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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进出仪表盘的导线(除热电偶的补偿导线应直接与仪表连接外)均应通过端子排,盘内接线端子备用量宜为10%。
24。9 仪表控制室
24。9。1 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6t/h,热水锅炉额定出力为大于或等于4。2MW的锅炉房,应在运转层设置仪表控制室。
24。9。2 确定控制室位置及面积的基本要求:
1 控制室宜位于被控设备的适中位置;
2 便于现场导管、电缆进入控制室;
3 避开大型设备的振动或电磁干扰很强的变压器室。
24。9。3 锅炉控制盘、台正面离墙距离宜不小于2。5m。
24。9。4 大型控制室当有操作台时,进深不宜小于7m。无操作台时,不宜小于6m。中、小型控制室可适当减小。
24。9。5 框架式仪表盘盘后离墙的距离正常尺寸应为1000mm,最小尺寸不应小于800mm,盘侧离墙正常尺寸应为1200mm,最小尺寸不应小于1000mm。
24。9。6 当仪表盘排列超过7m,通往盘后的通道应设置两个。
24。9。7 仪表室对土建的要求:
1 仪表室的净空高度宜为3。2~3。6m;
2 仪表室宜采用水磨石地面,地面荷载可取4kN/m2,仪表室长度大于7m时,应设两个外开门的出口;
3 仪表室朝锅炉操作面方向宜采用大观察窗,开窗面积宜取盘前地面面积的1/3~1/5,盘后可开小窗或固定窗。
24。10 取源部件、导管及防护
24。10。1 取源部件应设置在便于维护检修的地方,就地设备还应满足其对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的要求。
24。10。2 测温元件不应装设在管道或设备的死角处。压力取源部件不应设置在有涡流的地方。当压力取源部件和测温元件在同一管段上邻近装设时,压力取源部件应在测温元件上游安装(按介质流向)。
24。10。3 在水平烟道或管道上测量含固体颗粒介质的压力时,应将其取源部件设置在管道的上部。
24。10。4 炉膛压力取源部件,宜设置在燃烧室中心的上部(具体位置由锅炉厂提供)。取源装置应有固定的经常吹尘防堵设施。
24。10。5 锅炉送风压力取源部件,应设置在直管段上。
24 。10。6 锅炉总风量的取源部件,宜设置在风机进口再循环管前,当采用回转式空气预热器时,宜设置在预热器出口。
24。10。7 测量蒸汽或液体流量时,差压计或变送器宜设置在低于节流装置的地方;测量气体流量时,差压计或变送器宜设置在高于节流装置的地方。否则要采取放气或排水措施。
24。10。8 在直径小于76mm的管道上装设测温元件时,宜采用扩径管。
公称压力等于或小于1。6MPa时,允许在弯头处沿管道中心线迎着介质流向插入测温元件。
24。10。9 节流装置上、下游最小直管段长度应满足测量要求。
24。10。10 变送器宜布置在靠近取源部件和便于维修的地方,并适当集中。
24。10。11 导管的材质和规格应根据被介质的类别和参数,以及管路的安装位置进行选择见表24。10。11。
表24。10。11 导压管选择表
序号
被测介质
工作压力与温度
材料
管×径(mm)
15m
30m
50m
1
空气
<5kPa
水煤气管
15
15
15
2
净煤气
>2。5kPa
水煤气管
20
20
20
<2。5kPa
水煤气管
20
20
25
3
脏煤气
>2。5kPa
500~600℃
水煤气管
25
32
32
4
烟气
(测量)
>1。0kPa
水煤气管
20
20
20
<1。0kPa
水煤气管
20
20
25
5
烟气
(调节)
1。0 kPa
水煤气管
25
32
—
6
蒸汽
<4000kPa
<450℃
无缝钢管
14×2
14×2
14×2
7
锅炉汽
包水位
~16000Pa
~500℃
无缝钢管
22×3
22×3
—
8
水
<1000kPa
水煤气管
15
15
15
>1000kPa
无缝钢管
14×2
14×2
16×2
9
压缩空气
<6400kPa
无缝钢管
14×2
14×2
16×2
10
氧
<15000kPa
紫铜管或不锈钢管
12×1。5
12×1。5
12×1。5
24。10。12 仪表盘内测量微压气体的配管,可采用乳胶管。
