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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米兰去了佛罗伦萨。那时的她,已经不能用兴奋过度来形容了,整个脸上发出亮人的光彩。在那个叫做“鲜花之城”的地方,在那个令达芬奇、米开朗琪罗、拉斐尔、提香等艺术大师流连忘返的地方,在那个有着浓厚的古典气息的地方,她毫无知觉的牵着他的手穿梭于各个传统的工匠店铺,流连于各种的饰品,而嘴角上翘任由她牵着。而也是在那里,他们买到了最中意的戒指。
与这对戒指的渊源,不得不说很奇特。它是那家百年老店的镇店之宝,是祖辈就留下的,只求有缘人。因为它的一整套,不仅有男女两枚戒指,很简单的款式,还有一条项链,一条类似于琥珀的眼泪造型的项链,而它们有没有放在一块,而是在小店的对角线方向。戒指是漆郗找到的,而项链是他找到的,漆郗看了爱不释手。老板告诉他,有好多人都钟情于它们,却没有人能把它们找全,所以都遗憾的没能把它们带走。但的是尺寸不合,有的两人中只有一个的尺寸合适,而尺寸两人都合适还顺利的找到了项链的,他们是这一百多年来唯一的一对。所以他们是它们的有缘人,也是彼此的有缘人。如果不能同时找到完整的,老板是不会出售的。看到他们居然找到了,老板难掩兴奋,说这就是特意为他们而存在的,命中注定也就是如此。老板只是给出了一个很基本的价,只是而漆郗坚持戒指他买,但项链她要自己买,最后还是他说是补给她的生日礼物,老板也坚持要一起才卖她才开心的拿着。
她离开的时候,留下了戒指,却带走了项链。而他,也在找到她的第一时间就看到了她脖颈间的项链,心中既酸涩有幸福。至少,那条项链,一直在离她的心最近的地方,就像戒指在离他的心最近的地方。
第三站去了奥地利,他们去了阿尔卑斯山滑雪,看她一次次的摔倒却越战越勇,他不得不把她拎了回去,不然晚上她的腿她的屁股都别要了。后边带她去看施华洛世奇的水晶,她虽然惊艳感概,但并没想把它占为己有,他也随她。他还记得她说:这么多年,我才发现,喜欢,不一定要收藏,让它在你的记忆你的想象里,它就能好好地活很久。
而他,对她的已经不仅仅是喜欢,而是爱,所以,他选择了不放手,收藏她,把她藏在自己身边,自己心里。
第四站去了瑞士的苏黎世,在那个充斥着金钱繁忙与快速的城市,享受着悠闲的时光。有一个说法是曾经有人飞越半个地球,只为了班霍夫大街上一个下午的购物时间。这个说法对女人真的很贴切,但于她,只为在这享受偷得浮生半日闲欢愉,在Bahnhofstrasse St 的一家咖啡馆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上演各种的“时装时尚”。
苏黎世的冬天,有着冷艳的美。
第五站去的是法国巴黎,那个最浪漫的国家,最浪漫的城市。
去埃菲尔铁塔那天,他们并没有登临塔顶,就站在塔下面,她问他知道它的设计师古斯塔夫·埃菲尔与他妻子的故事吗?他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她。
她缓缓开口:“他十几岁遇到她,不算早也不算晚,有情人终成眷属却不能白首。网络上这样说:他依然记得初见17岁的她清澈而倔强的眼神。没有父母的祝福两人虽然清苦但也幸福。相伴15年后她不幸病逝,留下他靠回忆度过余生。最终他登上了用十年时间亲手设计的铁塔最高层,在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对她说我爱你——他就是‘埃菲尔铁塔’设计师古斯塔夫·埃菲尔。并且埃菲尔为了证明自己对离世妻子的忠贞终身没有再娶任何女人并建造了这座高塔纪念她,也让自己能在离天堂更近的地方接近妻子。很美吧?”
