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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黄春秋20090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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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说,与经济体制对应的是政治体制;与物质文明对应的是精神文明。这是属于两个层次的问题。政治体制本可包含在广义的精神文明中,属于建设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决议》把它独立出来作为与精神文明建设平列的一个方面,其中大有深意。 
  自从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启动,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几年里,农村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城市允许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城乡经济获得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经济体制改革已初见成效。相形之下,改革政治体制、实现民主却还是停留在领导人的讲话和报告中,没有什么具体措施,相反在实践中还不断违反民主原则,不断开展批判不同意见的“反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政治体制改革远远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 
  十年“文革”造成社会沉渣泛起,道德败坏,人文精神失落,世风不振,形形色色的遗毒尚未尽除;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政治体制不利于改革开放,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矛盾丛生,弊病百出,阻碍社会进步。知识分子、思想理论界、文化教育界、社会各方舆论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愈来愈高。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耀邦同志决心起草一个纲领性的、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文件。他不仅亲自主持、直接领导、参加讨论,并且还自己动手改了一稿。《决议》之将政治体制改革突出地作为现代化总体布局的一个重大方面,正是对党内外同志意见的广泛反映,符合了当时经济社会进步的需要,是完全正确的,因而在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获得通过。 
  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改革开放总方针本来是全面改革的方针,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等社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各个方面的改革。但在此后的五年间,我们只抓紧了经济方面的改革,忽视了其他方面的改革。所以,《决议》一再强调改革是全面的,阐述全面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并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中的主要历史教训时宣称:“近来中央着重提出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在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上,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这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中央将经过充分调查研究,作出部署,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 
  这个决策是多么地激动人心! 
  令人万分遗憾的是,这么重要的《决议》通过之后不过三个半月,耀邦同志就被迫辞职。后来,政治体制改革虽然提上日程,却旋即因“八九风波”而停滞。 
   
  根本任务是培养公民 
   
  在新世纪全球化时代,我国有觉悟的知识分子认识到培育公民社会的重要,大声疾呼要加强公民教育,社科院前副院长李慎之甚至想要当公民教员。这,表明了我国社会正在进步。 
  二十年前,就我个人来说,不仅对公民教育的重要性缺少认识,自己的公民意识也是很差的。说来惭愧!在重读当年的《决议》,看到其中将培养公民作为建设精神文明的根本任务,仿佛是个新发现。 
  《决议》第二个问题一开始就有这样的提法: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决议》强调:努力改善全体公民的素质是我国现代化成功的条件。 
  “人的素质是历史的产物,又给历史以巨大影响。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努力改善全体公民的素质,必将使社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使人和人之间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新型关系不断发展,使整个社会的面貌发生深刻的变化。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获得成功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决议》关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的提法,与十二大报告中培养“四有劳动者”有明显的连续性。即令是文字上,本次《决议》同十二大报告中的若干提法也是很接近的。例如:“加强宪法和公民权利、公民义务、公民道德的教育,”“每一个公民都应当遵守公民义务、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等等。 
  其实这些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而提出的对公民的要求,已包含在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与义务之内,是建设民主宪政的重要内容。 
  大家都知道,民主宪政已成为现代世界发展的潮流,而我国谈政治体制改革时却很少涉及民主宪政建设问题。其中的制约因素不言而喻:党的领导。党领导一切,是我国目前政治格局下不可动摇的铁律。《决议》在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要遵守宪法的时候谈到了党员,也只能含糊过去。例如说“公民都要遵守宪法,党员还要遵守党章。”这当然是对的。有意思的是,这句话中的两个字:“都”和“还”,什么意思呢?不是说党员也是公民,也要遵守宪法;不仅要遵守宪法,还要遵守党章吗?后面接着说法纪面前人人平等,绝不允许有任何特殊人物,也是指党员和党政官员的。但是却到此为止了。建立民主宪政制度,实行“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与党委的关系如何摆?这个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设想,如果二十年前我们就按照《决议》的要求开始抓公民教育,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我们对公民社会的认识,逐渐形成一种新的现代政治文明,那么,今天中国公民的素质将不会是现在这个水平。 然而,逝水东去,不复西流!历史是不能后悔的。现在重温《决议》,写下这些,既是缅怀耀邦同
志,也是为了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 
   
  精神文明建设与对外开放 
   
  《决议》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中谈到对外开放时,写了这么一段话:“近代世界和中国的历史都表明,拒绝接受外国的先进科学文化,任何国家任何民族要发展进步都是不可能的。闭关自守只能停滞落后。我们……必须下大决心用大力气,把当代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先进的科学技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经济行政管理经验和其他有益文化学到手,并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和发展。不这样做就是愚昧,就不能实现现代化。”又说:“对外开放作为一项不可动摇的基本国策,不仅适用于物质文明建设,而且适用于精神文明建设。” 
  这段话的意思很清楚:不能拒绝接受外国先进的科学文化。着重点在于必须把世界各国先进的有益的文化学到手。 
  自从1978年底提出改革开放,我们就已开始接受外国先进的科学技术,小平同志说每年要派遣成千上万的留学生,都是去学自然科学、学技术科学的。接受外国科学技术早已不是问题,《决议》一再强调接受外国先进的科学和文化,主要强调的实际上是接受外国先进的有益的文化。也就是说,必须下大决心用大力气把当代世界各国的有益的文化学到手,否则就不能实现现代化。最后顺理成章的结论是“对外开放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不仅适用于物质文明建设,而且适用于精神文明建设。” 
  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是一个全新的观念。 
  《决议》没有停留在抽象的肯定对外开放国策也适用于精神文明的表述上,而是具体化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建设。《决议》肯定了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现代政治文明的观念。《决议》在第五个问题中写道:“在人类历史上,在新兴资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形成民主和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是人类精神的一次大解放。”这个观点在整个《决议》中最具世界眼光和现代意识,它一反我们党长期以来对这些西方现代文明理念拒斥和批判的态度,以超越传统意识形态的胸襟,正面肯定和赞扬了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的普世价值。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是又一个全新的观念。 
  《决议》从这里引申出“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中的主要历史教训,一是没有集中力量发展经济,二是没有切实建设民主政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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