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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随笔年度佳作_耿立-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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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作品本可以摇曳生姿、可是却沉到市民的庸常趣味里,不被理解也是对的。比如《武装的姨太太》,本有传奇色彩,又是梨园之趣,可是嫁给外交官后,只是在家庭大小房间的斗气,故事就消沉了。三姨太武功好,是武旦出身。这样的叙述本来有社会纠葛,包天笑却偏偏不。一切与社会无关,不过儿女情长,余者不可多谈。这是他的美学观。而“五四”的作家以为人是社会存在,怎么能够不涉猎社会矛盾呢?后来的新文学越来越激进,越来越革命,儿女伦常倒被淹没了。包天笑被人遗忘,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鸳鸯蝴蝶派不是不关心社会,他们只是视角不同,不用道德的话语讲话而已。像《夹层》写穷人的疾苦,惨矣不可触目。隐痛是有的。《沧州道中》

  整篇写火车所见洋人与乞丐的面孔,未尝不是良心的发现,批判的意识是隐隐的。只是不带党派的意味,是个人独自的发言。那真切感和无力感都有。

  小说《黑幕》谈论出版社只注意社会黑暗诸事,看出文化的世俗观念的强度,忧患的意识还是浓的。《云霞出海记》对几个青年女子不幸命运的描述,笔力不亚于叶圣陶诸人,森然的气息流动在文字间。在塑造这类人物形象和故事的时候,笔触是看客似的。读者从中会有更真切的感受。历史的叙述与市民生活的叙述,倘以中立的态度为之,观众可能普遍接受。自然,叙述者可以有道德的立场与价值态度,隐秘起来的表达,百姓自然是觉得朴实无华,有真切的感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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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新旧之间(3)


  喜欢纯小说的人,会对包天笑的作品觉得单调,似乎少了一点什么。但他结构小说的手段和文字功底,亦不可小视。《一缕麻》的叙述视角和文采,都有特点。其内功比郁达夫、茅盾不差,文字是好的。只可惜情绪一直徘徊在旧才子与新佳人之间,动人的图景竟未能出现。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包天笑和新文人的界限是显然的。没有明显的政党意识和学术偏向,写的故事都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他的文本是新旧杂陈的,现代的语境不太明晰。可是境界是大众式的,迎合大众而不是提升大众。个性的高蹈绝不出现,自我的内心在常态中。鸳鸯蝴蝶派不都是儿女情长,那里的精神朴素得不逾越社会的道德底线。只是过于沉闷,像说书人的陈述,市井的风四散,一切不幸与欢快,过去就过去了吧。

  旧派小说家的弊病可能是在日常性里陷得太深,不能跳将出来,殊乏创意。但他们将古文和大众口语结合起来,形成了新的白话体。那些故事与隐喻有时候让我想起宋词的语境,市井里的繁华与闺房间的清寂都有,在根底上还是古文表达的延伸。士大夫气与市民气一旦合流,酸腐的与灰色的因素也同时涌来,真的是泥沙俱下,美丑杂陈的。三十年代,人们强调大众化的写作,就是看到了这个问题,想寻找一种纯粹的民间体。这个倡导,因为后来掺杂了诸多政治因素,后来的路反与先前的设想迥异了。

  新文化运动后,文人出现了新旧的分化。新文人普遍不喜欢鸳鸯蝴蝶派的文字,将其看成落伍者言。道理不是没有,只是把他们的价值低估了。鲁迅回到北京省亲,给母亲带的是通俗小说,知道那是母亲喜欢的。大众有大众的阅读,精英文人可以嗤之以鼻,可是百姓还是买他们的账,没有办法,文学的生态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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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想,1917年的文学革命,是必然的事,总是要发生的。看多了鸳鸯和蝴蝶,才子与佳人,眼睛也生涩了,于是希望有新的作品出来。而到新文学阵营里的,就有旧派的人物。

  刘半农是新文学的健将之一,写过鸳鸯蝴蝶派的作品。他后来的转向,大可以深究。与古文为敌,是一种什么精神所为,今人未必了然。不过从他的积极参与白话文运动的文章看,对古文和半文言的小说是生厌的。那么说古文有黑色的幽魂,与人不利也有其道理。晚清后的读书人,是有一种厌恶士大夫气的内心在的。刘半农、钱玄同都是这样。因为八股取士的历史长,文章的风格都坏了。他们和周氏兄弟谈天的时候,议论到古文的优劣,对林纾的桐城遗风不以为然。在这些人看来,中国文人那时有两个倾向都不太好。

