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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氏世范-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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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实在是不仔细思考啊,假若是你自己很贫穷,父母一定会把这份多余的爱加在你身上的。
  【评析】“损有余而补不足”,这是天下之常道。尤其是做父母的,看到自己有的孩子过得凄凄惨惨,有的孩子过得风风光光,自然对穷孩子投去更多的关注,他并不是不疼爱富裕的孩子,而是对他们更放心的缘故。
  当然,这里的“贫”也不光指物质生活上的贫穷,还指肉体上的贫病。一家之中,健康的孩子,父母对他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要求也极为严格;而对于有生理疾病的孩子,父母总觉得他生活得不容易,怜子之心促使他们对贫病的孩子给予太多的关心,而忘却或忽略了对他们的期望。
  贾母对孙子辈中的黛玉很疼爱,除了宝玉之外,对黛玉的关心最体贴入微。因为她认为,黛玉幼年丧母,比起元春、探春、惜春、迎春姐妹来说,更有人生中极是无奈的缺憾。同时,黛玉又体弱多病,比起宝钗来说,也缺少精力充沛的青春活力。
  
  待子孙不可有厚薄
  
  【原文】人于子孙,虽见其作事多拂己意,亦不可深憎之。大抵所爱之子孙未必孝,或早夭,而暮年依托及身后葬祭,多是所憎之子孙。其他骨肉皆然。请以他人已验之事观之。
  【译述】大凡人对于子孙,虽然有的子孙办事经常违背自己的意愿,但你也不要太憎恨他。有时候,你所喜欢、疼爱的子孙长大了未必就孝顺你,或者年纪不大就夭折了。这样,你晚年所依靠的与能够为你料理身后事的,往往是你不喜欢的子孙。对待其他亲戚也都是这个道理。请你看看先前已经有过的例子。
  【评析】世界上的事情最是易变,与你关系好的人,不一定处处能帮你的忙。
  而有时候,有些事,也许正好需要一个与你平时有隔阂的人帮忙,如果生活中真的出现这样的情况,岂不尴尬?鉴于此,我们还是平时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过多地与人结怨。
  
  爱幼子,人之常情
  
  【原文】同母之子,而长者或为父母所憎,幼者或为父母所爱,此理殆不可晓。窃尝细思其由,盖人生一二岁,举动笑语自得人怜,虽他人犹爱之,况父母乎?才三四岁至五六岁,恣性啼号,多端乖劣,或损动器用,冒犯危险,凡举动言语皆人之所恶。又多痴顽,不受训诫,故虽父母亦深恶之。方其长者可恶之时,正值幼者可爱之日,父母移其爱长者之心而更爱幼者,其憎爱之心从此而分,遂成迤逦。最幼者当可恶之时,下无可爱之者,父母爱无所移,遂终爱之,其势或如此。为人子者,当知父母爱之所在,长者宜少让,幼者宜自抑。为父母者又须觉悟,稍稍回转,不可任意而行,使长者怀怨,而幼者纵欲,以致破家。
  【译述】出于同母之子,年龄大的孩子大多被父母所憎恶,年龄小的孩子却大多为父母所厚爱,这个道理几乎没有人能够清清楚楚地懂得它。我曾经私下里一个人仔细思考其中的原因,大概对人来说,一二岁时,举止行动自然而然惹人喜爱,即使外人看了,也会产生怜爱之心,况且父母呢?长至三四岁到五六岁,放纵地大声哭叫,在很多方面乖违恶劣,不听父母的话,有时破坏器物,常常触动一些危险的东西,大凡是他的言语行动人们都很厌恶。又多淘气顽皮的痴性,不听训斥规劝,虽然是父母也仍然深深地厌恶他。当大孩子正处于使人讨厌的时候,小孩子却恰恰是惹人喜爱之时。父母把连同厚爱大孩子的心一同都移到了小孩子的身上,那么憎爱之情感从此便分得明明白白,于是一直沿续下来。当最小的孩子处于可厌恶之时,在下已没有可以移爱的孩子了,父母之爱自然也没有转移的地方,因此就会自始至终一直喜爱他,其中的大体趋势就是这个样子。做为人子,应当懂得父母的那份爱止泊在何处,大孩子应当稍稍让着小孩子,小孩子也应当自己控制自己。做父母的,又应当自觉地体悟其中的道理,稍稍使自己执拗的爱心回转一下,不能纵任自己的情感而做事。如果那样,就会使大孩子心存怨恨,而小孩子放纵自己的各种欲望,这样是可导致家庭破败的。
  【评析】舜的父亲瞽瞍,另娶妻之后生一子,名象,夫妻二人都开始不喜欢舜,千方百计,想尽各种办法要把舜杀掉。这是典型的父母爱幼子的事例。
  然而,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大师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却极不喜欢自己的幼子——与偓伦斯基相恋的结晶,她所爱的是与丈夫所生的儿子——阿辽莎。阿辽莎是她生活中的一部分,在他还没有碰到偓伦斯基的那些岁月里,她所有的希望都在儿子身上,担负起了儿子的日常起居,家庭教育的全部重任,但她从未有过沉重的感觉。在离开丈夫的日子里,虽有着与偓伦斯基如火如荼的爱情,但她仍然无法忘掉阿辽莎那星星般的眼睛,“他会想我的”。安娜总会这样自言自语。她为不能见到儿子而痛苦,她因不能得到儿子的监护权而无法与丈夫离婚。可以这样说,没有偓伦斯基,她会崩溃而无生活下去的勇气与力量,没有阿辽莎也同样如此。她极不喜欢自己的第二个孩子,“那个丑陋的小家伙”,安娜每当看到或想起自己的小女儿时总这样说。虽然这个小女孩来到这个世界的全部过程是那样的艰难,但安娜从来没有产生过要珍惜她的念头。在她下定决心要离开这个世界之际,在她卧轨自杀的一刹那,她想到的是丈夫,是那个对她有着太多牵挂的儿子,还有那个使她生命复活的情人——偓伦斯基。而女儿对她来说,简直是一个如同过眼烟云的怪物。她不喜欢她,甚至对她来到这个世界抱有一种嘲讽的态度。
  有人会说,安娜·卡列尼娜的生活基础在俄国,然而父母之爱是没有国籍之分的。无论哪一个民族,哪一个国家都有伟大的母爱,都有诚挚的父爱,因为这种爱是人类普遍的天性。
  
