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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神领域里工作的知识分子必须对世俗领域的所有东西保持一惯的蔑视,他应当与那些哄小孩的玩意保持距离,为了好意思抬起高傲的头,他至少应拒绝名利之类的鼓励,最多接受一下同行的善意,但绝不应接受表扬,因为认识上帝的意志是一个高尚的工作,没有人配得上表扬从事这种工作的人,怎么能够迎合诺贝尔奖这种粗俗不堪的表扬权威呢?独立性就意味着不向权威低头,就意味着只从工作中获得乐趣,只从奋斗中汲取力量,怎么能低贱到跑到北欧小国去领荣誉与实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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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罗素也意识到这一点,他领完奖的致词没有像别的大老粗一样对自己的不足挂齿的工作夸夸其谈,而是谈了点别的,但是,于事无补,他站到了领奖台上,就是站到了下等人的队列中,给贵族称号抹了黑,贵族只为国王效忠,只对国家忠诚,谁让他一英国人跑瑞典去丢人现眼的?这种事连萨特最终都没干出来,却让罗素给干出来了,真是令我失望,罗素也不看看,其他领奖人都是什么人,与那帮下等人齐名有何好处?授奖者又是什么人,他们有什么资格给罗素授奖呢?不该呀,再怎么着也不能往黑锅里蹦呀!我认为,罗素在领奖的刹那间,人格缺陷暴露无疑,当他满脸穷酸相地接过奖状时,我替他感到深深地婉惜,为了不让我看不起他,要是能现在抓起手机打给过去的他,我一定会立刻拨打,并真心劝他:别领别领,一领就露馅儿了,你还嫌世上的假腕儿不够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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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我十分喜爱文风直率、真挚认真的罗素,他的传记我看起来觉得妙趣横生,罗素的青少年时期过得相当充实,但我也发现他虽出身贵族,却并不是十分高贵,不说他晚年由于创造力消失,加之不甘寂寞,疯疯癫癫地参加了一堆不符合身份的运动,在社会上哗众取宠,当然,这我能理解,我年轻时也积极参加各种运动,为的是嗅蜜,当然,那时我还真没以罗素为榜样,而且,我从运动中也没有得到丝毫的好处,没嗅着新的姑娘不说,反而把手头的给丢了,而他却小蜜不断,看来参加运动的动机也不纯粹,至少有顺手牵羊的嫌疑――真是,唉!没什么出息!庸俗啊!看来罗素的求知之路是走偏了,怎么走着走着向荣誉屈服了?怎么在特立独行之后,还留着"与众相同"的一手儿呢?看来贵族中的哗众取宠之徒也有不少――算了,还是不说这些坏榜样了,反正是题外话。
事实上,说出这种激愤之词,更多原因是出于强烈的嫉妒心,看着他得到那样来劲的爱情,令我难受无比,真是咬碎了嫉妒往肚子里咽呀!我要指出,我人虽转在嫉妒的油锅里,但脑子却一点也没闲着,看着罗素拿下一个个好姑娘,"我也想那样"的想法怎能不令我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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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学识之内,经常会无意间发现罗素这样的事,令我感到人生的陷阱何其之多,求圣之道何其艰难,我从小就被告知,即使是搞搞艺术创作,也要具有真正的性格,奇怪的是,这种真正的性格我在艺术史中鲜有发现,无论什么艺术家,在夸夸其谈之余,一见名利,鄙俗立现!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成功的艺术家根本不值得我这样的人有丝毫的敬佩,他们有所创造,往往只不过是买弄一下小聪明,却是为了攫取更大的利益,事实上,真正的创造何其艰难!
与众不同,与众不同什么?尊严?有何尊严?独立?开玩笑!人类发自内心的荣誉感呢?它们都到哪儿去了?自由――当然依靠欺骗能获得一些人世间的自由,不幸的是――意志与精神自由的高贵却在普遍的追名逐利的庸俗中被杀死了!