  一是林纾的桐城气,过于古雅,和今人理趣甚远,不足为道。一是鸳鸯蝴蝶派的市民情调,士大夫和庸民的习气四散,让人沉静到无我中,也是有问题的。问题在于,古文可否推陈出新,注入人的鲜活的气息?深味域外文学的人意识到了此点,走白话文与译介文字结合的路,未尝不是一个选择。

  “五四”那代想象的白话文,和后来出现的语体不太一致。后人渐渐把那代人的思想忘记了。早期白话文倡导者以为,文章与艺术乃“自我表现”,释放精神的潜能。周作人介绍过“美文”,那是中国读书人少有的文体,对士大夫是一种冲击无疑。鲁迅则把自己的文章称为杂文,六朝的短札与日本小品,及日耳曼的玄思都有,和旧式文人的距离就远了。造就新的国文,不能没有这样的创造性的劳作。而李伯元、林纾都有点老旧了。那原因是拘泥于一点,似乎有点问题。周氏兄弟的不凡,是古今中外打开,文章就通达多致、颇有意思。周作人在《古今中外派》中说:

  中国大抵是国粹主义者,是崇古尊中的,所以崇尚佛教是可以的,崇尚孔教是可以的;甚至于崇尚丹田静坐也是可以的,各学校里的许多蒲团可以作证;崇尚灵学也是可以的,除《新青年》的几个朋友以外,大家原都是默许了。

  我不想提倡中国应当崇尚外国的宗教与迷信,但我觉得这种崇尚尊古的倾向,为中国文化前途计,不是好现象。我希望下一世代的青年能够放开眼界,扩大心胸,成为真的古今中外派,给予久经拘系的中国思想界一点自由与生命。

  ——《周作人文选》一卷155页,广州出版社,1996年版周作人后来真的成了古今中外派,鲁迅、胡适亦复如此。他们搞新文化运动,自己是亲自尝试各类文体的。但每个人,都保留一点古风。比如胡适晚年一直研究《水经注》,还抱着乾嘉学派的那一套。鲁迅在辑校古籍时,透着嵇康的风骨。“五四”新文人身上绝少迂腐的文气,他们把古老的语言置于盐水与血水里浸泡着,文字有了火辣的一面。西洋文字里鲜活的自我觉态出现了。

  鲁迅、郁达夫、冰心的白话文里都有古文的成分,可是决没有包天笑那样的老气,和魏源式的古雅也大异其趣。他们不用士大夫的语言来表述思想,总想摆脱一下旧的语言的束缚。比如翻译外国作品,主张直译,要引进新的文化表达式,就是再造新的句法。鸳鸯蝴蝶派也有翻译家,但他们的特点用包天笑的话说是“提倡新政,保守旧道德”。李楠在《晚清、民国时期上海小报研究》中介绍周瘦鹃译莫泊桑《伞》,看出他的士大夫气得要命的地方:

  原作只说乌利太太脸色通红,周译成:“两颊通红,一腔怒火,早从丹田里起来,直要冒穿了天灵盖,把这保险公司烘成一片白地,寸草不留,连这总理也活活烘死在里头。”小报文人的译作充满着传统语汇与腔调,使用负载太多文化联想的陈词套语,给人满篇滥调,而读不出西方原着新鲜的美感,无法传达西方原作的风格与情境。

  士大夫的语言只有古意,而乏现代人的生命质感,是很大的问题。新文化要革的,就是士大夫的命。可是要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大概在1925年,鲁迅在《咬文嚼字》里,就讥讽过翻译中的附会古人的旧习,以为那是不好的。古而且新,有今人的温度,是一些人的渴望。这样的文体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乃一份财富。胡适、鲁迅的深切的地方,就是既保留了古人的智慧,又去掉了读书人的迂腐气。不知道为何,后来的作家都不太有这样丰厚的韵致,似乎故意远离这些,文字越发无味,渐渐和他们隔膜了。只是汪曾祺出现后,古雅的一面和清秀的存在同现,文学才有了爽日的风骨。

  我们现在看鲁迅的小说,觉得与鸳鸯蝴蝶的距离甚远,是真的知识界的文本。如果不是他的出现,我们现代文学,真的没有久远的亮度。鲁迅是超人,他走得远远的,我们跟他不上。他的路,不是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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