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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文艺 2005年第03期-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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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被社会扔弃的生活”其实是有共性的,在任何国家和任何社会都存在着,许多作家、艺术家对此情有独钟,乐此不疲。我认为当我走近马拉默德时,是因为他描写的对象突然唤起了我的诸多回忆。在我出生的那个小镇,就有着那砰砰砰敲打楦头的鞋匠,有着满身肮脏租住在破烂房屋中的流浪汉,谁都不知道他们从何处来。那种街头灰尘仆仆的生活和破败房子中的主人,勾起了我书写的欲望——在这之前,我本来就写过《黑艄楼》、《黑藻》等这样的小说,一些行走在码头上的船工,他们地位低贱,常干傻事,混在妓女、小偷、骗子和巫师中间,他们是茶馆和小酒馆的常客,打架斗殴,满脸伤痕,到老年因酒精中毒而至痴呆,而且总是鳏居。他们几乎就等同于犹太人。而我,就曾是他们中的一员。
  有一种一拍即合的感应,使我至今都依然热爱着对底层生活的关注。关于写底层人,如今百分之九十八的作家几乎都在写底层人,都声称在写底层民众,又叫弱势群体、下层人、边缘人、平民化写作等等。这与十九世纪托尔斯泰时代的作家大转向可有些不同啊。那时候,你的笔触到了下层人,你就有可能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道主义作家,而在中国,养尊处优的作家们都千篇一律地写起了下层人、底层生活,作家也就分不开谁是谁了。其实,这些作家照我看来,也就不过是赶赶时髦,做做样子。还是莫言兄说得好:“只有具备了坚持独立思考的勇气和为了理想而献身的勇气,才可能亲近下层人民,才可能了解民生疾苦乃至饱尝疾苦,才可能说出自己的话,说出自己想说的话……”所谓文学的个性因这可怕的“平民化写作”和关注底层人,把十有八九的作家淹没得无影无踪。这莫非不是一种讽刺?
  我们还是来看看马拉默德是怎样“独立思考”和“说自己的话”的。
  
