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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的直白,说得李之白沉思起来。他现在还并不清楚自己倒底是喜爱男人胜过喜爱女人,还是反之亦然。他觉得,从肉体吸引上说,自从和美国男人特别是和兰德交往后,男人对他更有吸引力。但是,田麦身上的女性温馨,是男人所不能给予的。他和田麦在大学相爱是因为情趣相投,性生活只是随之而来的生理欲望。他和兰德很谈得来,从兰德那里学到不少的东西,这种情趣相投,异性恋男人之间也有。对他而言,兰德身体上对他的吸引一开始并不是性意义上的。
格雷建议李之白不要和田麦陷入太深,不要急于结婚,让自己对性取向有了明确的认同之后再说。李之白感叹:“如果我是美国人,这事就可以照你说的办。问题是我是中国大陆土生土长的华人,自我认同了又怎么样?不管是同性恋还是双性恋,只要涉及到男人之间做爱,在中国人眼里都是极为恶心不能容忍的事。我不可能公开自己的性取向,那等于让我在家人和同胞朋友们面前死去。”“有那么可怕吗?”格雷很不理解。
第二天在机场接到田麦,李之白递上一枝玫瑰花,大大方方地亲吻她。田麦接过玫瑰花在鼻子上闻了闻,兴奋极了:“一年不见,刮目相看。美国饭没让你白吃,变得浪漫起来了。”她仔细地打量着李之白,重逢的喜悦挂在眉脸上。
然而,李之白内心却没有他想像得那么高兴。不知是盼望了太久已冷却了还是因为他和兰德相好而使他情感有了变化,他不得而知。他为自己的这种心理有些诚惶诚恐。
走出机场候机室门口,李之白向等候在外的格雷介绍田麦。
田麦问:“你就是兰德吧?之白曾老提起你。”
“我不是兰德,我是格雷。”格雷无意识地朝李之白会心一笑,但马上意识到了不该如此,赶快帮忙把田麦的行李往车后箱里放。田麦不明白格雷笑什么,猜想他俩在她来到之前谈论她,没有在意。
格雷招呼田麦上车:“请进。你很动人可爱,难怪李之白不舍得放弃你。”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他有美国女孩追他,为了我而放弃了?”田麦爽朗地笑了。
李之白真担心格雷不小心漏嘴:“格雷开玩笑,我哪来的桃花运。”他和田麦坐在在车后座,右手搭在田麦肩膀上,左手指着窗外的候机室门口几个美国女人:“瞧,美国女孩那么高大,我这个头想追都不可能。”这正是田麦和她家里一直对李之白放心的地方,觉得李之白身材不高,没有吸引女人的优势,哪里会想到李之白已陷入同性恋很深了。
1984年寒假,田麦和李之白结婚,那年两人才24岁。当时两人都是学生没多少钱,加上观念新潮,没举行婚礼,只上纽约市政府登记了后,到饭店庆祝了一下。
吃饭时,李之白心不在焉,让田麦不解:“你怎么了?今天是我们大喜日子,你却好像心神不定,若有所失。”
李之白文质彬彬地轻声说,“想到你在哈佛,不可能放弃那最好的学校到纽约来。我要是上哈佛就好了。”说完,他发出一声短促的叹息。田麦安慰他,哥伦比亚大学也是一流大学,有十几位获诺贝尔奖的教授,况且其医学生物研究在全美也是名列前茅的。李之白表示全力支持她在事业上成功,愿意婚后两地分居。两人都认为等事业有成后再要小孩都来得及。
这以后,两人通常是一两个礼拜见面一次,几乎都是李之白到波士顿去。
田麦拿到学位后,李之白已在纽约的洛克菲勒医学院工作,本来她要到纽约找工作,但霍普金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到哈佛大学应届博士毕业生中聘人,一眼就看中了田麦,因为她在国际有名的几个科学杂志上都发表了很有份量的有关艾滋病毒的论文,她的导师是大名鼎鼎的诺贝尔奖得主。在公共卫生学院当年新聘请的教授中,田麦年薪最高,而且给她配置最好的实验室。任何人都很难拒绝这样的条件。
