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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 罗素-第1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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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向上,而在我们下面的大地吸引我们向下。然而所有这些“自私的”引力只要相异 
 
就彼此抵消了,剩下的是一个朝向地心的合引力。在幻想上不妨把这理解为当作一个社 
 
会看待的地球的作用,理解为地球的总意志的表现。 
 
    说总意志永远正当,无非是说因为它代表各色公民的自私自利心当中共通的东西, 

 
它必定代表该社会所能做到的对自私自利心的最大集体满足。这样解释卢梭的意思,比 
 
我向来能想出的其它任何解释似乎都更符合他的原话。 
 
    依照卢梭的看法,实际上对总意志的表现有碍的是国家内部存在着下级社团。这些 
 
社团要各有自己的总意志,和整体社会的总意志可能抵触。“那样就可以说,不再是有 
 
多少人投多少张其,而是有多少社团便只投多少其。”由此得出一个重要结论:“所以, 
 
若要总意志得以表现,必要的是在国家内部不可有部分性社会,而且每个公民应只想自 
 
己的思想:这真是伟大的莱库格斯所确立的崇高无伦的制度。”在一个脚注中卢梭引了 

 
马基雅弗利的话来支持自己的意见。 
 
    我们看这样的制度实际上会必然造成什么情况。国家要禁止教会(国家教会除外)、 
 
政党、工会以及有相同经济利害的人们所组成的其它一切组织。结果显然就是个体公民 
 
毫无权力的一体国家即极权国家。卢梭似乎领会到禁止一切社团也许难办,所以又添上 
 
一句补充的话:假如下级社团·非·有·不·可,那么愈多愈好,以便彼此中和。 
 
    他在书的后一部分中讨论到政府时,认识到行政部门必然是一个有自己的利益和总 
 
意志的社团,这利益和总意志多半会和社会的利益和总意志矛盾。他说,大国的政府虽 

 
然需要比小国的政府强有力,但是也更需要通过主权者约制政府。 
 
    政府的一个成员具有三种意志:他的个人意志、政府的意志及总意志。这三者应当 
 
合成crescendo(渐强音),但事实上通常合成diminuendo(渐弱音)。并且,“事事都 
 
协同从获有支配他人之权的人身上夺走正义感和理性。” 
 
    因而,尽管“永远坚定、不变和纯洁的”总意志无过无误,所有那些如何躲避暴政 
 
的老问题依然存在。关于这类问题卢梭要讲的话,不是偷偷重复孟德斯鸠的说法就是坚 
 
持立法部门至上;立法部门若是民主的立法部门,就等于他所说的主权者。他最初所提 

 
的、他说得俨然解决了种种政治问题的那些一般大原则,等他一俯就细节问题时便无影 
 
无踪,原来那些原则对解决细节问题是毫无贡献的。 
 
    由于此书受了当时反动派的谴责,结果现代的读者本指望书中会见到比它实际含有 
 
的学说远为彻底的革命学说。可以拿关于民主政治的言论来说明这一点。我们已经讲过, 
 
卢梭使用民主政治一词时他所指的意思是古代城邦的直接民主制。他指出,这种民主制 
 
决不能完全实现,因为国民无法总是聚集起来,总是忙于公务。“假使真有由众神而成 
 
的国民,他们的政府就会是民主的。这样完美的政府不是人类分内的东西。” 

