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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缘堂随笔_丰子恺-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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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作者读者,均囚于习惯,赞叹其风雅。倘质诸初心,杀蟹而持其螯,见蟹肥而起杀心,有甚么美,而值得在诗文中赞咏呢?



 



  因此这件回忆,一面使我永远神往,一面又使我永远忏悔。



 



  三



 



  第三件不能忘却的事,是与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囝囝的交游,而这交游的中心,在于钓鱼。



 



  那是我十二三岁时的事。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囝囝是当时我的小伴侣中的大阿哥。他是独子,他的母亲,祖母,和大伯,都很疼爱,给他很多的钱和玩具,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游玩。他家与我家贴邻而居。我家的人们每天赴市,必须经过他家的豆腐店的门口,两家的人们朝夕相见,互相来往。



 



  小孩子们也朝夕相见,互相来往。此外他家对于我家似乎还有一种邻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谊,故他家的人对于我家特别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产的豆腐干、豆腐衣等来送给我父亲下酒。同时在小伴侣中,王囝囝也特别对我要好,他的年纪比我大,气力比我好,生活比我丰富,我们一道游玩的时候,他时时引导我,照顾我,犹似长兄对于幼弟。我们有时就在我家的染坊店里的榻上谈笑,有时相偕出游。他的祖母每次看见我俩一同玩耍,必叮嘱囝囝好好看侍我,勿要相骂。我听人说,他家似乎曾经患难,而我父亲曾经帮他们忙,所以他家大人们吩咐王囝囝照应我。



 



  我起初不会钓鱼,是王囝囝教我的。他叫他大伯买两副钓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他到米桶里去捉许多米虫,浸在盛水的罐头里,领了我到木场桥头去钓鱼。他教给我看,先捉起一个米虫来,把钓钩由虫尾穿进,直穿到头部。然后放下水去。他又说:“浮珠一动,你要立刻拉,那么钩子拉住鱼的颚,鱼就逃不脱。”我照他所教的试验,果然第一天钓了十几头白条,然而都是他帮我拉钓竿的。



 



  第二天,他手里拿了半罐头扑杀的苍蝇。又来约我去钓鱼。途中他对我说:“不一定是米虫,用苍蝇钓鱼更好。鱼欢喜吃苍蝇!”这一天我们钓了一小桶各种的鱼。回家的时候他把鱼桶送到我家里,说他不要。我母亲就叫红英去煎一煎,给我下晚饭。



 



  自此以后,我只管欢喜钓鱼。不一定要王囝囝陪去,自己一人也去钓,又学得了掘蚯蚓来钓鱼的方法。而且钓来的鱼,不仅够自己下晚饭,还可送给店里人吃,或给猫吃。我记得这时候我的热心钓鱼,不仅出于游戏欲,又有几分功利的兴味在内。有三四个夏季,我热心于钓鱼,给母亲省了不少的菜蔬钱。



 



  后来我长大了,赴他乡入学,不复有钓鱼的工夫。但在书中常常读到赞咏钓鱼的文句,例如甚么“独钓寒江雪”,甚么“羊裘钓叟”,甚么“渔樵度此身”,才知道钓鱼原来是很高雅的事。后来又晓得有所谓“游钓之地”的美名称,是形容人的故乡的。我大受其煽惑,为之大发牢骚:我想,“钓确是雅的,我的故乡,确是我的游钓之地,确是可怀的故乡。”



 



  但是现在想想,不幸这题材也是生灵的杀虐!王囝囝所照应我的,是教我杀米虫,杀苍蝇,以诱杀许多的鱼。所谓“羊裘钓叟”,其实是一个穿羊裘的鱼的诱杀者;所谓“游钓之地”,其实就是小时候谋杀鱼的地方,想起了应使人寒栗,还有甚么高雅,甚么可恋呢?



 



  “杀”,不拘杀甚么,总是不祥的。我相信,人的吃晕腥,都是掩耳盗铃。如果亲眼看见猪的受屠,一定咽不下一筷肉丝。



 



  杀人的五卅事件足以动人的公愤,而杀蚕,杀蟹,杀鱼反可有助人的欢娱,同为生灵的人与蚕蟹鱼的生命的价值相去何远呢?