美,的确很美!可他依旧没说话。
“我也觉得很美。但是如果埃菲尔的妻子没有病逝,或许就没有这座塔。也或许有,但不是出自古斯塔夫·埃菲尔之手,它应该会有另外一个也许更美的名字。更或许出自于他的手笔,但却不是这个样子更没有这样美丽的寓意”,她抬头仰望塔顶,神色淡淡的,好一会儿她才收回视线接着讲:“所以,我觉得爱情有的时候在它还很美好的时候离去也未尝不是件好事。同样的道理,就像林黛玉,在贾府在这内里早已腐朽的大家族从外部开始衰败的时候,在没有嫁给宝玉的时候就香消玉殒,留给读者的还是那个除了偶尔会对宝玉使使小性子的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是所有的女眷中样子保存的最好的。而相反的,当初司马相如一曲《凤求凰》千古流传抱得美人归,卓文君你也是怀着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的憧憬,最终却敌不过世俗,落得曾经沧海的结局。他们的爱情,只感动了毫无意义的作为看客的我们。”
他问她不相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她回答:“信!可不是都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所以这世间才有太少的相濡以沫,却有太多的相忘于江湖。如花美眷的背后有似水流年,心若磐石的坚硬却终敌不过过眼云烟。曾经深深爱过的一些人,把朝朝暮暮幻想成天长地久,把缱绻一时误认为深爱一世。于是承诺,于是奢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所以,能白首的,我把它们都归结为‘神话’。或许,这世间,能保住永恒的,唯有死亡。死了,就什么都不再变了,你只停留在你离开时的模样,外面的一切,已与你无关,恨不起,爱不得!”
她说:世人眼中最好的东西,莫过于得不到的和曾经得到过的。
是啊,得不到的和曾经得到过的,可能会是最好的,可那些只可能是虚的,只有在自己身边自己能掌握的,才是实在的,古人的不如怜取眼前人实在在理。
可是,最好的,他正在拥有——就是她!
那时的她,浑身散发出来的落寞孤寂是那样明显,让人不忍心看,也让他心疼。
他很想紧紧抱着她,而他也这么做了。
他很想告诉她她可以相信他,可他没有。
那天,他就牵着她的手,沿着塞纳河走了很久很久,久到他以为那就是永恒!
异国他乡的街头,他们只有彼此,相互拥抱着彼此取暖,成全了最简单的幸福!
当时的他,并没有意识到,她说这番话,除了给他听,更多的应该是告诫她自己。
之后,他们去了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漆郗说,就算是冬天不能看到郊外成片的雏菊绽放,也一定要去《雏菊》拍摄的那个广场。因此,他们花了一个小时的车程去了Haarlem小城,到了那个被叫做Grote Markt的广场。
之后是英国,参观了牛津剑桥,沿着徐志摩笔下的康桥散步。她一定要拉着他一起去德古拉城堡看吸血鬼,结果被吓得晚上亦步亦趋的跟着她,整个人贴在他身上,他处于水深火热中,一面享受她的主动投怀送抱,一面却是能摸不能吃的折磨。
12月22日的冬至,他带着她在英国的一位师弟那里煮了饺子。
圣诞节,他们是在芬兰的圣诞老人村度过的。当他抱着她在壁炉旁烤火时,她调侃他可以许愿让圣诞老人送给他女朋友,送给他爱情,就因为为圣诞老人拉雪橇的九头驯鹿有一头名为Cupid——丘比特。于是,他默默的许下心愿,愿怀中的女孩爱上他,愿他们牵手一生。
只要和她在一块,心就无比的安定无比的柔和。
以前的自己,从来不记什么节日之类的,感觉时间气氛一到就行。像春节、中秋这样传统盛大的节日,总是和家人在一起过,再忙也必须回家。而像外国的节日如圣诞节或者中国可以不那么正式一点的节日如冬至七夕等,都是易扬他们一块过,也是热热闹闹的。
可自从认识了她,每一个节日他都记得很清楚。而他最隆重的一个节日,就是七夕,不仅仅是因为它是中国的传统情人节,而是因为那一天是漆郗的生日。
现在想来,他也就和她过了两次生日。第一次是他们还在交往的时候,他不能做太明显,就请她吃了顿中饭。下午她下班后为她买了束玫瑰就送她回了家,因为每年的这天,她都是会回家陪父母的。而那个晚上,他居然破天荒的在十二点整的时候给她发了条“生日快乐”,想刚恋爱的毛头小子一样,收到了“谢谢”两个字比签了几十亿的合同还高兴。
而他们结婚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