  《魔桶》和《头七年》
  
  
  都是为了爱情。前者是写一个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想嫁的人,后者是自己的女儿即将嫁给一个他不想嫁给的人。
   其实《魔桶》还真有一点儿“魔”。要我说那个媒人宾尼·沙兹曼是出于一场精心的谋划,又似乎说不过去。然而正像列奥所感觉到的:“事情是朝这个路子发展”的。沙兹曼要借列奥这个即将的拉比(教士)来拯救自己堕入风尘的女儿,而列奥这样攻读了六年犹太教法典的法学博士,声称“使他心摇神驰”,“从她的身上获得新生”。这又作何解释?莫非只有邪恶才能救一个满脑子犹太法典的白面书生重新生活?
  在这篇有着深深的哲学、宗教和生活悖论的小说里面,我隐隐感觉到作家对人类有着深刻的理解和洞悉。如果说这个“魔”字寓言了人在他的生活中往往是不可思议的,我倒是十分欣赏这个犹太作家的颠覆性幽默。然而,马拉默德却为何又总是表现他对自己宗教的虔诚呢?
  拉比就是神的代言人,在马拉默德的笔下总是富有同情心的,这个未来的拉比渴望找到爱情,对那个满嘴鱼腥味,掉了几颗牙齿,带着伤心的眼神的瘦小媒人老头介绍来的几个女人一点都不满意,要么是寡妇,要么是瘸子,要么是老姑娘。似乎这个媒人是故意把这些女人弄来让这位拉比厌恶的,作为一种铺垫。可是,他又怎么知道在另一拨照片中,未来的拉比会独独相中自己“像一头畜生,像一只狗”的女儿斯妲拉?而像神一样纯洁的书生气十足的拉比列奥却在对爱情的追逐幻想中,对那张有风尘浪迹的、分外熟悉而又完全陌生的眼神一见钟情。原因就是“她享受过生活,起码是享受,还不止这个,也许是悔不该当初那种生活——心灵上似乎受过很深的创伤……她有自己的个性”。拉比内心有一种对野性生活的渴望,故纸堆里的生活在他看来那不叫生活,生活就是堕落,堕落再行拯救,而堕落会产生一种让男人们魂不守舍的销魂之美。
  多年以前,我在看这个小说的结尾时,理解那句“沙兹曼靠在拐角的墙边,为死者唱着祷文”,总感觉他的女儿是一个死去的人——而列奥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小说写列奥见到斯妲拉时,看到她眼睛流露出无比的纯洁,空中回荡着提琴的声音,闪烁着烛光……这不是一幅天堂里的景色吗?现在,我理解这“死者”,就是新生之前的那个女儿,当她见到拉比后,回归了神,那么女儿得以救赎。
  其实,对野性生活的追求,在那些教士们的心中也原来是一样的啊!那个译者在介绍这篇小说时说,列奥就是肩负着使命去拯救她,完全是误读。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这篇小说还“魔”什么呢?这个拉比就失去了任何书写的意义,它会变成肤浅的宗教寓言小说。马拉默德不会差到这个地步。它的妙处就在于让我们看到了人所具有的共同渴望。这种渴望在犹太教和其他宗教中,都是属于魔鬼的。
   《头七年》写了一个呆头呆脑的傻瓜索贝尔。他因为穷,因为只能干修鞋工作而没有列奥那种追求野性的奢望。他只求鞋匠老板的十四岁女儿快快长大,成为他的妻子。因而,他不计工钱,不讲条件,整天锤打着楦头,在皮革气味中等待了五年。可鞋匠老板一点也没发觉这个助手的心思。当鞋匠费尔德一门心思像处理贱价商品想把女儿硬塞给爱读书的小伙子迈克斯时,索贝尔愤怒了,厉声质问老板。老板尖刻地挖苦这个帮工说是不是疯了,我女儿会同意嫁给你这么一个又老又丑的修鞋匠?那她以后不就成了个修鞋匠的老婆,跟她母亲的命运一模一样?可是帮工索贝尔说出自己埋藏在心底五年的愿望后,呜呜地哭了,浑身发抖如筛糠,不停地抽泣,一副可怜相。这时候,鞋匠老板的怜悯之情竟涌上心头,眼睛也湿润了,他想着这个助手又秃又老(其实才三十五岁),从希特勒魔掌下逃出,来到美国,竟爱上了一个年龄比他小一半的姑娘。他日复一日地坐在凳子旁边,裁剪、锤打,花了整整五年时间来等这个小姑娘长大。他又不能把话说透,因为他知道说透了肯定会遭到拒绝而让他绝望。这老板后来竟答应了助手的要求,只是说,我女儿才十九岁,还得等两年,你再向他求婚。这个已经“罢工”几天的助手,在第二天一大早就来到了店里,就像我前面引用的:为了爱情,朝皮革砰砰砰地敲打起来了。
  鞋匠老板的答应可能仓促了一点,但是对于短篇小说,这已经差不多够了。何况,他前面铺垫得还算丰满,只是,助手的描写少了一些,这使得结尾有点突兀,但也很讶异。马拉默德显然像他说的,受契诃夫影响较大,但他也声称受过詹姆斯·乔伊斯、海明威等人的影响,但我在他的小说中看不出来。
  《头七年》这个名字让人感觉有无穷的幽意。为什么不是《七年》、《五年》而是《头七年》?马氏也许用含泪的幽默在向世人说,你这个穷鬼来到美国,爱上一个小妞,必须用最初的七年的牺牲来换取你的所爱——这时间委实太漫长了。
  
  《银冠》与《莱文天使》 
  
  这两篇小说十分相近,相近得有点重复。但是,这两篇小说分开来看,又是优秀的。
  《银冠》说的是甘斯老人病了,奄奄一息,他的儿子艾伯特为他到处求医问药,后来偶遇一个声称可用一顶银冠救治病入膏肓者的人,而这顶银冠很可能是子虚乌有,在一系列巫术般的表演之后,艾伯特在镜子中看到了那个出卖银冠的利夫希茨教士头上戴有这么一顶银冠,但也只持续了五秒钟。因为银冠要价太高,艾伯特认为是在跟一个诡计多端的骗子打交道。说这是荒诞的骗术,是催眠术。那个神秘的卖银冠的利夫希茨教士此刻踉踉跄跄,说:发发善心吧,对一个老人发发慈悲吧!想想你的父亲吧,他爱你。但是艾伯特却开始指责父亲,说他恨他,婊子养的,我希望他完蛋。因为教士说这是信仰疗法,教士在这片诅咒声中,狂怒地指着天上的上帝,惊恐指责艾伯特为杀人犯。艾伯特这时头疼难忍。一个小时后,他父亲老甘斯闭上了眼睛,断气了。
  我至今仍然相信这是马拉默德不到家的写作功夫,导致他出现了含混不清。美国作家理·福特说:有些作家是观念领先有些是图像领先,有些是象征和神话领先,有些是文字叙述领先。这是指最初萌生某一篇小说的想法。马拉默德在这篇(以及《莱文天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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