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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20中国命研究-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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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报章上、电视上、国民党官僚调查上、伪君子伪“大悲”家风凉话上,不断地批评释开丰和他的龙发堂,说释开丰这个,说龙发堂那个,甚至说龙发堂收容 精神病患,它的寺庙身份,都不及格。四月十八日报上说:省民政厅昨天表示,高雄县路竹乡“龙发堂”目前仍系以茅草搭建之房屋,并非宗教之建筑物,与“监督寺庙条例”之规定不符,故未准其办理寺庙登记。据指出,龙发堂负责人“释开丰”,过去曾向高雄县当局申请寺庙登记,并于去年十月间向立法院陈情,自称受佛祖感召;决定于四十岁出家,于其父遗产业上搭建茅草佛堂(即“龙发堂”);一面自力耕作,一面进行苦修,目前收容两百多名精神病患。
  据“释开丰”住持说法,龙发堂确属茅棚,虽供奉佛像参拜佛堂,自不属于宗 教建筑物。依照“监督寺庙条例”第一条规定,凡有僧道住持之宗教上建筑物不论用何名称均为寺庙。准此规定,省民政厅以主管立场认为:“龙发堂”不能符合申请寺庙登记条件。
  此外,“释开丰”住持去年陈情时自承,龙发堂迄未办理寺庙登记,虽为精神修院,亦未能向当局办理立案手续,并非故违当局规定,实因该堂现址八笔土地,地目为田,必须办理地目变更,始能办理寺庙登记及慈善事业团体登记,故先后于一九八一年及一九八二年间向高雄县当局申请地目变更及设置财团法人,均未获准。
  按此法说,龙发堂的“合法性”,犹值得商榷;据指出,截至目前龙发堂尚未获得任何机构核准在案。
  看到了吧,做事的人在排除万难去救人的时候,说风凉话的人,不但袖手旁观;还在浇别人凉水、扯别人后腿呢!
  黄怡近作《释开丰的慈悲历程》、《关于龙发堂的补充说明》,是给做事的人的正确剪裁、是给说风凉话的人严厉针砭。看了黄怡的近作,我们真不能不觉得,释开丰和他的使徒们,他们真不愧是现代的地藏菩萨!
  八世纪时候,新罗王子金乔觉出家,法名地藏,到安徽九华山结庐苦修,死后人们认为他是地藏菩萨的化身,从此九华山成为地藏菩萨在中国的道场。现在我们 看到释开丰和他的使徒们,他们把道场化为精神病患收容所,他们的菩萨行,岂是古人所能赶得上的吗?
  释开丰说:
  别的佛堂经常有钱,我们是经常没钱。别的佛堂有钱了拿去建设美现,越美观,就越有灵气,越有灵气,就越有人参观。愿意捐钱的人就越多。龙发堂花的钱是比较看不到的,都在病患身上了。正因为钱都用在病患身上了,所以直到今天,释开丰和他使徒们没有像样的佛堂、没有巍峨的寺庙、没有法律的地位、没有国民党的承认、没有伪君子伪“大悲” 家的肯定,但是,这算得了什么呢?
  他们是真正做事的人,他们是真正“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人,他们是真正“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人,他们是真正深通法本愿救人的人,他们的存在,又岂靠大庙大官的假戏吗?
  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小人·小人·打小人
  许多人一生都难免遭到小人之患。信命的人说这是〃命犯小人〃,认为是命中注定;不信命的人不相信什么命中注定,但不否认确有〃路遇小人〃的情况发生。
  遭到小人之患以后,反应各有不同,大体说来,可分消极与积极二类。消极的反应是置之不理小人,或者采取低姿式,跟小人妥协,或说好话,或出之以利诱等等,总之,最后的目的在使小人远顾为吉。积极的反应则反是。积极的反应是面对小人,采取高姿式、跟小人不妥协,不说好话,甚至出之以威胁以使小人就范等等。总之, 最后的目的在使小人得到惩罚与教训,决不姑息小人。
  在积极的反应方面,也有二类,一类是小市民式的做法,一类是大丈夫式的做法。小市民中不肯姑息小人的,他们遭到小人之患,所用以抵抗小人的本领,毕竟有限,因此他们在〃无力感〃之余,最后多求助于神明。这种做法,最有趣的是香港的〃打小人〃仪式,香港的〃打小人'仪式,多在三叉路口行之,传说三叉路口煞气大,可以把小人又住。三叉路口以外,有的也在宙宇进行。被打的小人分两类,一种是不记名式的,一种是记名式的。前者是对付一般小人作祟的;后者是对付特定小人作祟的。因为特定,所以要在小人纸上写出该小人的姓名住址,如有生辰八字一并写出,效果更佳;如有该小人玉照一帧,一并缴出,效果就如神矣!写出姓名地址的公式不外是:〃狐狸精某某某今年三十二岁七月十五日丑时生,晤知时头时尾,是真是假,住在呢个某某道某某号〃之类。〃打小人〃时,当然上香斋供一切如仪,登时以鞋来打破小人纸,有的用小铜剑刺破之,或用香头或烟头烧之。如有照片,则更方便,就小人玉照之要害处使他眼瞎嘴破,以快人心。该小人自此不能为祟或一时不能为祟,也自不消说矣!
