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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自己?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那人叹了口气:“看来,如果我不把真相跟你说清楚,你是不会离开的。好吧,你马上来找我吧。”那人说了一个地址,就挂断了电话。
乔治起身穿上衣服,对玛丽说修车厂有急活儿,便匆匆出了门。那人所说的地址是一个工厂,厂房已经被废弃了,里面漆黑一片,乔治战战兢兢地往里走,心里越来越害怕,突然,他一阵恶心,弯下腰呕吐起来。
暗藏杀机
正在这时,工厂突然灯光大亮,在乔治前方的一扇门前,站着一个彪形大汉。他冲乔治招了招手,乔治直起腰走过去,大汉狞笑着,一把将他推入屋内。屋里面有两个男人,一个三十多岁,一身名牌西装,却是满脸凶相,大模大样地坐在一张破桌子上;另一个人戴着眼镜,穿着一身医院的白衣服,像个医生。乔治正奇怪,只觉得双腿一痛,原来被身后的大汉踹了一脚,他不由自主地跪了下去。
身后的大汉转到乔治身旁,将一支黑洞洞的枪口顶在他的太阳穴上。那个满脸凶相的人站起身,骂道:“你这个王八蛋,已经警告了你让你走,你当老子是放屁吗?”乔治立即听出来,这个人就是约自己见面的人。那人走过来,用手铐将乔治铐在柱子上。乔治被枪顶着,不敢反抗,只是不断地恳求,问对方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那人哈哈大笑:“我叫弗朗西斯,你听过这个名字吗?”乔治大吃一惊,弗朗西斯是本地黑帮的第二号人物,据说是个狠角色。
乔治强做镇静,努力使自己的声音不发抖:“弗朗西斯先生?我没有得罪过你啊?为什么你把我骗到这里来?你要杀我吗?”
“我已经给你机会让你离开,可你不听我的,是你逼我杀你的。”弗朗西斯狂笑着说,“医生,请你动手吧,务必全刺在他的肝脏上。”
乔治大叫:“你们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弗朗西斯冷笑着说:“对于快要死了的人,我非常愿意满足他们的要求,免得留下什么遗憾。乔治,你知道约翰逊吧?”
乔治一愣,约翰逊是本地的黑帮头子,名头比弗朗西斯还要响亮。乔治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弗朗西斯恨恨地告诉乔治,前不久,约翰逊查出得了肝硬化,想活命只有移植一个健康的肝脏。可是,约翰逊是罕有的RH阴性血,很难找到合适的,而恰好,约翰逊知道乔治也是这种血,于是决定杀死乔治,用乔治的肝脏来保自己的命。
而弗朗西斯却希望让约翰逊病死,这样他弗朗西斯就可以坐上老大的宝座,于是当他得到乔治的手机号码后,第一时间打电话让他离开,认为只要乔治逃离此地,约翰逊就不能及时得到合适的肝脏,必死无疑。
可是,乔治并没有走,反而被约翰逊的手下盯上了,本来想绑架乔治,没想到碰到了警车,约翰逊已命令手下今晚闯入乔治的家里,带走乔治。弗朗西斯当然不能让约翰逊得逞,便抢先骗出乔治。他不但要杀死乔治,而且要破坏掉他的肝脏。
弗朗西斯得意地讲完这一切,命令医生动手。医生拿起匕首,走到乔治的面前,正要挥刀刺下去。突然一声枪响,医生手里的匕首“当”地掉在地上,手腕上出现了一个血窟窿。
新仇旧恨
弗朗西斯吃了一惊,刚想拔枪,几个人已经闯了进来,手里的武器指着他们。来人是约翰逊的手下,原来他们得知弗朗西斯骗来了乔治,便找了过来。他们用枪指着弗朗西斯,让他放开乔治。
弗朗西斯毕竟是黑帮的二号人物,趁对方走神,踢掉了对面一个人的枪,一个翻滚滚到铐着乔治的柱子背后,掏出手枪来,击碎了屋顶上的灯,屋子里顿时变成漆黑一片。一时间黑暗中枪声大作,乔治紧闭双眼,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可突然觉得手上一轻,原来一颗流弹正好打断了他的手铐。乔治慌忙趴下身子,向窗边爬去。
厂房里子弹横飞,可乔治却奇迹般的一枪都没有中。乔治趁着黑暗,悄悄地钻出窗外,发疯一样逃走,他心里清楚,弗朗西斯这次完蛋了,而约翰逊一定会找到自己,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报警。乔治跌跌撞撞地往附近的警察局走去,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他接起来,里面传来一阵狂笑声,然后一个低沉的声音说道:“乔治,我是约翰逊。”
