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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看到你内心深处的善良与情谊。你应该有一个属于你的地方,那是你的归宿,但不是这里。抛弃沦落的躯壳,带上这柄我为你打造的利剑,重新踏上你的征程吧。我之所以告诉你我叫扶摇,是因为希望你在遇到我之后,知道世间还有扶摇二字。我不叫扶摇,扶摇这个名字,是为你而取的。”
“那你叫什么?”
“这不重要,你只需要记住,以后,你叫扶摇。这里不是你的归宿,但永远都可以是你的栖息地。我会为你种下一片四季盛开飘满醇香的玫瑰园,在你走累的时候,可以回到这里来,躺在玫瑰树下的草坪上,仰望那片只属于你我的蓝天。”
扶摇眼含泪水,接过女孩递过的剑。那是一柄千年寒铁铸成的剑,无坚不摧,在阳光下,放着耀眼的光。扶摇相信,他会用这把剑,去征服他想要的一切,去摧毁伤害女孩的一切。这把剑里注入的,有女孩的企盼和情谊还有赐予他的无尽的勇气。
女孩在扶摇脸上轻轻一吻,转身走入房门。
扶摇看到他的马还拴在房前的树上。他解下缰绳,踏鞍上马。
残阳如雪,扶摇的马驰出绿洲,在大漠上飞奔,扬起滚滚的沙尘,影子在身后拉得老长、老长。
3、杂感美文
有人说:人生是黄山烟云,桂林山水,是浪花翻腾,潮起潮落,是万里平沙落秋雁,三月阳春映白雪,是一壶浊酒酬壮志,三千铁甲向金戈,是意气风发,纵横天下的征战,是快意恩仇,金貂美酒,冷月孤歌的飘泊。
春风得意夏花艳,秋黄飘落冬寒啸。四季更替,日月轮回,光阴似水东流去,几多欢喜几多愁。人的生命,于宇宙之长河,就是一粒沙子,一滴水汽,当浪花翻滚时,他们跟着跳跃,当水面平静时,终归消沉,最后,在烈日下蒸发,消散……
苏东坡说得好,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
从一出生开始,也许,我们的命运就在冥冥中注定,于是,我们朝着那个不明确的目标努力地狂奔,流下汗水、泪水、血水,最后,我们得到的统一的答案是:死亡。曾世强说:我们一生努力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我们有什么样的命。
走累了,停下来,甩甩头发,抖抖泥巴,找个安静的角落,躺下,仰望苍穹,让心灵回归自然,让人性重获新生。站起来时,蓦然回首,发现带着的唯有心情,留下的只是脚印。
有首歌唱得好:我们都在不断赶路,忘记了出路,在失望中寻求偶尔的满足,我们都在梦中解脱清醒的苦,流浪在灯火阑珊处。
今宵把酒问明月,天涯浪迹何为伴?
谁,可愿伴我读西去的东风,看回眸的落日,听午夜的琵琶,品清泉,赏老窖,纵剑于青石之上,刻下一曲永恒的凯歌?
看不清俗世纷争,读不懂人间风情。
4、那年那月
夜幕笼罩着这个西部的小县城,路灯的光线显得那么微弱。我躲在黑暗的角落里,却可以看得见“疯子”眼睛里的血丝。我知道,他已经兴奋得有些按奈不住,而我,却紧张得发抖。
疯子本叫冯智,我知道他叫疯子甚至比知道他的真名还要早。
疯子留着一头齐肩长发,染得红黄相间,烫得卷而蓬松,额角和左脸各有一处刀疤。
初二那年,他就把一个女孩子的肚子搞大,在小镇上引起了不小的风波。“疯子”和女孩双双被开除。
后来,他爸花钱让他到县里的技校上学,于是我便认识了他。因为我也在这所技校,只不过我上技校是因为没有考上高中,而不是搞大了某个女孩的肚子。
疯子拍拍我的肩膀说:“放松点,兄弟, 第一次我就没这么紧张。”
我放松不了,因为今天晚上我们要做的事情,我以前连想都不敢想。
是疯子带我走上了这条路。 而最初,我根本意识不到我走上了这条路。
我和“疯子”在一个班,学计算机。第一天来上课,我还怀着激动的心情,心想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跟比尔盖茨就是同行了。
后来我才知道,招生简章上全是骗人的。一个初中毕业的学生,学计算机就是扯淡,一个简单的办公软件就学了一个学期还没有搞明白。最关键的是,这里的学生没有一个是来学习的,他们一般家里有些钱,初中毕业了,不想这么早去工作,于是就打着学习的旗号过来混两年。而学校也完全明白这些学生的初衷,老师跟学生打成一片,基本上学几年不用考试花点钱也可以弄个毕业证。
