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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费孝通:《中国士绅:城乡关系论集》,见第4、5章。
帮工。商店终于兴旺起来,他得以为他的家庭建一幢新屋。②一些家庭积累了
相当多的土地后,开始出租部分土地、放贷和从事商业活动。③如果我们根据
农村家庭的财产来划分它们的等级,我们发现在较穷、较小家庭的收入中,
从低下的、风险大而报酬少的收入来源——它们全然与务农无关,或弥补他
们很低的农业收入——之所得,总是占有很高的比例。④拥有的土地多于维持
家庭生活的家庭,把他们的资源较多地用于农业,而很富有的家庭通常从事
商业活动,不是去耕种自己的土地。⑤
只是当个别的家庭能从其他家庭得到某种不足的资源时,它才能按照自
己的愿望去分配其资源。这就需要家庭之间的安排——通常是在亲戚关系的
基础上。我们已经看到怎样通过非正式的或正式的协议——有关出租或佃入
土地,借贷农业资本,借出和贷入现金,以及雇用或提供不同期限的劳力等
等的书面合同或口头同意——达成的安排。在台湾的家庭之间的契约,经初
步考虑,与晚清和民国初年大陆家庭间的抵押和典当土地以及出租和佃入土
地的契约,看来十分相似。①家庭总是在废除旧的契约,又和不同的家庭订立
新的契约。总之,农村家庭间的私人契约安排,是为获得不足资源所优先采
用的办法。
家的合作形式
农村家庭在村里谋生并不单靠契约,他们还互相合作。这类合作名称各
不相同,在某些村社很普遍,但在另一些村社则否。合作采取两种不同的形
式。②第一种只包括少数农户,他们在季节性需要最紧迫时,短期共用他们的
土地、劳力或农田资本。这种形式的合作出现在朋友和亲戚之间,时间短,
通过相互同意而终止;在乡间每个地方都有这种形式存在。第二种形式包括
一个村子——有时是几个村子——的许多农户,他们组织起来,并承担某项
事业的费用。例如看守庄稼——这在中国北方很普遍——或者组织村防团。
后者对所有的村来说,在法律和秩序崩溃时,是共同的活动。还有合作加工
农作物,例如甘蔗,特别是在广东和台湾南部。但是,需要大规模合作的最
重要的活动可能是抗旱治水,包括防洪蓄水和灌溉。
农村治水的组织有两种类型。有些并入规模巨大的系统,由负责维护大
河堤坝的公职官员管理。第二种类型由一个或几个村级组织构成,只为自己
村社的农户服务。这两种类型的组织有某些共同特征。参加者都是有土地的
农户;他们分配费用和利益的原则,是根据每个农户拥有的土地量(土地少
的家庭贡献少一些,收益也少一些);他们由一个包括有经验的农民治水人
② 林耀华:《金翼:中国家族主义的社会学研究》,第25—35页。
③ 费孝通和张之毅:《乡土中国:云南农村经济研究》,见第27章。
④ 马若孟:《中国的农民经济》,第153—158页;见本书第5章。
⑤ 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2辑,第319—332、333—336、343—367 页。
① 陈张富美和马若孟:《习惯法与中国清代的经济增长》,《清史问题》,第3卷 第5期(1976年11月),
第1—32页。
② 马若孟:《传统农业中的合作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协力耕作中的含意》,载 珀金斯编:《从历史角度
看中国近代经济》,第261—278页。
员体系管理,轮流履行自己的职责。①森田明在对清代治水情况的权威性研究
中,总结了六个以上省份的治水经验,这些经验也沿用到民国时期。
在河北邢台县,为了利用河流,在这个地区建立了两个治水组织。这两个组织以水闸作为
治水的标准单位。每座水闸的职员都是拥有土地的农户;他们被称为连户。因为这些农户支付
了修理水闸和供水渠道的费用,交税,还提供了无偿劳动,所以他们参加治水的管理,他们也
得到用水的利益。即使在绥远和山西也有由水浇地主人组成的治水组织,这些农户和上面提到
的农户一样,也是土地的所有者。这些有土地的农户提供建设和维修治水设施所需要的劳务。
他们灌溉土地的用水量,按各户拥有土地的多少来分配(按地亩浇水)。管理这些治水组织的