乔治愣了,一时间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听约翰逊继续说:“我给你打这个电话,是想告诉你一件你不知道的事情,关于你脸上的伤疤。这二十年来,你一直不知道这是谁干的吧?”乔治不由自主地摸了一下脸上那道长长的疤痕,想起二十年前那件莫名其妙的事情。有一天,二十一岁的乔治从球场打完球回家,中途被几个大汉绑进一辆车里,然后被打昏了,等他醒来时,脸上已经被人用刀划了一道又长又深的伤痕。而且他的身体极其虚弱,就像大病了一场。起初乔治不明白,后来他发现胳膊上有一个针眼,这才恍然大悟,有人趁他昏迷时抽走了大量的血。他知道自己的血型是稀有血型,很难找到,家人一直告诫他小心,不要受到外伤,否则有可能因为缺血而丧命。
这一直是乔治心里的谜。而今天他终于得到了谜底,原来就是约翰逊。乔治简直气疯了,他大喊:“二十年前,你明明可以让我捐血给你,可你为什么要绑架我,抢走我的血?”
“我从不欠别人的情,所以我不要你的施舍,我要用自己的能力拿过来。”约翰逊冷冷地说,“那年我失血过多,要不是你的血,可能现在我已经在上帝那里了。噢,对不起,当时我应该说声谢谢。”
乔治不顾约翰逊的嘲讽,歇斯底里地叫道:“你抢走了我的血,我不怪你,可你为什么又在我脸上划了一刀?这对你有什么好处?”
约翰逊得意地笑了:“你就是我的血库,所以我希望你一辈子都是一个小人物,毁了你的脸,也就断送了你的前途,让你只能卑微地活着,这样我需要你的时候,随时可以无人察觉地取走你的命,没有人会关注一个小人物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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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03月 TOP 故事会
故事会 》》》 2008年第20期 不会叫的狗 作者:西 瓜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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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进县衙
山阳县城里,来了一位名叫郑春城的卖艺人,每天他往街头一站一吆喝,四周就立刻围满了人。郑春城三十多岁,表演的是驯狗。他只有一个人,却带着大大小小十几条狗。这些狗极通人性,技艺高超,钻火圈、叠罗汉几乎无所不能,其中的几条甚至还能穿上道具衣服,表演无声的戏文。最奇的是,这些狗自打来了之后,就没叫过,只是乖乖地听从主人的命令。
这一天傍晚,郑春城正准备收工,忽然被人叫住了,来人是本县的捕快。原来是县令赵东平想请郑春城回府叙话。父母官邀请,郑春城不敢推辞,就一路跟着捕快走进了府衙。没想到,赵东平对郑春城让座请茶,十分客气。
赵东平问郑春城:“我有一事不明,想向先生请教。我听说你驯的狗,从来不叫,这是什么道理?”
郑春城笑了笑:“大人,这个……这是小人的饭碗啊。”狗是喜欢叫的动物,能让它们不叫,确实是门绝技,郑春城自然不肯轻易说出来。
赵东平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却仍然问道:“如果我重新给你一个饭碗,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个秘密?”
郑春城不知道这赵县令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是摇头。
赵东平又说:“那么,我给你一个新饭碗,也不要你说出这个秘密,如何啊?我想让你担任本县的总捕头。”
郑春城吓了一跳,立马站起来,跪倒在地:“大人万万不可。小人只是个卖艺的,哪能当捕头?”
赵东平叹了口气,扶起郑春城,说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最近县城外的南山上出了一群盗匪,时常骚扰附近的民众,偷盗抢劫,无恶不作。县衙几次组织人手去拿人,却都被盗匪避开了,这让赵东平很头疼。
赵东平看着郑春城道:“我就是想借助你的力量,用不出声的狗前去追踪盗匪,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帮我这个忙?”
郑春城沉吟了片刻,答道:“大人一心为民除害,这个忙我不能不帮。只是我为了卖艺方便,在驯狗之时已经设法扰乱了这些狗的嗅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