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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徒-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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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制度秦朝沿袭战国时的郡县征兵制。从《睡虎地秦墓竹简》所记的情况看,男子17岁“傅籍”,以后根据战争需要,随时可征集入伍,到60岁才能免役。汉朝的兵役制度,曾有几次变更。据《汉书》记载,男子20岁傅籍,此后每年服劳役一月,称“更卒”。23岁以后开始服兵役,役期一般为2年,一年在本郡、县服役,称为“正卒”,另一年到边郡戍守或到京师守卫,称为“戍卒”或“卫士”。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这2年兵役统称为“正卒”。如遇战争需要,还须随时应征入伍,至56岁才能免役。秦、汉还常谪发已科罪犯或徒隶等为兵,称为“谪戍”。西汉除实行征兵制外,还实行募兵制,武帝所置的八校,主要是招募而来。东汉罢郡国兵后,征兵制渐衰,于是也依赖招募。末年,州郡官通过募兵,培植自己的势力,从而酿成群雄割据的局面。

军事训练制度秦朝的军训制度较为严格。秦律规定,射手发弩不中,御手不会驾车,骑士和马匹课试最劣者均要受罚,有关督训官吏及负责选募者也要受罚。西汉军队除演练射御、骑驰、战阵之外,每年秋季都进行教阅,又称“都试”,并按成绩优劣进行奖惩。边郡则常有太守“将万骑,行障塞,烽火追虏”(《汉旧仪》),这种训练带有实战演习的性质。

军需供给军队的武器、铠甲、粮食、马匹,均由国家统一提供。国家设有专门的武库。汉朝设考工令负责兵器的制作,设武库令负责兵器的贮备、管理。有的郡国也设有工官、铁官,负责制作器械,并将它们输入京师。长安城中的武库是国家最大的贮藏兵器的中心。秦、汉时,铠甲已经制式化,均用金属制成,式样因兵种及职位不同而有所区别。秦朝在京城设有太仓,在荥阳建有敖仓,贮备了大批粮食,战时有专官负责补给。汉朝还靠屯田解决军粮的补给。秦、汉时大量使用骑兵,马政成为国之大政。秦朝制订了《厩苑律》等,对马匹的放牧、调教、管理均有规定。汉朝在奖励民间养马的同时,在北边、西边均置苑养马。景帝时有苑36所,官奴婢3万人,养马30万匹;武帝时官马达到40余万匹,为骑兵的发展和对匈奴作战创造了条件。

秦、汉时期,军队统一,军权高度集中,军队的指挥和管理体制严密,兵役制度也较为完善,汉朝大量屯田,为巩固边防和保障军队供给提供了条件,这些对于中国封建社会军事制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三教九流之农家

农家,是先秦在经济生活中注重农业生产的学派。吕思勉先生在其《先秦学术概论》中,把农家分为两派:一是言种树之事;二是关涉政治。

《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将农家列为九流之一,并称:农家者流,盖出于农稷之官。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货。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长也。及鄙者为之,以为无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悖上下之序。“所重民食”也正是农家的特点,尊神农氏。

农家学派主张推行耕战政策,奖励发展农业生产,研究农业生产问题。农家对农业生产技术经验之总结与其朴素辩证法思想,可见于《管子·地员》、《吕氏春秋》、《荀子》。

战国时,农家代表人物有许行。许行,楚国人,无著作留传,生平事迹可见于《孟子》一书。生卒年不可考,约与孟子同时代。当时随行学生几十人,颇有影响,儒家门徒陈相、陈辛兄弟二人弃儒学农,投入许行门下。

《孟子·滕文公上》载:“陈相见孟子,道许行之言曰:‘……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陈相有一天去拜访孟子,转述许行的话说:‘……贤人治国应该和老百姓一道耕种而食,一道亲自做饭。’),鼓吹‘贤者与民并耕而食’是许行两点主张之一。还有便是提出‘市贾不二’的价格论,这一主张的中心要旨是在肯定分工互助的基础上,提倡人人平等劳动、物物等量交换,以实现其改革思想。”

农家著作有《神农》二十篇,《野老》十七篇,《宰氏》十七篇,《董安国》十七篇,《尹都尉》十七篇,《赵氏》十七篇等等,均已佚。农家没有一部完整的著作保存下来,他们的思想和活动散见在诸子的著述中,虽星星点点但仍然值得重视。

