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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吃偷来的食物,只穿偷来的衣服。所以,60多年来,他一粒米都没吃过,一缕布都没穿过。他能活到今天,只能用神话来解释。
人们经常能见到他赤裸裸、骨棱棱的身影贼溜溜地闪过,像一句见不得人的脏话。
形而下的绝望滋养了形而上的丰收。
从天命之年开始,他断然遗弃了物质世界,飞升到玄想的境域,在古人的思想中偷盗贼的真义,到60岁的时候,他完成了盗贼史上第一部专著——《盗德经》——
夫盗亦有道,然则盗可盗,非常盗;
窃可窃,非常窃。
无盗,天地之始;
有窃,万物之母。
……
有盗自远方来,不亦悦乎?
窃而时得之,不亦乐乎?
人被偷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
吾生也有涯而物也无涯,以有涯盗无涯,殆也。
……
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盗也。
……
在后记里,他写道:
托之于空言,不若见诸行事之深切著名。然则,行,我幸也;不行,我命也。君子知天而安命,故潜行旧典,窃文盗义,编著此经,欲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发扬盗义,光大贼林。此吾愿也。
《盗德经》完成后,他四处寻访传人,10年铁鞋,却毫无结果。
生命已到尽头,作为贼,他一无所获。“偷人的东西不成功,难道连猪的东西也偷不到?我必须给自己一个交代。”
于是他来到猪毛家,因为那里的猪最多,保险系数最高。
时迁 第七章 天才毛毛虫
众生平等,蝴蝶也一样,不过是穿了裙子的毛毛虫而已。
但是,很少有蝴蝶能意识到这一点。
皇宫是一个巨大的蛹,在众王子中,赵佶本是最耀眼斑斓的毛毛虫,简直可以算得上是一只天才的毛毛虫。尤其是那一笔画才,当真追魂夺魄,所以得了个乳名叫画虫。
画虫最怕画美女,尤其是夏天的美女,才画出一只胳膊,上万只苍蝇立刻会闻风而来。
然而,在登基竞选中,他却败给了自己的哥哥——那个人称宋哲宗的平庸的毛毛虫。
这场打击如同一阵暴雨,将这只蝴蝶打落在泥水中,花裙子立刻变成一块历经数代的厨房抹布。
那一刻,他忽然发现:我也不过是一只毛毛虫,而且是那种发育不良的。
于是,这个12岁的、大彻大悟的毛毛虫,在惊蛰那天、冒着丝丝细雨,拱出了皇宫, 爬向民间。
有识之士这样评价他:一只高贵的,然而自暴自弃的毛毛虫。
古话说得好:三代才能培育出一个贵族;反之其实同样成立:三代才能作践出一个贱人。
画虫一心一意要作践自己,他想乞丐应该最贱,就开始沿街乞讨。
可是,由于他精通绘画,他设计的乞丐造型格外邋遢,将贫穷肮脏推向一个从未有过的艺术高度,就算1万个乞丐挤在同一口井里,人们也总能一眼发现他。因此,他得到丐帮长老器重,迅速成为丐帮最年轻的八袋弟子。
深入到丐帮内部后,他发现,丐帮帮主及各长老竟然均是皇室子弟,秦汉魏晋南北朝直至唐五代的都有。而且他们的目标和他完全相同:成为天下第一贱人。
这再次激起他万丈雄心,决意要夺到帮主之位。
丐帮帮主竞选题目很简单:从所列的名单中选一个人,向他乞讨1个馒头,速度最快者即为新帮主。
名单上一共列有10个人,按难易程度分为上中下三级。名单中上级难度的只有一个,名叫针尖菩萨,附注中这样写道:针尖菩萨,女,64岁,米店老板,座右铭:“如果每顿饭能省一粒米,一亿年就能省出1095亿粒米,足够吃1家3口人吃1千万年。如果每顿饭省3粒米呢?大家认真想想算算吧,哈哈哈——”
画虫义不容辞抢先选到针尖菩萨。
来到针尖菩萨家门前,一条狗守在门外。
在描绘这条狗之前,必须先确定什么叫狗。这实在是古今最难的哲学命题之一,仅仅凭人类的智慧+狗的智商,永远休想得出答案。所以,比较讨巧的办法是:确定什么是非狗。
那么什么是非狗呢?
