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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尘-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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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来救命。    
    在那个时候,探梅在小镇上只是个挂名的公社协理员,虽然那挂名的职务没有工资也分不到粮食,可也算是能穿干部服的。探梅摔打惯了,在干部里面自然是最能放下架子的。家里的几个人实在挺不下去了,探梅也只能去公社的食堂和街上饭馆里去舔盘子。不论怎么说,也    
    多少能弄到一点儿油星之类的残羹剩饭。    
    第七章  虎    皮    
    探梅在乡里的人缘也不错,食堂和饭馆也都能让她进去守候。公社食堂已没什么可剩的了,即使偶有一点篜红薯剩下的甜水,那也没有探梅这等人的份。而饭馆就不同了,那饭馆在街    
    上,只要能进去,那倒是人人都有机会的。那时候,探梅每天从山里下来,花三个小时才能走到乡里的街上。和探梅一起在饭馆里经常守候的倒还有几个人,他们不是把自己打扮成干部的模样,就是弄得肮脏不堪可怜巴巴的。而探梅却不偏不倚,每天虽穿了一件破得出奇的棉袄,腰上捆了一根套扁担的麻绳,可总是把自己打扮得干干净净的。    
    每到上午十点,她就去饭馆耐心地守候,凡是有人到饭馆里来了,她就带着微笑逛到那人的旁边去。她虽然也常常以羡慕的眼光看着别人掏粮票,领小菜,拿饭罐子,可绝不像其他人那样张开嘴巴,伸长了脖子,显得猴抓抓的。探梅多半是把嘴抿着,虽有些渴望,那眼睛还显得特别的柔和。这表情虽然含蓄,却总会看得人家多少能留下一点东西。每当人家留下一点之后,她总会流露出一些感激之情,不仅会露出不好意思的微笑,还会礼貌地给人家点点头。探梅的模样实在是独树一帜,常常弄得那些不许进饭馆的农民在外面也羡慕不已。那天中午,五十多岁的陶仲局长正来饭馆巡视。饭馆里面非常干净,所有的桌子、板凳几乎和地面一样,全都洗成了灰白色;饭馆的摆设也非常朴素,除了几张桌子和长板凳以外,基本看不见任何多余的东西。当陶仲和两个公社干部在饭馆巡视的时候,除了有两个外地人在里面吃饭以外,其他都是来舔盘子的。陶仲一行刚刚坐下,就发现站在外地人前面的探梅动作最优雅,表情最文明。    
    说来也巧,陶仲不仅是县里的领导,还是曾经专门研究过古典戏曲的。当他看到这拴草绳的女人如此尔雅,不仅心中感慨,还想起了“平贵回窑”里面的王宝钏来。探梅虽希望得到一点残羹,却总站在离人家三尺远的地方。这距离让陶仲感悟了一种朴素的戏剧美,不仅维护了舔盘人的尊严,也表达了对食者应有的敬意。让陶仲更为惊异的是,这女人长着长长的脖子,脸面虽呈菜色而眉眼却是非常哀婉动情的。    
    陶仲痴痴地盯看了十分钟,陪同吃饭的公社主任才叫探梅过来。当探梅正在纳闷的时候,陶仲却叫人拿来了一个大碗,不仅细心地拨出自己分子里的米饭,竟然还连夹了几片带油渣的牛皮菜。陶仲没有抬头,一句话不说,却拱起双手给探梅递了过去。探梅刚想伸手,可马上又缩了回来。她从来没遇见过如此的施舍,自然就露出了非常惊异的神情。在这一瞬间,可能是太受宠若惊的缘故,惊异得竟嘟哝出了一句“不吃嗟来之食”    
    的古训。这声音说得很轻,以至公社的两个领导都不明其意。可陶仲却听得很清楚,顿时就露出了匪夷所思的表情。     
    在那个时候,陶仲觉得这古训竟像是戏曲里的台词,不仅贴切,还贴切得让人肃然起敬。公社主任见局长神态异样,却弄不明白究竟是什么意思,不禁看了看旁边的探梅,才笑着对陶仲说:“她叫查探梅,是我们公社特聘的会计协理员,早嫁人了呢。”    
    副主任说:“她家在黑光石大队,老公叫苟二,六七十岁了。你不要看她在这里收剩饭,也算我们乡里知书识理多才多艺的人哩。”    
    陶仲想说点什么,可顿时哑然。他想,一个如此这般的才女,竟然落得这种处境,不禁心潮澎湃还伤感不已。    