唐代贵族阶级,多养奴隶。庄园中之田地,当然使之耕种,然以地面辽阔,田多至千顷,自家奴隶,不敷应用,不能不利用佃户,耕种田地,收其租税,以供挥霍。此种佃户,称为客户,或庄客……士豪大族,收纳逃户(既客户),留居庄上。结果致“客户”二字,可作佃农解,庄园之大者,收容客户,多至数百人,一家数口,集居一隅,于是庄园之中,发生客户所居之村落,后世称农村为“庄”,称农家为“庄户”,其义殆起於此。(黄现е骸短拼缁岣怕浴罚�

三教九流之杂家

中国战国末至汉初的哲学学派。以博采各家之说见长。以“兼儒墨,合名法”为特点,“于百家之道无不贯通”。《汉书·艺文志》将其列为“九流”之一。杂家的出现是统一的封建国家建立过程中思想文化融合的结果。杂家著作以秦代《吕氏春秋》、西汉《淮南子》为代表,分别为秦相吕不韦和汉淮南王刘安招集门客所集,对诸子百家兼收并蓄,但略嫌庞杂。又因杂家著作含有道家思想,故有人认为杂家实为新道家学派。

杂家,列于诸子中,是很鲜明的一派,因为它是战国末至汉初兼采各家之学的综合学派。《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将其列为九流之一。后有赵蕤著《反经》综述杂家。

战国末期,经过激烈的社会变革,封建制国家纷纷出现,新兴地主阶级便要求在政治上、思想上的统一。在这种呼声下,学术思想上出现了把各派思想想融合为一的杂家,杂家的产生,大体上反映了战国末学术文化融合的趋势。

杂家的特点是“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杂家虽只是集合众说,兼收并蓄,然而通过采集各家言论,贯彻其政治意图和学术主张,所以也可称为一家。

《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载:杂家著作有《盘盂》二十六篇,《大禹》三十七篇,《五子胥》八篇,《子晚子》三十五篇,《由余》三篇,《尉缭》二十九篇,《尸子》二十篇,《吕氏春秋》二十六篇,《淮南内》二十一篇,《淮南外》三十三篇等等。其中以《吕氏春秋》、《淮南王》(但也有人认为《淮南王》一书以道家为主,兼才众家。应属道家著作才是,《淮南王》在古代也曾被划入道藏)为代表著作。杂家著作现在只留下《吕氏春秋》、《淮南王》、《尸子》(原书已佚,今仅有后人辑本)三书。

杂家的代表性人物是吕不韦,吕不韦(约前290—前235年),卫国濮阳(今河南濮阳)人。他任秦相期间,招揽门客三千余人,并亲自参与其间,历时近十年,编成《吕氏春秋》,足可为杂家代表性著作。

值得一提的是,胡适先生在其《中国中古思想史长编》中认为:“杂家是道家的前身,道家是杂家的新名。汉以前的道家可叫做杂家,秦以后的杂家应叫做道家。研究先秦汉之间的思想史的人,不可不认清这一件重要事实。”

胡适这一说法并非无稽之谈,而是有着根据的。他在论证中提到:司马谈认为“道家者流……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史记·太史公自序》)一百多年后,《汉书》这样下杂家的界说——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及荡者为之,则漫羡而无所归心(《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汉书》分类时,把古代思想式里的老子、庄子、天骈、列子等等列为“道家”,把道家的范围缩小了,故《吕氏春秋》和《淮南王书》都收不进去……

三教九流之名家

概述

名家是先秦以思维的形式、规律和名实关系为研究对象的学派,战国时称“刑名家”或“辩者”,西汉始称“名家”。

名家主要活跃在先秦的春秋战国时期,一善于辩论,善于语言分析而著称于世。作为一个思想流派而言的“名家”,它的思想与现代的汉语所说的“名家”是不同的。这个“名”不是有名的名、出名的意思,而主要是指事物的名称、概念。由于种种原因,名家这个学派后来几乎没有了继承人,一般人在谈到先秦诸子的时候,甚至还有可能忽略它。首先正式提出“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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