  祖父母多疼爱长孙
  
  【原文】父母于长子多不之爱,而祖父母于长孙常极其爱。此理亦不可晓,岂亦由爱少子而迁及之耶?
  【译述】父母亲对于长子来说,感情并不怎么深厚,而祖父母却大多喜欢长孙。这其中的道理仍然不能深刻地明白,难道也是由于喜欢幼子而将爱移于长孙的缘故吗?
  【评析】人类的感情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极为奇怪的现象。疼爱孩子是其天性,而当自己的孩子有了孩子之后,他对孙子的爱依然有增无减。捧着娇弱婴儿,老泪纵横,布满皱纹的脸颊,流露出天真的微笑,有人名之为“天伦之乐”。老人之于孩子,是一对相互背离的组合,而其中的情感浓度谁又能真正测量出来?
  《红楼梦》中的贾母对于宝玉之爱是无与伦比的。宝玉的哥哥贾珠不幸早逝,他就算贾政的长子,贾母的长孙。最能体现这种深厚情感的事件就是宝玉挨打之后,贾母对儿子的不满。书中道:。。只听窗外颤巍巍的声气说道:“先打死我,再打死他,岂不干净了!”贾政见他母亲来了,又急又痛,连忙迎接出来,只见贾母扶着丫头,喘吁吁地走来,贾政上前躬身赔笑道:“大暑热天,母亲有何生气亲自走来?有话只该叫了儿子进去吩咐。”贾母听说,便止住步喘息一回,厉声说道:“你原来是和我说话!我倒有话吩咐,只是可怜我一生没养个好儿子,却教我和谁说去!”贾政听这话不象,忙跪下含泪说道:“为娘的教训儿子,也为的是光宗耀祖,母亲这话,我做儿的如何禁得起?”母亲听说,便啐了一口,说道:“我说这句话,你就禁不起,你那样下死手的板子,难道宝玉就禁得起了?你说教训儿子是光宗耀祖,当初你父亲怎么教训你来!”说着,不觉滚下泪来。
  直至后来,贾政赔了千般不是,万般不孝,才使贾母气平。
  巴金的《家》、《春》、《秋》写了一个家族的日常生活,悲欢离合。高老太爷唯一满意的只有大孙子高觉新,正如老舍《四世同堂》中的祁老太爷唯一信任的只是祁家老大一样,他们对长孙充满期望,充满关怀,充满信任,也充满了爱。
  
  对公婆当一意承顺
  
  【原文】凡人之子,性行不相远,而有后母者,独不为父所喜。父无正室而有宠婢者亦然。此固父之昵于私爱,然为子者要当一意承顺,则天理久而自协。凡人之妇,性行不相远,而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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