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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晓歌》的作者,据说是贝特朗·德·阿拉玛农和韩波·德·瓦克拉。这首抒情诗主要描述骑士与意中人 (宫廷遣妇或小姐)幽会后,在天将破晓之时,两人即将分手之际的对唱,所以又译成《黎明曲》。恩格斯对《破晓歌》的评价是:《破晓歌》就是普罗旺斯情歌的精华,它们以鲜明的色彩,描绘骑士如何睡在他的情人——别人之妻的床上,而侍者守在门外,一见天色破晓,便通知武士,叫他悄悄地溜走,不要被人发觉,别离的场面是歌中最精采的地方”。
是的,是白天了;但那人又怎样?
哦,因为你要从我的身边起床?
我们为什么要起床——因为曙色朦胧?
我们为什么要躺倒——因为夜色来临?
爱情,无视瓜暗,把我们带到这里,尽管光明,也应该使我们继续在一起。
光明没有舌头,但到处是目光,如果它不仅仅能看,也能讲,这也许是它能讲的最糟的东西,那就好吧,我情愿留下不去,我是这样地爱我的名誉和心,我离不开那有着我的心和名誉的人。
难到生意就必须使你远离?
哦,那是爱情最可怕的恶疾。
穷人、丑人、虚假的人,爱情
都容忍,但容忍不了忙碌的人,你既要做生意,又要作爱,可就
错极了,就像结了婚的人又去追求。
《破晓歌》的重要意义,不在于它的“婚外恋”,而在于它强调了爱情应以感情为基础。正是因为这种以感情为基础的爱情,是对封建等级婚姻的一种叛逆,才使其具有爱情的美学品味,人们肯定它的也就在于此。
《破晓歌》的艺术魅力,也不在于这种分手时的难舍之情,而在于它道出了对爱情的执着和真诚。读者细细地咀嚼,这对情人分手时的对唱中,对爱情的看法,其美学品味是多么地发人深思。可以这样下个断语,《破晓歌》内涵深湛,语言清新,比喻形象。直露中见真诚,含蓄里藏韵味。所以说,无论从思想到艺术,《破晓歌》的确是抒情诗中的精华。《特里斯丹和绮瑟》是流行于法国北部的宫廷小说的代表作。这是一种协韵体的诗体小说。其主要内容为反映骑士们以贵妇人为热恋与崇拜的对象,对了博得贵妇人的欢心,虽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与此同时,这些驰骋疆场的武士们向意中人求爱时,则又表现得非常适度的文雅和礼貌,诸如谈吐得体,用语典丽,风度翩翩,趣味显得高雅文静。宫廷小说又称为“骑士叙事诗”或“骑士传奇”。宫廷小说产生的时间虽晚于普罗旺斯抒情诗,但成就亦很显著。可说是南北诗歌交相辉映,构成了骑士文学的主要组成部分。宫廷小说的出现,反映了十三世纪法国封建贵族的生活和精神面貌的变化。贵族阶级从过往的崇尚武功、爱好征战与狩猎、转变到醉心于奢华的生活,并且开始欣赏文学艺术。从这个意义上看,无疑是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特里斯丹和绮瑟》是宫廷小说的代表作。它主要描写国王玛克的侄儿特里斯丹、一位勇敢英俊的青年航海去为叔父玛克迎娶新娘——邻国的金发公主绮瑟。在归途的船上,特里斯丹因误食了为金发绮瑟与国王玛克结婚准备用的一种特制的神秘饮料,从而和金发绮瑟之间发生了热烈的、永不变心的爱情。可是,特里斯丹又不得不将金发绮瑟送去和叔父玛克成婚。国王玛克与金发绮瑟完婚后,发现了绮瑟和特里斯丹的这一秘密,大怒之下,将二人双双逐出王宫。特里斯丹和绮瑟栖身于荒林之中,虽生活艰苦,然相爱幸福。直到国王玛克饶恕绮瑟,将她接回王宫为止,真可说是棒打鸳鸯两地飞的了。特里斯丹被迫出走异域他乡,永不回来。他在异乡和一位也名叫绮瑟的姑娘结了婚。这位姑娘长着一双洁白的手,就叫她白手绮瑟。有一天,特里斯丹被毒刃刺伤,生命危在旦夕。他知道只有金发绮瑟能够救其命,故派人去请金发绮瑟。他和派去的人约定:如接回了金发绮瑟,船进港时就挂上白帆,否则就悬黑帆。白手绮瑟出于妒忌,一见回港的船上挂上了白帆,就迫不及待地跑到病床旁边谎言欺骗特里斯丹,说船进港时悬的是黑帆。等到金发绮瑟赶来时,特里斯丹已经绝望而死,悲痛欲绝的金发绮瑟也倒在情人的身傍死去。