    陶仲刚死了老婆,探梅就开始上了他的心。实际上,这时的苟二老汉还正在家里躺着,上身已饿得像达豪集中营里鼓着眼睛的战俘,两条腿也浮肿得像两只发亮的暖水瓶。虽说苟老汉不是眼前两个儿女的亲爹,却把仅有能吃的东西都给了他们,自己除了喝水就只有躺着喘气。就在那年春天,十五岁的大女儿苟玉玲带着十岁的小儿子苟木生去刨野菜。苟木生爬到山梨树上想给后爹采些刚露出来的嫩叶,一手枝丫没抓住,从三丈高的树上掉了下去。苟玉玲哭叫着找到小弟的时候已经是七窍流血,还没背到家,半路上就断了气。苟木生虽是那国民党连长的儿子,却被苟二关爱如亲生的儿子,得知如此噩耗,一口气没憋过来,也跟着撒手西归了。    
    苟二和苟木生是在开春的日子里死去的。就在这年夏末,日子刚刚好过,陶仲又来过两次,没过半月,两人就谈起了自由恋爱。    
    陶仲家里比较单纯,只有一个儿子,已成家立业还在外地工作。陶仲是个会做官的人,平时待人谦恭豁达,在官场里也从不多言多语,凡有什么大事他从不先说,最多只来个:“这样好不好?”的问句。人们常嘲笑他没有气魄,可他也笑说自己水平低。然而陶仲心里却相当明白,凡事都听上面的主意,自己虽有脑袋也常常是多余的。他信奉这个规矩,自然就容易受到上面的赏识。他们结婚不到两年,陶仲就被调到上级文化局当了副局长,又从副局长调到省城文化厅。陶仲虽然在省厅只是个科长,可也是晋升了两级。


第四部分:虎皮革命来势迅猛

    探梅徐娘半老打扮出来依然光彩照人,人们都羡慕陶公不仅官运亨通还交了桃花运。探梅深受鼓舞,时时尽心伺候老公和儿女,日子自然过得恩爱和美。按陶仲的私房话来说,探梅不仅勤快周到模样好看还性感十足,每天晚上不用刺激,就觉得自己又好似回到了青春里。陶    
    仲曾感叹地对探梅说:“唉,人生足矣!难怪那时候的白居易会写出‘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的诗句来。”不过,陶仲倒是天天“早朝”,不仅事事小心奉上,待下级也显得更加豁达。由此,陶仲感到事事顺心,连那一向瘦弱的身子也长胖了好几斤。还叫人羡慕的是探梅带来的女儿,苟玉玲事事听话又懂得孝顺,给年过半百的陶仲带来了不曾有过慰藉。苟玉玲从小在农村吃尽了苦,不仅能吃苦耐劳还特别机灵,慢慢长大成人后,身材高挑丰满,皮肤细腻白净,长颈脖、鹅蛋脸、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还透着万端的哀怜。探梅几次对陶仲说:“她原来跟我姓查,后来跟了苟二,就改成了苟玉玲,现在是不是要改成陶玉玲?”    
    陶仲说:“姓苟好嘛,改不改我都把她当亲生女儿,我看就不改了。”    
    其实陶仲心里明白,玉玲能得到这“苟”姓也实在不容易,何况套上这“苟”字也非同小可,在这特别讲究成分的新社会中,那“苟”字闪亮的是贫雇农,这光环是谁也不能忽视的。    
    苟玉玲更与众不同的是她自己练就的一身仪态美。读小学的时候她去考过一次县里的戏班子,人人都说她长得乖巧,可就是动作难看而没有被录取。按戏班子招考的人说:“她声音好、扮相好,就是形体动作实在难看,特别是走路,不仅外八字还有些‘O’型腿的嫌疑。她肯定是从小缺钙,那是怎么都练不出来的。”    
    然而苟玉玲就是不服输,小小年纪竟然想出了一个办法,不仅注意补钙,每天上学放学都要专门去走附近的铁路。如此两年,不但走路笔直还有些婀娜多姿,竟然把“O”型腿也练了回来。从此以后,她竟一发不可收拾,怎么站,怎么坐,怎么笑,怎么扭头,甚至于吃饭的时候那筷子怎么把米饭放到嘴里,都要拿个小镜子去摆弄一下,捉摸自己怎么才能像电影里漂亮演员那般万端风情,怎么才显得温柔可爱。时间一长,苟玉玲的所有动作也慢慢自然起来,好像与生俱来就拥有这般迷人的气息。    
    文化大革命开始那年,苟玉玲已经是护士学校高年级学生了。这革命来势迅猛,全国上下都好像是吃了兴奋剂一般。苟玉玲因为出生好、根子正又作风泼辣能说会道,很快就被选举成了全校的红卫兵司令。    
    当全市第一次把市委书记弄出来批判的时候,所有人都跟着义愤填膺。四面八方的队伍敲锣打鼓高唱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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