的蓝眼睛。”这个精力旺盛的小子擅长运动,得过不少游泳项目的奖,还是个跨栏运动员,每次过栅栏门都不开门通过,而是一跃而过。威廉在这所学校里留下了拔尖的纪录,离校后在附近的达比郡和朗利磨坊镇干过几样工作,还坚持自学法语,德语,速记和打字,练了一身的本事,最终到伦敦商界去发展了。伯特与二哥相反,羸弱,内向,不善运动。他怎么可能和二哥比呢?关键是他厌恶学校,喜好自由自在。    
    劳伦斯在临死之前的一篇杂文《为文明所奴役》中再次反思早期强制教育对孩子们心灵的戕害:“男人变得空前地不像男人,更像机器……对一个国家,对英国来说,这是一场灾难。”    
    但是有二哥榜样的压力,有母亲在殷切期盼,他欲罢不能,只能硬着头皮苦读,居然发挥出了自己的潜力,成为了一个优等生,特别在绘画和作文方面成绩优异,他的作文经常被当成范文在学校里朗读。这样的高材生自然得到学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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