  从这种香港模式看来,小人打了半天,其实只是一种精神胜利,当然是很可怜的。但是这种小市民式的做法,既然不肯姑息小人,其一念愚诚,倒也不无可嘉呢!在另一方面,大丈夫式的做法则另有一套。大丈夫〃打小人〃的方式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是〃你打我一拳,我踢你三脚〃,是以色列式的大力报复主义、快速报复主义。大丈夫决不姑息小人,决不让小人横行,决不纵容小人,决不让小人陷害他、诽谤他、妨碍他后而能免于惩罚,当然,大丈夫的做法是堂堂之阵、正正之旗的,他展示实力,但用的是合乎正义与法律的手段、用的是正常的奇兵,大丈夫是不用下流手段的,当然也绝不用香港模式的精神胜利手段,胜利是全面的,只有精神,怎么够呀!
  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三日午
  
  
  把敌人出版
  骆宾王(约六四○…约六八四),浙江义乌人。他年轻时就会写文章,尤其精于五言诗,〃尝作《帝京篇》,当时以为绝唱〃。唐高宗时候,〃为长安主簿。坐赃,左迁临海丞,快快失志,弃官而去。〃徐敬业起兵讨武则天,他参加了,代徐敬业主持宣传与军中书檄,最有名的《诗武(明空)檄》,就出于他手笔。传说武则天刚看到这篇骂她的妙文时候,满不在乎,并且还嘻嘻哈哈的,但是读到其中〃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狐安在〃两句时,睁着眼睛说:〃谁写的?〃左右告诉她骆宾王写的,武则天埋怨说:〃宰相安得失此人!〃(宰相怎么把这样的人才没给注意到!)
  徐敬业起兵失败后,《新唐书》说:〃宾王亡命,不知所之〃。《旧唐书》说〃伏诛〃,显然是被杀了。
  骆宾王死后,武则天找人寻访他的作品,找到了十卷,〃盛传于世〃。
  骆宾王任侍御史时入狱,写了《在狱咏蝉》,说:〃无人信高洁,谁为表子心?〃他死后,决没想到〃表〃他〃心〃的竟是他的头号政敌!武则天的度量,真不简单!像武则天这种度量,在后代的统治者中,也有效法者可寻。
  明末清初时候,明朝的孤臣孽子史可法(一六○一一六四五)复多尔衮书,拒绝招降,终于以四十三岁盛年,乱军之中就义而死。他死后,他这封复多尔衮书,淹没不彰,清初修《明史》,在史可法传中甚至不载此事。到了乾隆皇帝时候,敕修《历代通鉴辑览》,开始出现〃先是我睿亲王多尔衮今南来副将韩拱薇参将陈万书等赍书致史可法,可法旋遣人答书〃的话。乾隆〃御批〃说:幼年即羡闻我摄政睿亲王致书明区史可法事,而未见其文,昨辑宗室王公功绩表传,乃得读其文,所为揭大义而示正理,引春秋之法,斥偏安之非,旨正辞严,心实嘉之。而所云可法遣人报书语多不屈,因未尝载其书语也。夫可法,明里也,其不屈,正也,不载其语,不有失忠臣之心乎?且其语不载,则后世之人将不知其何所谓,必有疑恶其语而去之者,是大不可也!因今儒臣物色之书市及藏书家,则亦不可得,复命索之于内阁册库,乃始得焉。卒读一再,惜可法之孤忠,叹福王之不慧,有如此巨而不能信用,使权奸掣其肘,而卒致沦亡也。夫福王即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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