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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第1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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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也。以加录卒事,即非礼,但当言去乐而已,若去籥矣,总言乐者,明悉去也。君有事于庙,闻大夫之丧,去乐,恩痛不忍举。卒事。毕其祭事。大夫闻君之丧,摄主而往。主,谓巳主祭者。臣闻君之丧,义不可以不即行,故使兄弟若宗人,摄行主事而往。不废祭者,古礼也。古有分土无分民,大夫不世,已父未必为今君臣也。《孝经》曰:“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疏'注“主谓”至“臣也”。○解云:谓巳於庙内主其祭事者矣。云古有分土无分民,知如此者,正以《诗》云“誓将去汝,適彼乐土”,《论语》云“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之言故也。云大夫不世者,谓凡平大夫也,不得以有功德大夫难之。○注“孝经”至“敬同”。○解云:何氏之意,以资为取,言取事父之道以事君,所以得然者,而敬同故也。以此言之,则何氏解《孝经》,与郑称同,与康成异矣。云云之说,在《孝经疏》。
 
  大夫闻大夫之丧,尸事毕而往。宾尸事毕而往也。日者,为卒日。○为,于伪反。 
  '疏'注“宾尸”至“往也”。○解云:正以礼,大夫祭谓之宾尸故也。云日者,为卒日者,正以《春秋》之义,失礼鬼神例日。今非失礼,知日为卒。
 
  夏,蔡昭吴奔郑。不言出者,始封名言归,嫌与天子归有罪同,故夺其有国之辞,明专封。○昭吴,《左氏》作“朝吴”。 
  '疏'“夏,蔡昭吴奔郑”。○解云:《左氏》、《穀梁》皆言“朝吴出奔郑”,今此作“昭吴”字,又不言出者,所见之文异。案《左氏》、《穀梁》皆以朝吴为蔡大夫,则知此昭吴亦为蔡大夫矣。而旧解以昭吴为蔡侯卢之字者,似非何氏之意。○注“不言”至“专封”。○解云:今此昭吴出奔郑,不言出者,正以其君始封之时名书归,即上十三年“蔡侯庐归于蔡”是也。云嫌与天子归有罪同者,谓书名言归者,乃与天子归有罪之文近相似,故以为嫌,何者?僖公二十八年夏,“六月,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注云“言复归者”,“剌天子归有罪矣”;冬,“曹伯襄复归于曹”,而注云“曹伯言复归者,天子归之。名者,与卫侯郑同义”。然则天子归有罪者,书名言归,向上“蔡侯庐归于蔡”,亦有罪归,故言嫌与天子归有罪同,非谓担幌嗨啤Q怨识崞溆泄钦撸跃又橛兴樱识崞湔盐庥泄牵谎云涑鲆印T泼髯ǚ庹撸髌洳毯钗ǚ庖印N饧仁苤詈钪ǚ猓缓嫌泄什谎源蠓蛑觯崞涔囊约�
 
  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并十七年食,盖与孛于大辰同占。 
  '疏'注“并十”至“同占”。○解云:谓此文“日有食之”,并十七年“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皆与十七年“有星孛於大辰”同占也。其占者,则“孛大辰”之下,注云“是后周分为二,天下两主,宋南里以亡”是也。
 
  秋,晋荀吴帅师伐鲜虞。 
  冬,公如晋。 
  十有六年,春,齐侯伐徐。 
  楚子诱戎曼子,杀之。楚子何以不名?据诱蔡侯名。○戎曼,音蛮,又音万,二传作“戎蛮”,哀四年同。 
  '疏'注“据诱蔡侯名”。○解云:即上十一年夏,“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是也。
 
  夷狄相诱,君子不疾也。曷为不疾?据俱诱也。若不疾,乃疾之也。以为固当常然者,乃所以为恶也,顾以无知薄责之。戎曼称子者,入昭公,见王道太平,百蛮贡职,夷狄皆进至其爵。不日者,本不卒。不地者,略也。○见,贤遍反。 
  '疏'注“戎曼”至“其爵”。○解云:上四年申之会,伐吴再见淮夷,五年冬“越人伐吴”,一见越人。所见之世而不进之者,君子因事见义故也,何者?淮夷与越,盖遣大夫会,此是君因可进而进之。且昭公之时,文致大平,实不治定,但可张法而已,宁可文皆进乎?○注“不日者,本不卒”。○解云:上十一年“夏,四月,丁已,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书其丁巳。今亦诱杀而不日者,正以戎曼乃是夷狄之内最为微国,虽於大平之世亦不合卒,是故《春秋》因略之,不书其日矣。云不地者,略也者,正以蔡侯诱杀,经书于申,今此不地,故言略也。
 
