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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江格尔》第13回本,第271页,蒙文版,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高原上冲下来的洪流,不是必蚀其谷吗?人们所行和所为,不也反其行者吗?”用自然的哲理、朴素的辩证法,阐述得如此明晰,人如果追求幸福,违背了客观规律,就必然受到自己的惩罚。
土尔扈特人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创造的社会思维和哲学思想,不断变化成新的内容表现出来了,并日趋形成了文明的现代化特征,这些变化中的思维促进了社会生活发展的脚步,又使之创造了土尔扈特人对自然对社会的反映模式和哲学思想。
原来以部落为中心的氏族社会,被文明社会的潮流不断地侵蚀冲击,瓦解了部落的氏族制度和氏族社会形态。作为土尔扈特人要在旧有的环境中建立文明社会的结构,把旧有的部落氏族制度、文化结构、社会形态抛弃、摧毁得越彻底,新创造的文明社会受到的羁绊就越少,新的哲学思想,新的文明的社会思维就越有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