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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 年五四运动前夜近80 年的历史。中国近代的历史,是中国人民置身近代洪炉接受考验的历史,是在军事、政治、经济、文化都遭到失败时期的历史,而从总相上看又是阻碍西方帝国主义东侵的历史。这是一段很值得深入探讨的历史。
对于这段历史的看法,在1980 年出版的《中国通史纲要》的叙论中,我们曾有所论述。在那里,我们称这段历史为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历史。我们写道:“在这个时期里,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并残酷地统治了中国,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较封建社会时代的情况复杂了。社会经济的主要成分,除封建地主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继续存在外,出现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又包括帝国主义资本、官僚买办资本和民族资本三个部分。帝国主义经济势力在中国社会生活中起着支配的作用,封建经济则占有显著的优势地位,二者并互相勾结在一起。官僚买办资本是帝国主义经济的附庸,并跟封建剥削关系紧密相联结。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十分微弱,没有成为一个能独立的经济体系,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占重要地位,而且跟帝国主义封建主义都有这样那样的联系。在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下,中国农村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遭到破坏,商品生产发展了,但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经济生活却越来越陷入于世界资本主义市场的漩涡。这些情况,表现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形态的主要特点。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激烈变化,阶级关系也发生新的变化。外国资产阶级在侵入中国后,成了中国社会生活里面一种统治力量,操纵控制中国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各个方面。他们不仅扶植和支持封建地主阶级,使其变成他们统治中国的支柱,而且造成了为其侵略需要服务的买办阶级。在封建地主阶级内部,新起的军阀官僚地主在外国资产阶级的支持下,代替了原来的官绅地主占支配地位。军阀官僚地主是国际资产阶级的附庸,而且一般都还兼有早期官僚资本家的身份,具有浓厚的买办性。他们在地主阶级政权中握有实权,成为举足轻重的势力。这也是地主阶级政权买办化的重要表现。农民阶级主要包括自耕农、佃农和雇农,约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七八十。在封建主义帝国主义的压迫剥削下,农民日益贫困破产,出现了自耕农减少、佃农增加的趋势。民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是这个时期新产生的两个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为其经济地位所决定,是一个带有两重性的阶级,一方面有在一定时期中和一定程度上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革命性,一方面又存在了对革命敌人的妥协性。无产阶级是最伟大、最先进、最革命的阶级。在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它还没有形成独立的政治力量,还是作为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追随者参加革命。”
对于上述这些看法,我们现在还没有改变。
本卷是《中国通史》的第十一卷,原由林增平、章开沅、龚书铎同志主编。嗣林增平同志因病去世,章开沅同志因工作过忙难以分身,本卷改由龚书铎同志主编。林增平同志1923 年生于江西萍乡安源,1947 年毕业于江西中正大学文史系,曾任湖南师范大学教授、校长,1992 年逝世。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二十七章。章开沅同志1926 年生于浙江吴兴(今湖州市),1948 年中原大学政治研究室研究生。现为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曾任该校校长兼历史研究所所长。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二十章。
本卷主编龚书铎同志,1929 年生于福建泉州,1952 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留校任教至今。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史学研究所所长、北京市历史学会会长、中国史学会理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历史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历史评议组副组长等职。他为本卷撰写了甲编序说部分第三章;乙编综述部分第一章、第二章、第四章至第十六章;丁编传记部分第三十二章。
本卷编写之初,曾组织编写组。除上述三位同志外,编写组的成员还有王庆成、李侃、李进修和戴学稷诸同志。
王庆成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三章。
李侃同志,中华书局原总编、编审。他分别与陈东林、吴杰同志为本卷合撰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二章、第十六章。
李进修同志,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十一章、第十二章;丁编传记部分第十七章。
戴学稷同志,福建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他与黄国盛同志为本卷丙编典志部分合撰了第九章;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一章,并与黄名长同志合撰了第九章。
参加本卷编撰工作的同志还有:张守常同志,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甲编序说部分第一章。
郑师渠同志,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副校长、博士。他撰写了甲编序说部分第二章。
杨益茂同志,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一章第一、二、三、四节,第七章。
杨直民同志,北京农业大学教授。他为本卷丙编典志部分撰写了第一章第五节。
颜吾芟同志,北方交通大学社会科学系讲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的第二章。
华世珍同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马列主义理论教学部副教授。她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三章、第六章、第八章。
刘先觉同志,东南大学建筑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一节的建筑部分。
颜元亮同志,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一节的水利部分。
黄晞同志,水电部科技情报研究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电力技术》杂志主编。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二节的电力部分。
李进尧同志,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二节的煤炭部分。
凌光同志,石油部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石油史研究室编辑。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二节的石油部分。
招冀同志,中国金属学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吴坤仪同志,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史研究所教授。关锦镗同志,中南工业大学教授。他们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的第三节。
杜金铭同志,西南交通大学教授。席龙飞同志,武汉交通科技大学船舶及海洋工程系教授。李成智同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教授。锺允若同志,邮电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主任级高级工程师。他们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的第四节。
刘登仕同志,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西南兵工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第四章第五节兵器部分。
盛维勇同志,北京化工大学副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五节的化工部分。
周启澄同志,中国纺织大学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六节的纺织部分。
倪莉同志,三峡移民开发局硕士。她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六节的陶瓷部分。
王诗文同志,云南省设计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六节的造纸部分。
张树栋同志,印刷工业出版社副编审。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六节的印刷部分。
齐戈同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培训部教授兼主任。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五章。
黄国盛同志,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他与戴学稷同志为本卷合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九章。
范明辛同志,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十章。
孙占元同志,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十二章;丁编传记部分第十三章。
秦宝琦同志,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十四章。
沈其新同志,湖南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十五章。
罗福惠同志,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原所长、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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