故事以两位恋人的爱情悲惨遭遇,歌颂了“比生死还强烈的爱情”。从他们的悲剧性的结局看,全书是对那种爱情不以感情为基础的封建婚姻,无疑是一种强烈的控诉和批判。整个故事情节娓娓动人,它为后来的长篇小说打下了基础。
四、喻意小说中的瑰宝——《玫瑰传奇》
十三世纪法国文坛上流行一种“喻意小说”。所谓“喻意小说”,即用人的形象、言语、动作、表现一种抽象的概念。喻意小说带有惩恶劝善性质,所以又有人称它为“训诫小说”。在当时流行的喻意小说中,《玫瑰传奇》不失为一部上乘之作。
《玫瑰传奇》分上、下两部,由两位作者写于不同的年代。上部写于十三世纪二十年代,作者为吉约姆·德·洛丽斯,相传是一位传教士。他是用自身的一段爱情经历为题材,采用隐喻的表现手法,用“玫瑰”代替心目中的少女,以“情人”对“玫瑰”的追求,比喻自己对少女的爱情。他还将各种促进爱情的因素如“美貌”、“坦率”、“文雅”、“慷慨”和阻挠爱情的因素如“吝啬”、“嫉妒”、“坏嘴”、“胆怯”等都加以拟人化,将整个故事假托于梦境之中。上部整个故事以“情人”追求“玫瑰”而不得结束。从思想意义上看,整个故事情节还停留于骑士文学中那种“典雅”式的爱情复述。就艺术表现上而言,这种隐喻和写梦的表现手法,对后世文学的影响却很深远。
事隔四十年后,下部由一位名叫让·克洛比奈的市民接着上部的故事内容续撰下去:“情人”经过了种种努力:包括借助“财富”去博取“玫瑰”的欢心,直到最后“爱情”战胜了“嫉妒”、“坏嘴”和“危险”,“情人”终于获得了“玫瑰”。下部完成后,与上部联结起来成为一个整体,称之为
《玫瑰传奇》。
下部的贡献在于:它增添了“自然”和“伪善”两个角色,特别是加强了在上部无足轻重的“理性”的地位。而且在上部比较单调的“典雅”爱情中,增添了许多针砭时弊的社会内容,这就大大地加强了作品的现实性。《玫瑰传奇》之所以是喻意小说中的瑰宝,奥秘全在于斯。《玫瑰传奇》全书均用诗体写成,共有二万一千三百余行。
五、中世纪时期知名的书面文学作家。
中世纪法国书面文学作家以特罗亚、玛丽·德·法兰西、吕特伯夫、傅华萨、奥尔良和维永等较为知名,其中尤以十三世纪的平民诗人吕特伯夫和十五世纪的流浪诗人维永的作品,被认为是个人抒情诗的最早的优秀之作。
特罗亚(1135?~1191?)是十二世纪法国知名的诗人。据说他在1160年前后曾写过一部故事诗《特里斯丹》,惜已失传。此后,他又先后写了《艾莱克与艾尼德》(约1160)、《克里赛》(约1165)、《坐刑车的骑士》(约)1168的、《带狮子的骑士》(约1170)和《圣杯的故事》(约1182~1190)等骑士传奇的作品。这些故事诗均用的是八音节诗体写成,有一个贯串全诗但又不是中心人物、即传说中的大不列颠国王伊瑟。特里亚笔下的伊万和朗斯洛是体现骑士精神理想的典型形象,为博得意中人的青睐和垂爱,伊万历尽艰难险阻;朗斯洛则甘愿坐在牛车上当众受辱,真可说是爱情至上者。总之,中世纪法国封建阶级理想中的“典雅爱情”和骑士们的道德情操,在这位骑士文学作家的笔下,被渲染得淋漓尽致,巨细无遗。
玛丽·德·法兰西是法国十二世纪下半叶女诗人。出生于法国,长期生活在英国国王亨利二世的宫廷,英国人称她为“玛丽·德·法兰西”,即法国的玛丽。她与特罗亚属于同一时代,也都是写的以不列颠骑士的爱情为题材的故事诗。但她采用的样式则是精练的短篇故事诗,即通常所谓的“簌歌”。这种“簌歌”短者百余行,最长者也不过千余行。现存有她的短篇故事诗十二首,约于1180年结集出版。她的短篇故事诗着重从嫉妒、忍让、自我牺牲等不同侧面描写爱情,较少冒险情节,表现了女性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