她把这好消息告诉李之白,他没半点犹豫,非常支持她去霍普金斯大学。因而,他们又开始了牛郎织女的生活。
田麦从学生摇身一变成了副教授。她觉得不应总是再让李之白往她那里跑,她提出周末俩人轮流到对方那里过。李之白仍坚持由他往巴尔的摩跑,男人嘛,辛苦一点没啥。一开始,田麦还是隔一周就去纽约。可是后来,她的实验室承接的研究项目越来越多,忙得不亦乐乎。虽然她不需要每次动手做实验,但必须亲自把关,仔细审核实验的结果,出席各种会议,忙得不可开交。渐渐地,她也就不坚持俩人轮流到对方那里过,几乎都是李之白去她那里度周末。
一晃又几年过去了,俩人先后都荣升为终身教授。在这期间,田麦曾提出让李之白到巴尔的摩来找工作。可是李之白说,巴尔的摩的文化生活比不上纽约,而且拿上终身教授的头衔很不容易。巴尔的摩工作机会少,他也不愿意和田麦在一个大学里任教。田麦想想也是,两人都那么忙,就算都在纽约,每天也没多少时间在一起聊天或出去玩,周末在一起足够了。
按理说,李之白这么年轻,又是只在周末有性生活,应勇猛如马。但她发现李之白有时力不从心,她得不到满足。可是,她不好意思提出来,怕伤了他的自尊,又担心使他因此有心理障碍导致越想满足妻子而越不能满足。后来,她弄不明白:在她安全期时,李之白却一改以前的习惯,反而总要戴避孕套。田麦不理解:“现在绝对安全期,我刚完例假,你怎么还要戴它?”
李之白回答说,那是为了延长做爱,以前他不懂戴避孕套可减少刺激的敏感度从而推迟射精,延长做爱时间。
至于生孩子,俩人原计划在田麦拿到终身教授后就要。然而,田麦拿到终身教授后,李之白改变了主意,说不要孩子算了,若要孩子,两人必须调在一起。田麦坚持要孩子。国内双方家里也一直催他俩要孩子,已好多年了。她提出,实在不行她就放弃霍普金斯大学的工作,在纽约地区找工作。以后,李之白又提出过颇为有理的说法,养孩子辛苦一场,最后孩子也是要老去一死了之;如今社会人之间尔虞我诈,竞争如何激烈,这样的生存环境不适合再养孩子……每次,田麦都得花很大的精力去说服他。
几次争论后,李之白提出要生就生一个绝对高质量的孩子,两人都是搞生物研究的,干嘛不筛选精子,挑一个最棒的精子。田麦愣住了:“你开玩笑?难道你不懂,这根本不可行。一次射精有上亿的精子,你怎么挑选?你用什么来作为筛选的实验依据?”因为作实验要入侵精子里来作分析,而被入侵过的精子是不能再用来怀孕的。所以,所谓的那个最棒的精子即使有实验依据的特征,分析出来后也不可能被用来人工授精。
田麦不知道李之白携带艾滋病毒,对他的说法自然很生气。李之白只好顺水推舟说自己是开玩笑的。
第二个周末,李之白去巴尔的摩。晚上做爱,李之白再次要戴套子,田麦一个骨碌坐了起来:“你到底同意不同意要孩子?你怎么回事?”
李之白支支吾吾,不知该怎么回答。他走下床,到厨房倒了一杯酒,在那儿喝起来。
田麦只好也下床走进厨房,目光锐利地问:“你怎么了?”
注视着两人的裸体,李之白悲从心来。他一直希望田麦不会被他感染病毒,从知道自己携带病毒后他跟她做爱都戴套子,可是会不会在他发现自己携带病毒之前就已传染给田麦了呢?艾滋病毒的潜伏期可以有10年以上啊!他不能叫田麦去做艾滋病毒检查,这意味着他必须把真相告诉她。他甚至有个离奇的想像:田麦跟别的男人有染,这样万一她携带病毒,她就有可能怀疑她自己是在别人那里被传染上的。
田麦一把夺过李之白手中的酒杯:“你到底怎么了?你真的不想要孩子?你干嘛不说话?”
李之白的脸色很难看,他想不出任何更好的办法再向她隐瞒。他转眼朝漆黑的窗外,不敢面向田麦,唯唯诺诺,仿佛被挨打的孩子沉默着。在田麦的一再逼问下,他最后嘟哝着:“田麦,我非常对不起你……我想尽可能地隐瞒你,可是如果你非要孩子……”他说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