  夏,公至自晋。 
  秋,八月,已亥,晋侯夷卒。 
  九月,大雩。先是公数如晋。○数如,音朔。 
  季孙隐如如晋。 
  冬,十月,葬晋昭公。 
  十有七年,春,小邾娄子来朝。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秋,郯子来朝。 
  八月,晋荀吴帅师灭贲浑戎。○贲浑,音六;下户门反。 
  冬,有星孛于大辰。孛者何?彗星也。三孛皆发问者,或言入,或言于,或言方,嫌为孛异,犹问录之。○星孛,音佩。彗,息遂反,又囚岁反。 
  '疏'“孛者何”。○解云:欲言星名,星名未有孛;欲言非星,录为星称,故执不知问。○注“三孛”至“录之”。○解云:言三孛皆发问者,即文十四年“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传云“孛者何?彗星也。其言入于北斗何?北斗有中也。何以书?记异也”;哀十三年“冬,十有一月,有星孛於东方”,传云“孛者何?彗星也。其言于东方何?见于旦也。何以书?记异也”,并此三处皆言“孛者何”,故言三孛皆发问也。所以三处皆问之者,正以文十四年经言“入于北斗”,此经言“于大辰”,哀十三年经言“于东方”,三文甚异,即嫌为孛之不同,是以处处犹发问而详录之,故云或言入,或言于,或言方,嫌为孛异,犹问录之。
 
  其言于大辰何?据北斗言入于,大辰非常名。 
  '疏'注“据北斗言入于”。○解云:正以此经不言入,宜言于,北据入而难之。云大辰非常名者,正以东方七宿皆谓之辰,故曰大辰非七宿之常名,而经举之,因以为难也。
 
  在大辰也。大辰者何?大火也。大火谓心。 
  '疏'“大辰者何”。解云:正以大辰之名非一而已,不知何者,故执不知问。○注“大火谓心”。解云:《左氏传》“心为大火”是也。而《释天》云“柳,鹑火”者,正以柳在南方,亦可为出火之候故也,不谓心星非大火,然则《尔雅》不言心为大火者,文不备也。
 
  大火为大辰,伐为大辰,伐,谓参伐也。大火与伐,天所以示民时早晚,天下所取正,故谓之大辰。辰,时也。○参,所林反。 
  '疏'“大火为大辰”。○解云:即《释天》云“大火谓之大辰”,李氏云“大火,苍龙宿之心,以候四时,故曰大辰”。孙氏、郭氏云“大火,心也。在中最明,故时候主焉”是也。○注“伐,谓参伐也”。○解云:正以伐在参傍,与参连体而六星,故言伐谓参伐,伐与参为一候故也。
 
  北辰亦为大辰。北辰,北极,天之中也。常居其所,迷惑不知东西者,须视北辰以别心伐所在,故加亦。亦者,两相须之意。○别,彼列反。 
  '疏'注“北辰,北极”。○解云:即《释天》云“北极谓之北辰”,李氏云“北极,天心,居北方,正四时,谓之北辰”,孙氏、郭氏曰“北极,天之中,以正四时,谓之北辰”是也。云天中也者,以天面言之故也。然则谓之极者,取於居中之义矣。而《春秋说》云“北者,高也。极者,藏也。言大一之星,高居深藏,故名北极也”者,与先儒说违,其何氏两解乎?云常居其所者,谓常居紫微宫所矣。
 
  何以书?记异也。心者,天子明堂布政之宫,亦为孛。彗者,邪乱之气,扫故置新之象,是后周分为二,天下两主,宋南里以亡。○邪,似嗟反。 
  '疏'注“心者”至“之宫”。○解云:《春秋说》文。《星经》亦云。云亦为孛者,亦如北斗为彗所孛矣。○注“是后”至“以亡”。○解云:言周分为二,天下两主者,谓敬王在成周,王猛居王城,故下二十二年“秋,刘子、单子以王猛入于王城”,传云“王城者何?西周也”,何氏云“时居王城邑,自号西周王”;经又言“冬,十月,王子猛卒”,二十二年秋,“尹氏立王子朝”。然则王猛卒后,子朝复篡,恒与敬王处据相拒,故云周分为二,天下两主也,是以《运斗枢》云“星孛贼起,守大辰於五堂,乱兵填门,三王争,周以分”是也。然则彼有三王争者,通前后言之。今此云“周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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