基本原则——诸如职员是拥有土地的农户,他们根据拥有土地的量分担费用和分享利益——与
华中、华南的治水组织并无二致。②
当然,在农民能被引导到把他们的资源用于这类事业之前,他们必须了
解利益会超过费用。局外人对农村合作的潜在利益所做的估价可能与居民十
分不同,后者习惯地忽视某些费用。但是不管怎么说,合作在农村生活中起
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它使农户得以共享不足的资源。在这方面,它所起
的作用与家庭间的私人契约是一样的,即它能使他们用其资源得到比其他办
法更高的收入。
① 马若孟:《近代中国的经济组织和合作:河北省邢台县的水利管理》,载《中 国之政治与经济:故村松
祐次教授追悼论文集》,第189—212页。
② 森田明:《清代水利史研究》,第399页。
农业的商业化
到20世纪初,铁路修建了,口岸城市也扩大了。这些发展对农民来说,
意味着新的机会。但是在20年代早期,正当农业资源的新供应(美国棉花种
子及化肥等)出现,农民的观念开始变化时,农业遇到了第一次大危机。结
果,这些新的投入在内地依然很少,并且难以看见,没有真正影响到大多数
农村。
然而,在这个短暂时期里,贸易的增长和作物的专业化造成了上市剩余
农产品的增长。二者是运输的急剧改进促成的。在1894年至1911年间,铁
路路线增加了26倍。与此相对照,1911年至1927年间仅增加35%。①铁路加
速了远距离交货,侵害了水路和陆路运输,在某些地点的许多定期集市消失
了。②铁路不仅使经传统运输到口岸城市的贸易路线改道,而且还把新的货物
带进内地,并为海运收集农产品。
对上市剩余农产品的新的需要,首先来自对外贸易。农产品的出口在
1890年到1910年间,比别的时期增长更快。在1876年到1890年间,粮食
和经济作物出口总值仅分别增长26%和38%。③但在1890—1905年期间,相应
的数字为300%和600%。到1911—1915年,粮食作物出口年增长率为12%,
而经济作物出口年增长率为11%。然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到1930年间,所
有出口总值的增长率每年仅为4。8%。④
新的需求,其次来自大、中城市的扩大。在世纪之交,多数大城市的人
口仍不足25万。在1900—1938年间,住在超过10万人的城市里的城镇人口
年增长率约2%,而中、小城市增长率更快一些。①在20世纪30年代至40年
代,除了作为省会的一些城市以外,在1895年至20世纪第二个10年末期,
中心城市在其开始扩张阶段,增长速度超过了任何别的时期。在这最初阶段,
城里新来的人主要是农民,特别是18岁至45岁的男性,他们是来找工作的。
②由于这些家庭的食品消费模式仍与他们住在农村时相似,在此期间城镇对粮
食的需求一直很大。③
增强的资源专业化
如果说由铁路和外贸促成的新的需求,使得更多的农民通过出售农产品
而获利,那么,在供应方面有了哪些发展使得上市的剩余农产品得以增加呢?
答案在于农民资源的专业化提高了,相关的劳动报酬也提高了。下面假设的
例子可用来阐明这样的发展。设想一种主要是农业而没有外贸的经济,其中
城镇与农村人口的增长率相同,而粮食和经济作物以一定的组合由农村销往
① 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190页。
② 史坚雅:《农业中国的市场和社会结构,第2部分》,第211—228页。
③ 黄炎培和庞淞编:《中国商战失败史》,后以《中国四十年海关商务统计图表 1876—1915》为书名再版
发行。
① 珀金斯:《1368—1968年中国农业的发展》,第155页。
② 林颂河:《统计数字下的北平》,《社会科学杂志》,第2卷第3期(1931年9 月),第385页。
③ 关于在战后菲律宾进行类似的城镇人口构成模式观察,见艾伦〓C。凯利: 《需求模式、人口变化和经济
增长》,《经济学季刊》第83卷第1期(1969年 2月),第110—1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