 



  我的黄金时代很短,可怀念的又只有这三件事。不幸都是杀生取乐,都使我永远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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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瞻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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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壁二十三号里的郑德菱,这人真好!今天妈妈抱我到门口,我看见她在水门汀上骑竹马。她对我一笑,我分明看出这一笑是叫我去一同骑竹马的意思。我立刻还她一笑,表示我极愿意,就从母亲怀里走下来,和她一同骑竹马了。两人同骑一枝竹马,我想转弯了,她也同意;我想走远一点,她也欢喜;她说让马儿吃点草,我也高兴;她说把马儿系在冬青上,我也觉得有理。我们真是同志的朋友!兴味正好的时候,妈妈出来拉住我的手,叫我去吃饭。我说:“不高兴。”妈妈说:“郑德菱也要去吃饭了!”果然郑德菱的哥哥叫着“德菱!”也走出来拉住郑德菱的手去了。我只得跟了妈妈进去。



 



  当我们将走进各自的门口的时候,她回头向我一看,我也回头向她一看,各自进去,不见了。我实在无心吃饭。我晓得她一定也无心吃饭。不然,何以分别的时候她不对我笑,而且脸上很不高兴呢?我同她在一块,真是说不出的有趣。吃饭何必急急?即使要吃,尽可在空的时候吃。其实照我想来,象我们这样的同志,天天在一块吃饭,在一块睡觉,多好呢?何必分作两家?即使要分作两家,反正爸爸同郑德菱的爸爸很要好,妈妈也同郑德菱的妈妈常常谈笑,尽可你们大人作一块,我们小孩子作一块,不更好么?



 



  这“家”的分配法,不知是谁定的,真是无理之极了。想来总是大人们弄出来的。大人们的无理,近来我常常感到,不止这一端:那一天爸爸同我到先施公司去,我看见地上放着许多小汽车、小脚踏车,这分明是我们小孩子用的;但是爸爸一定不肯给我拿一部回家,让它许多空摆在那里。回来的时候,我看见许多汽车停在路旁;我要坐,爸爸一定不给我坐,让它们空停在路旁。又有一次,娘姨抱我到街里去,一个肩着许多小花篮的老太婆,口中吹着笛子,手里拿着一只小花篮,向我看,把手中的花篮递给我;然而娘姨一定不要,急忙抱我走开去。这种小花篮,原是小孩子玩的,况且那老太婆明明表示愿意给我,娘姨何以一定叫我不要接呢?娘姨也无理,这大概是爸爸教她的。



 



  我最欢喜郑德菱。她同我站在地上一样高,走路也一样快,心情志趣都完全投合。宝姊姊或郑德菱的哥哥,有些不近情的态度,我看他们不懂。大概是他们身体长大,稍近于大人,所以心情也稍象大人的无理了。宝姊姊常常要说我“痴”。我对爸爸说,要天不下雨,好让郑德菱出来,宝姊姊就用指点着我,说:“瞻瞻痴!”怎么叫“痴”?你每天不来同我玩耍,挟了书包到学校里去,难道不是“痴”么?爸爸整天坐在桌子前,在文章格子上一格一格地填字,难道不是“痴”么?天下雨,不能出去玩,不是讨厌的么?我要天不要下雨,正是近情合理的要求。我每天晚上听见你要爸爸开电灯,爸爸给你开了,满房间就明亮;现在我也要爸爸叫天不下雨,爸爸给我做了,晴天岂不也爽快呢?你何以说我“痴”?郑德菱的哥哥虽然没有说我甚么,然而我总讨厌他。我们玩耍的时候,他常常板起脸,来拉郑德菱,说“赤了脚到人家家里,不怕难为情!”又说“吃人家的面包,不怕难为情!”立刻拉了她去。“难为情”是大人们惯说的话,大人们常常不怕厌气,端坐在椅子里,点头,弯腰,说甚么“请,请”,“对不起”,“难为情”一类的无聊的话,他们都有点象大人了!



 



  啊!我很少知己!我很寂寞!母亲常常说我“会哭”,我哪得不哭呢?



 



  二



 



  今天我看见一种奇怪的现状:



 



  吃过糖粥,妈妈抱我走到吃饭间里的时候,我看见爸爸身上披一块大白布,垂头丧气地朝外坐在椅子上,一个穿黑长衫的麻脸的陌生人,拿一把闪亮的小刀,竟在爸爸后头颈里用劲地割。啊哟!这是何等奇怪的现状!大人们的所为,真是越看越稀奇了!爸爸何以甘心被这麻脸的陌生人割呢?痛不痛呢?



 



  更可怪的,妈妈抱我走到吃饭间里的时候,她明明也看见这爸爸被割的骇人的现状。然而她竟毫不介意,同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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