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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头蒜和那根葱,却因此幸得清净、茁壮成长,几个千年下来,它们吸食天地灵气、日月精华,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闻者惊心。
眼看就要修成正果、得道成仙,就在这时,发生了一桩公案:
原来,地上有一棵大白菜,长在深山古寺墙外,因日夜听闻寺内高僧诵佛讲经,竟自觉自悟,修炼成仙、超升天界。
由于走得太急,未曾洗浴,结果将一些泥土也带上了天,就在这泥土中,藏着一粒虫卵。
千年之后,虫卵孵化,生出一条小虫,名唤千年虫。
这千年虫爬入蟠桃园觅食,园中果木均已得道,坚硬如铁,等闲下不得口,千年虫爬呀找呀,来到园子东南角,却发现了那葱与那蒜。
千年虫祖籍山东,酷爱葱蒜,尤喜蒜的多汁嫩脆,便一头钻进蒜中,再也不出来。
那头蒜、那根葱连带那条千年虫后来都得道成仙,葱蒜修成女体,千年虫修成男身,只是葱早了三千年。
虽已成仙,千年虫却难忘蒜仙寄养之恩,内中郁结一段辛辣酷烈之缠绵。
此事被王母得知,大喜过望,不禁大叫三声“耶!”立即说服二仙下世历劫、解释宿缘。并以“莫须有”之名,将葱仙也遣往凡间。
那易大牙顾念葱蒜,主动请缨,愿陪三仙历劫,王母当然求之不得,连婉拒之辞都不敢说,只是深情地眨眨眼,便同意了。
为了保证剧情的长度及可看性,王母娘娘还特地给了千年虫三次重生的机会。
就这样,一场热泪盈眶而又急迫匆忙的吻别后,四位神仙堕入凡尘。
孙二娘 第三章 十字坡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一颗痴心,结一段传奇※ ※ ※ ※ ※
北宋,神宗,元丰三年
山东,孟州,十字坡上
地形险恶,烈日当头,十字中央一棵参天大树。
一对白发苍苍的盲人夫妻攀着树枝,向上跋涉,就要到达树顶了。
“妞妞阿妹,你说我们现在走到哪里了?”
“壮壮阿哥,这里应该是塔克拉马干吧,要不然不会这么干燥酷热。”
“妞妞阿妹,怎么可能是塔克拉马干?你闻这青草的气息,还有这暖风,沙漠上怎么可能有这等风景?”
50年前,这对盲夫妻决定旅行结婚,出了门,行了30里,来到这棵树下,结果迷了路,开始向上爬,这一爬就是整整50年。
“壮壮阿哥,我听到海浪声了!”
“妞妞阿妹,我也听到了!我们终于到了传说中的天涯海角!”
“壮壮阿哥,我想哭。”
“妞妞阿妹,我也是!”
回想这么多年的艰辛曲折、患难与共,两位老人不禁老泪纵横、激情汹涌,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顺手抓了一团白云铺在身下,就在这天风浩荡、云烟飘渺中融而为一。
伴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声,他们化做两个萤火虫相依相伴、飞向天边。
那个婴儿一生下来,就像鼹鼠一样,长着两颗大门牙。
而且一直笑个不停,那笑声就像星星们在互相挠痒。
小鸟们被这笑声打动,衔来草泥,搭出一个鸟巢将它护住,并纷纷找食喂他,虽然没有奶水,小虫子和露珠竟然也让他安然长大。
到他满3岁那天,一对扮相很糟糕的鸟夫妻飞到他身旁,衔来两粒种子,他将种子含在嘴里,却不咽下,开始向树下爬,等他安全落地后,那对鸟夫妻才飞走了。(其实它们是易了容的王母娘娘和太上老君)
来到树下,婴儿吐出那两粒种子,呵呵笑着埋在土里,然后用小鸡鸡对准,又呵呵笑着浇了一小泡经过29层过滤的纯净童子尿。
刹那间,两粒种子立刻生根、发芽、长苗、抽穗、开花、结籽。
婴儿笑得更欢了,无数的鸟儿飞舞在他身边,天地间飘荡着一缕淡淡的葱蒜之香。
婴儿捋下那些种子,呵呵笑着撒向天空,鸟儿们争抢着用嘴接住。
婴儿向东边蹒跚走去,鸟儿们飞随其后,将种子撒在婴儿身后,一行葱、一行蒜,丝毫不乱。
只要种子撒落,只要婴儿呵呵一笑,便会有一阵小雨落向那一小片泥土,葱和蒜就会立刻生出嫩芽。