 
    我们所说的民主政治,他称作“选举制贵族政治”;他说,这是一切政体之中最好 
 
的,但不是适于一切国家。其候必须既不很热也不很冷;物产不可超出必要量过多,因 
 
为若超出过多,奢华恶习势在难免,这种恶习限于君主和他的宫廷比弥漫在全民中要好。 
 
由于有这些限制,给专制政体便留下广大的存在范围。然而,他提倡民主政治,尽管有 
 
种种限制,当然是让法国政府对此书恨入骨髓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大概是否定王权 
 
神授说,因为把社会契约当作政治起源的学说暗含着否定王权神授的意思。 

 
    《社会契约论》成了法国大革命中大多数领袖的圣经,但是当然也和《圣经》的命 
 
运一样,它的许多信徒并不仔细读它,更谈不上理解它。这本书在民主政治理论家中间 
 
重新造成讲形而上的抽象概念的习其,而且通过总意志说,使领袖和他的民众能够有一 
 
种神秘的等同,这是用不着靠投其箱那样世俗的其具去证实的。它的哲学有许多东西是 
 
黑格尔为普鲁士独裁制度辩护时尽可以利用的。它在实际上的最初收获是罗伯斯庇尔的 
 
执政;俄国和德国(尤其后者)的独裁统治一部分也是卢梭学说的结果。至于未来还要 

 
把什么进一步的胜利献给他的在天之灵,我就不敢预言了。 

第二十章 康德 
 
    第一节 德国唯心论一般 
 
    十八世纪的哲学处于英国经验主义派的支配之下,洛克、贝克莱和休谟可以看成是 
 
这派的代表人物。在这些人身上存在着一种他们自己似乎一向不知道的矛盾,即他们的 
 
精神气质和他们的理论学说的倾向之间的矛盾。按精神气质来讲,他们是有社会心的公 
 
民,决不一意孤行,不过分渴望权势,赞成在刑法许可的范围内人人可以为所欲为的宽 
 
容社会。他们都和蔼可亲,是通达世故的人,温文尔雅、仁慈厚道。 
 
    但是,虽然他们的性情是社会化的,他们的理论哲学却走向主观主义。主观主义并 

 
不是一个新倾向;在古代晚期就存在过,在圣奥古斯丁身上最为坚断;到近代,笛卡尔 
 
的cogi to(我思)使它复活了,而在莱布尼兹的无窗单子说里便达到了暂时的顶点。莱 
 
布尼兹相信,即使世界的其它部分绝灭了,他自己经验里的一切也会不改变;尽管如此, 
 
他还是致力于旧教教会与新教教会的再统一。类似的自相矛盾也出现于洛克、贝克莱和 
 
休谟。 
 
    在洛克,自相矛盾还是在理论上。由前面的一章我们知道,洛克一方面讲:“因为 
 
心灵在其一切思维与推理方面,除只有自己默省或能默省的各个观念而外别无直接对象, 

 
所以很明白,我们的认识只和这些观念有关。”又说:“认识即关于二观念相符或不符 
 
的知觉。”然而,他仍主张我们有三类关于实在的存在的知识:关于我们自己的存在, 
 
直觉知识;关于神的存在,论证知识;关于呈现于感官的事物,感觉知识。 
 
    他主张,·单·纯观念是“事物按自然方式作用于心灵上的产物”。这点他怎样知 
 
道的,他不解释;这主张的确超出“二观念相符或不符”以外了。 
 
    贝克莱朝着结束这种自相矛盾走了重要的一步。在他说来,只存在心及其表象;外 
 
部的·物界废除了。但是他仍旧未能理解他由洛克继承下来的认识论原理的·全·部后 

 
果。假使他完全前后一贯,他就会否定关于神的知识和关于他自己的心而外的一切心的 
 
知识了。作为一个教士和过社会生活的人,他的感情阻止他作这样的否定。 
 
    休谟在追求理论一贯性上毫无所惧,但是他感不到让他的实践符合他的理论的冲动。 
 
休谟否定了自我,并且对归纳和因果关系表示怀疑。他认可贝克莱废除物质,但是不认 
 
可贝克莱以神的表象为名所提出的代替品。固然,他和洛克一样,不承认任何不具有前 
 
行印象的单纯观念,而且无疑他把“印象”·想·像成因为心外的什么东西,结果直接 

 
使心有的一种心的状态。然而他无法承认这是“印象”的·定·义,因为他对“因为……, 
 
结果……”这个概念是有异议的。我很怀疑他或他的门徒是不是曾经清楚认识到关于印 
 
象的这个问题。很明显,依他的看法,“印象”既然不能据因果关系下定义,恐怕就得 
 
借它和“观念”赖以区别的某种内在特性来定义了。因此他便不能主张印象产生关于在 
 
我们外面的事物的知识,这是洛克曾主张的,也是贝克莱以一种修正形式主张过的。所 
 
以,他本来应当认为自己被关闭在一个唯我主义的世界里,除他自己的心灵状态及各心 

 
灵状态的关系以外,一概不知。 
 
    休谟通过他的前后一贯性,表明了经验主义若做到它的逻辑终局,就产生很少有人 
 
能承认的结果,并且在整个科学领域里废除掉理性相信和盲从轻信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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