去瞧瞧那些可怜的当代英雄吧!去看看他们站在领奖台上的自我标榜吧!去瞧瞧电视名人吧!去看看那些亲自参加自我推销及宣传的反叛专家吧!去看看报纸上对着根本不认识的读者傻笑的成功者吧!真不知道从小有没有人教给他们不知羞耻是怎么回事!即使作为一个稍有自尊心的市侩,我都能对他们产生强烈的蔑视之情,毫无希望,毫无希望――瞧瞧那些可悲的笑话,下等人中哗众取宠自取其辱的人比比皆是,靠写出几首不疼不痒的抒情歌起家的约翰。列侬,得意忘形,骗到钱与名之后居然还不当即收手,终于赢来苦果,被一狂热歌迷当场击毙,真是死得其所,活该倒霉――谁让他在那些胸无点墨而又狂热无比,拿着到鸡毛当令箭的蠢货面前载歌载舞的?让笨蛋高兴毫无价值,因为高兴之余,笨蛋毫无例外地只会乐极生悲――当代的人生越来越像一个假货市场了,努力叫卖全是为了某种低贱的欲望与目的――那传说中的与生俱来的高贵在何处呢?看来,维特根斯坦的贯穿一生的粗暴是有理由的,怪不得令我如此着迷,与势利之徒为伍的滋味一定不太好受,怜悯应对准那些无能但恰当的人,甚至是愚昧的人,而对待稍有所能便想以此巧取豪夺的人,粗暴是必须的,更不用提那些身无所长,却一贯连蒙带骗之徒了。我猜想,老维对缺乏挚诚的人有一种天性中病态的敏感及厌恶,他之所以打断老波普尔在剑桥的讲演,说明老波普尔身上多少都具有一定的卖弄气质,但我也不排除其他原因,比如老维具有特别强烈的学术上的好胜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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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再次被我扯远了,但我现在已不为这件事而感到不适了,我现在认为,无论什么写作,必须要先择最重要的说,为了一个破故事绕过重要的东西,是一种油滑作法,是一种文字欺骗,而只要是欺骗,就是一团迷雾,就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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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激愤之下,我丢开手头工儿,开始写作一个浪漫爱情故事,故事大意是,有一天,我在迪厅里的包房里认识了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性格像我一样激烈,傲慢而无教养,但我们一见钟情,她家里很有钱,生平也没有遇到什么真正的倒霉事,因此十分纯洁而善良,她自信而真挚的气质深深地打动了我,十分凑巧,她竟是文学爱好者,对我的小说十分好奇,希望认识小说后面的那个人,她几乎是凭本能就认出了我,我们拉着手,一起来到包房附近的露台上聊天,她有一个父母雇请的跟班,处处盯着她,因此,我们一起设巧计摆脱了那个跟班,我们来到街上,姑娘与我坐在街边,诉说她在青春期遇到的烦恼,我自是对她百般嘲讽,于是我们打起了嘴仗,她失败了,因此十分气愤,当她知道我就是她喜爱的小说作者时,争强好胜之心占了上风,她坚持认为自己已经长大,而我却认为她仍是小孩,只对她说小孩感兴趣的话题,但她不爱听,她对成人世界更加好奇,我们一直争论,长时间的争论,后半夜,我们饿了,她要请我吃饭,由于我非常不愿意领受姑娘请客,于是我讽刺她说:你还是用你挣的钱请我吃饭吧。
不幸的是,相当自负的她却接过我的话茬,半小时后,我们来到三里屯街边,她站在一排路边妓女的行列中,出于对她的责任心,我百般劝阻,但她执意不听,甚至我放弃了请她吃饭的念头也不行,她是如此地争强好胜,如此地激烈,令我震惊,我一向不愿违背别人的意愿,于是只任她任性下去,此刻,我已忘记我是一个成年人,我认为到了最后关头她自会退缩,而且,后半夜,嫖客是如此稀少,她站黑暗处,机会几乎没有,为了争强斗狠,也出于万一的安全考虑,我从旁边的一只鸡手中买了两个避孕套,递到她的手上,不料她却对我一笑,用有点抖的手接过避孕套,我注意到,她的那种笑是那么骄傲,甚至令我暗吃一惊。
当时是冬天,虽然没有风,却十分寒冷,她的脸被冻得惨白,她有点紧张,但只要是面对我,却能带出一丝笑意,我知道,那是故意做给我看的,她要在内心深处保持自己的骄傲,因此绝不认输,我们就这样僵持着,一言不发,她站在我前面的马路边,与旁边一只鸡拉开距离,我站在她身后,偶尔她回头向我一笑,还甩甩头,吹一声口哨,我知道她在故作轻松,于是过去拉她,说这件事到此为止,但她利用这个机会嘲笑我,并说我没有任何权力管她,我只好退回去,静观变化。
一些汽车及出租车快速过去了,另外一些开得比较慢的车也过去了,我们等了半天,毫无动静,也许因为太晚了,嫖客们不愿在冬天的深夜寻访妓女,接着,像是约好了似的,一辆辆载着嫖客的出租车和私人车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