24。10。13 管路不应埋设在地坪、墙壁及其它构筑物内,当管路穿过混凝土或砌体的墙壁和楼板时应加保护套管。
24。10。14 严禁将油测量管路平行敷设在热管道的上部,当管路交叉时,严禁将油测量管路上的焊口安排在交叉处的正上方。
24。10。15 水平敷设的导压管应保持一定的坡度,最小允许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力及真空导压管 1:50~1:100;
2 流量导压管 1:20~1:25;
3 液位导压管 1:10。
倾斜方向应保证能排除气体或冷凝液,否则应在液体管路的最高点装排气装置。在气体管路的最低点,装排液装置。
24。10。16 导压管的最大长度不应超过:
1 气体分析取样管 10m
2 压力在50Pa以内 30m
3 其他压力导压管路 50m
24。10。17 差压导压管的最小允许长度不宜小于3m,最长不宜超过16m。
24。10。18 测量和取样管路有可能结冻时,应采用保温或伴热等防冻措施。
24。11 电缆选择与敷设
24。11。1 测量、控制、动力回路用的电缆、电线的线芯材质应为铜芯。电缆、电线的绝缘及护套可按下列原则选取:
1 在环境温度大于65℃的场所敷设线路,应选用耐热型(氟塑料绝缘和护套200℃)控制电缆、耐热电线和耐热补偿导线;
2 在环境有可能着火的场所敷设线路而又未采用封闭槽盒时,宜选用矿物绝缘电缆或耐火型控制电缆、电线;
3 在常温场所可选用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的电线、电缆。
24。11。2 有抗干扰要求的线路应采用屏蔽电缆或屏蔽电线。
24。11。3 测量及控制回路的线芯截面,不应小于1。0mm2,接至插件的线芯截面宜选用0。5mm2的多股软线。
24。11。4 热电偶补偿导线的线芯截面,应按仪表允许的线路电阻选择,宜选用1。5~2。5mm2。
24。11。5 微弱信号及低电平信号,特别是要求抗干扰的信号(如计算机),不应与强电回路合用一根电缆或敷设在同一根保护管内。
但在同一安装单位中,对测量精度影响极微的弱电信号可与其电源合用一根电缆,如DDC-Ⅱ型变送器,远方操作器,带位置指示的电动门等。
24。11。6 选用线芯截面为1。0~1。5mm2的普通控制电缆不宜超过30芯,铠装控制电缆不宜超过24芯。
24。11。7 电缆桥架与热管道平行敷设时,距热管道保温层外表面的净距,宜不少于500mm;交叉敷设时,宜不少于200mm。
24。11。8 保护管与温度检测元件之间应用金属软管连接。
24。11。9 严禁将电缆平行敷设在油管路的正上方或燃气管路的正上方。以及在油管路接口的下方通过。
24。11。10 锅炉房电缆、电线敷设除遵循本规定外,尚应遵照本规范第8章有关规定执行。
24。12 接地
24。12。1 热工检测与控制系统设备的接地应与锅炉房电气设备共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满足本规范第12章的要求。
24。12。2 仪表盘、接线盒、电线管、电缆桥架以及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有可能接触到危险电压的裸露金属部件,应做保护接地。
24。12。3 当制造厂要求控制装置及计算机的机柜不与电气接地网连接时,其外壳应与底座绝缘。独立的计算机接地网,应与电力及防雷接地网保持10m以上距离。
24。12。4 计算机或组装仪表控制系统的接地,应集中一点引入接地网。
24。12。5 屏蔽电缆、屏蔽导线、屏蔽补偿导线的屏蔽层均应接地,并遵守下列规定:
1 总屏蔽层及对绞屏蔽层均应接地;
2 全线路的屏蔽层应有可靠的电气连续性,同一信号回路或同一线路的屏蔽层只允许有一个接地点;
3 屏蔽层接地的位置,宜在仪表盘侧。但信号源接地时,屏蔽层的接地点应靠近信号源的接地点。
24。13 锅炉房微型计算机监控系统
24。13。1 锅炉机组在下列情况下宜采用微机监控:
1 多台10t/h或1~2台20t/h蒸汽锅炉并列运行时;
2 多台14MW或1~2台29MW热水锅炉并列运行时。
24。13。2 锅炉机组在下列情况下应采用微机控制:
1 多台20t/h蒸汽锅炉并列运行时;
2 多台29MW及以上热水锅炉并列运行时。
24。13。3 计算机系统的选型要求:
1 计算机系统的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