答案就在针尖菩萨门前这只狗身上。
如果这只狗再少1根眼睫毛,那它将彻底是非狗了,但到目前为止,它依然保留着这根眼睫毛。所以,它仍然是狗。
(在此郑重建议:所有哲学家都应该在这根眼睫毛凋落前,去实地观察一下这只狗,这将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思维界定机会)
至于在这个故事中,绕这个弯子,主要是想说:这条狗实在太瘦了。
针尖菩萨将这条狗养得瘦到了狗的极限。
正在这时,门吱呀一声开了。
门内飘出一个鬼。
对不起,用词错误,确切的说法是:一个几乎是鬼、但其实还是人的人,从门内几乎是飘、但其实还是走了出来。
这个再少1根睫毛就会变成鬼的人,就是大名鼎鼎的针尖菩萨。
至于她的性别,是从她的姓名上猜测出来的。因为那根睫毛不分男女,而且那根睫毛如果再少一根睫毛,它也将不再是睫毛了。(睫毛的睫毛?!)
针尖菩萨拿着一根骨头,那根骨头当然也一样,如果再少1根睫毛,它也将不再是骨头。(抗议:骨头也有睫毛!?)
针尖菩萨以肉眼无法分辨的速度,慢慢慢慢慢慢慢慢将骨头放到狗嘴前,然后飘/走进门去。
狗嘴以肉眼无法分辨的速度,慢慢慢慢慢慢慢慢靠近骨头。
画虫忽然灵机一动:如果针尖菩萨的馒头极度难讨,那么从这条狗的嘴里讨这根骨头,必将是极度中的极度。一旦能够成功,帮主之位舍我其谁?
于是,他走过去,趴在狗的对面。
随行的监考乞丐无比惊讶。
时迁 第八章 一撮猪毛
人总有一两件终生难忘的事物。
猪毛最难忘的当然是猪毛,所以后来干脆以之为名。
猪毛祖上连续三代荣登全国贫穷榜的首位。
对于猪毛来说,贫穷就像是先天掉在眼睛里的玻璃渣,不论你是否睁开眼睛看这个世界,它都会时刻提醒你:去死,快点!
有一次,当可怜的猪毛第N +1次决定自尽时,一撮猪毛救了他,并让他的人生从此翻天覆地。
事情发生在一座桥上,当时猪毛站在桥中央,正在精选出来的3种下跳姿势中迟疑。
一头猪奔上桥来,急速跑过。由于跑得太急,身子在桥墩上擦了一下,擦落了一小撮毛。
猪毛捡起那撮猪毛,眼泪夺眶而出:他从来没吃过猪肉,能在临死前目睹一次猪跑,死后手里还能攥一撮猪毛,也算是可以瞑目了。
陷到这感动中,他忘记了身边的一切。等醒来时,桥上挤满了人,一片吵嚷声。
原来,发生了一件情杀案:桥北陈家养了一头男猪,英俊帅气,名叫世美;桥南秦家养了一头女猪,温柔贤淑,名为香莲。陈秦二家是世交,过往甚密。两头猪因此也算得上两小无猜、情投意合,它们经常在桥边的草丛中约会。
刚才陈家人发现香莲死在草丛中,咽喉上有猪的牙印,从血迹判断,死了没一会儿。
秦家人认定是陈家的世美咬死的,但陈家人却说世美今天感冒,根本没出过圈。两家人在桥头上争执起来。为了证明清白,陈家人把世美也牵来了。
猪毛心想:刚才那头猪神色慌张,凶手肯定是它。但世美身体完好,没有任何擦伤的痕迹。世美应该是无辜的。能在临死前做件好事,死了也好留个想头。
于是,他拿出那撮猪毛,站出来,替陈家做证。
秦家人凭着那撮猪毛。果然找到了真凶,原来是桥南潘家养的男猪二黑,这二黑早就垂涎香莲的美貌,今天无意路过草丛,见香莲只身一猪,就起了歹念,香莲当然拼死反抗。二黑怕事情张扬出去,只好杀猪灭口。
案情大白,陈、秦二家十分感激,分别送了猪毛一头猪崽。
猪毛无家无业,就带着两只小猪四处游牧,没想到吉星高照,这对小猪成婚不久,就产下8个小猪崽。(应该是未婚先孕)
8个变32个,32个变128个…10年后,猪数量已经达到上万头!
猪毛富了,当然娶了一个美貌贤能的妻子,并生下一个女儿。
至于这个女儿,暂以猪毛的评语做出场介绍:美丽、高贵、聪慧、大方、灵巧、活泼、善良、温柔、纯洁、天真…只有一个缺点:太完美。
最令猪毛骄傲的是:女儿的出生是个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