就这样,一路行、一路种,不知道过了多少年,婴儿将地球整整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当年的起点。
这时,如果嫦娥向地球望来,她会惊异地发现:地球多了一圈绿幽幽的丝线。
而那个婴儿已经长大成人,当年追随他的鸟儿也早已更换了很多代,新新鸟类崇尚冷酷,不可能还像祖辈那样、继续玩那种农耕时代的游戏。
所以,他是一个人回到十字坡的。
刚刚走到那棵大树下,忽然一道闪电击向他,他立刻昏死过去。
孙二娘 第四章 男性学
对男人来说,女人是沙漠那端的一碗水
沙沉在碗底
对女人来说,男人是大海中的那只船
船在漏水
等那个人醒转过来的时候,他什么都不记得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身在何处。
他站在树下,望着这世界,目光比天空更纯净、比大地更荒凉。
他伸开双手,手心里各有一粒种子,他呵呵笑了起来,笑声苍老,但笑颜童稚。
就在这时,从坡下摇摇走上来一位女子。
从她走路的身形就可以得知她的名字:摇摇。
孙摇摇个人档案
性别:女人中的女人
年龄:保密
星相:扫帚座
职业:待字闺中
爱好:十全十美的男人
愿望:嫁一个十全十美的男人
喜欢的颜色:十全十美的男色
喜欢的味道:十全十美的男人味
孙摇摇从小就是个好学好思的女孩子,这么多年来,一直不懈地致力于参透女性世界最永恒的哲学命题:男人。
什么是男人?什么样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年幼时,她对男人的概念来自于大人们的定义,以及服饰的区别;少年时,她无意中见到邻家男孩撒尿,这给了她无比的震撼,对男人的概念从此有了质的飞跃;青春期,由于孜孜不倦的求索,她终于从生理上对男人有了透彻的了解;也就在这期间,她开始陷入初恋,爱上了村里的张阿歪,只因为张阿歪走路的时候,总有一群鸡鸭跟在后面,衬得他无比出众。可是,有一次,她亲眼目睹了张阿歪被一只母鸡绊哭后的样子,那份痴迷顿时被摔碎了。
初恋的终结固然带来伤痛,但也让她的思想有了更本质的提升:男人只有和女人相对照,才存在意义。
她知道仅凭一己之见时远远不够的,为了拓展自己的视野,她开始遍访天下的女人,从137岁的女寿星到2岁半的女童,从她们口中掌握了有史以来最详实的资料。与此同时,她也见识了无数的男人。
然而,这不但没能给她任何启发,反倒让她愈加迷惑:因为不论在那些女性口中,还是在她自己眼中,世界上没有两个相同的男人。
原来,所谓“男人”,只不过是一个虚幻的词语。
既然“男人”虚幻,那么女人、人、我,乃至天地万物又何尝不是泡影?
刹那间,孙摇摇万念俱灰,茫然不知何往,她就像一缕游魂般飘荡在空落的世间。
不知道游荡了多久,她来到十字坡,看到了大树下的那个人。
那个人看到她,咧嘴一笑,就像有史以来第一朵花的绽放;她也向他木然一笑,就像天地最后一场冬天的一片枯叶。
孙二娘 第五章 那一年
人生的劫
渡不过去,叫苦难
渡过去,叫玩笑
第一次临终时,孙摇摇心灵的小窗终于完全打开了,窗外挂着四月午后胖嘟嘟的太阳。
她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男人不是用来研究的,而是用来品尝的。
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竟会如此幸运,可能是当时老天爷打麻将摸了把好牌,才让她侥幸遇见了天使之舅。
她一遍又一遍地回味着他们初逢的情景:
当时她不但心如死灰,而且,中午一赌气连吃了68个肉包子,因为坡下那家包子店竟然挂着“30个不过坡”的招牌。
她是一路打着嗝上山的,刚到坡顶,就看见的大树下的天使之舅,他不但全身一丝不挂,那神情也同样的一丝不挂。
这种肉体和精神同时的一丝不挂,只会在动物以及1周岁以内的人类那里才能见得到。
但孙摇摇当时并没有太在意,因为这样的人不是天使,就是白痴。
像十字坡这种连冷僻都冷僻得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