于是在这种大环境下,我也就近墨者黑了。
和疯子成为朋友是有一次班里一个“大哥”级的人物“借”走了我那个月的生活费。我家里并不富裕,我不敢找家里再要钱。当我生活极其窘迫的时候,疯子大手笔地甩给了我一千块。那不是小数目。我不敢相信,也不敢要。于是疯子把钱收了回去,但是那个月,每到吃饭时间,他都来找我,跟我一起去吃饭,当然是他买单。到了晚上,三天两头地带我去KTV唱歌,唱酒,认识了一大帮朋友。我很感激他。
那些朋友叫什么名字我都不知道,只知道他们的绰号,诸如疯子,肥猫,六指,阿花,小强,三娃,菜花蛇等。还有一位感觉很有钱,大家都很尊敬的人物,大家都称呼“九哥”。
第一次见九哥,九哥见我没有手机,立马就把他的手机甩给我用。我当时差点没感动哭。
我问疯子他们家是不是很有钱。疯子说没有,这年头,要钱得自已挣。
话是没错,可是,我们这样的小屁孩,挣钱仿佛离我们还十分遥远。疯子说,朋友多了,门路就多,只要朋友们觉得你不错,大家一起努力,天都能翻过来,还怕挣不到钱?疯子的话总是让我觉得很有道理。
好像疯子的朋友都很阔绰,我们在一起消费的场所都是灯红酒绿,买单的一出手都是几百上千。我几乎没有给过钱,却天天过着夜夜笙歌,顿顿酒肉的生活。我觉得欠他们太多,却又无以为报。
没想到,报答他们的机会来了,我却犹豫了。
疯子给我说,有个人跟九哥过不去,九哥要他一根小姆指。我当时差点吓晕,有什么深仇大恨,要下这样的狠手?
疯子一脸鄙夷地说:“九哥对你怎么样?要不要跟我去,你自已好好想想吧,明天给我答复。”
那夜我没有睡。
我知道我无法拒绝疯子的请求。但是我也无法接受这样我无法想象的请求。矛盾得我想哭。
一睁钱看到的东西,衣服,手机,还有那把闪闪发光我曾经十分喜爱的小匕首,现在都变得那么狰狞可怖。
原来一切都是诱饵,可我却心甘情愿地自已要去咬住。
既然是自已犯的贱,那就去承受吧。
第二天我跟疯子说:“我去!”
疯子一拳打在我的胸口笑道:“九哥果然没看错你!”
那个跟九哥过不去的人是个发廊的老板,具体因为什么事情我并不知道,疯子说他也不知道,总之九哥叫我们去做就没错。
我们一行三人,除了我和疯子,还有小强。我们一根接一根的抽烟,在等待一个下手的时机。
夜已深,发廊里走出最后一个客人,一个满脸横肉的人从里面走出来,站在门口点燃一根烟。小强低声说,就是他。然后狠狠下把烟头掷到地上,用脚用力地踩着,仿佛那烟头跟他有杀父之仇。
小强和疯子都摸出手上的家伙,显然他们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显得那么熟练而且有派头。
疯子说:“上”。
我们疯狂地跑过去,那一刻,我忘记了紧张,仿佛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跟着他们上。
那个胖子见我们三个又是棍棒又是砍刀地冲过去,先是惊谔,然后迅速地明白过来,转身进屋想拉下卷帘门。
已经晚了,疯子进了屋,一脚将他踹倒在地。砸翻了一张椅子同时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从镜子前的小桌上掉了下来,发出零乱的声音。
我们都冲了进去,小强拉下了卷帘门。
胖子手捂着头大声呼叫救命,几个浓妆艳抹穿着暴露的女人从里屋闻声跑出来,一见阵势吓得尖叫着缩到墙角。
疯子用砍刀指着从里屋出来的几个女人疯一样地吼:“都他妈的给我滚进去!”
小强和我则对着胖子一阵拳打脚踢棍棒交加。
我完全不明白当时为什么会如此狠命地打他,还是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跟着他们上。
疯子把其他人赶进屋后过来对我们吼:“别打了,干正事!”
小强抓起胖子的一根手指,疯子手起刀落。。。。。。
血溅到我的裤脚上,胖子发出杀猪般地嚎叫,捂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