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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弟。”
就在我还未作出任何反应的时候,这个吸血鬼身后的一个声音适时地阻止了他,一个身材还算匀称,长得也还对得起大众的眼镜吸血鬼进入了我的眼前,只见他环抱着双手走到大蛮吸血鬼的面前,一边看着我一边对他说道:
“四弟,不要招惹她,你看她的眼睛。”
大蛮吸血鬼只稍微对了一下我的眼,立刻就一屁股缩坐到地上。
“啊,你···你是紫眸。”
这时我才注意到,这个大蛮吸血鬼的眼睛,是一种浑浊的灰色。
紫色,金色,红色,蓝色,绿色······
我在心中小心排了一下顺序,什么呀,灰色都不知道排到哪里去了,我怕个屁啊。
就在我得意地再次抬头时,不经意,看到那个眼镜吸血鬼规则的镜片后,竟然是深深的红色。
“原来是莉莉伯爵来了啊,真是荣幸至极。”
只听见一个淡淡的声音响起,明明是一句恭维的话,却被这个声音的主人说得嘲弄至极,我有些纳闷地转头,想看看到底是哪个王八蛋吸血鬼。
Oh,No!幻觉,完全是幻觉,刚刚才觉得这几个吸血鬼长得极其抽象猥琐,我怎么就没发现里面还隐藏有这样的极品帅哥呢,见眼前这个蓝发飘飘的吸血鬼,他的身材高大,皮肤白皙,和周围那几个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我不自觉地吸了一下口水,刚刚谁说军队无美男的,这不就一个嘛,看他还这么年轻的样子,似乎比我还小,不知道结婚生小孩了没。
这位蓝发帅哥也是一双迷人的红眼睛,不过相比开始的那个眼镜吸血鬼,他眼睛的红色要纯粹得多。
“久闻莉莉伯爵大名,今日看来,真是百闻不如一件,幸会幸会啊。”
蓝发帅哥依旧一副轻蔑讽刺的语气,连眼神都不屑于落到我的身上,我想,莉莉曾经干的那些破事的确被他百闻了。
于是我只淡淡笑一下,对他们这样的回应并不理会,然后我便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修那斯殿下是本伯爵的未婚夫,我要救他,”
“哈哈哈哈。”
一阵狂妄的笑声顿时响起,这个帳营里的最后一个人物终于登场,是一个个子偏矮长相一般的光头吸血鬼,只见他一边慢条斯理地踱步走过来,脸上的表情也是一副是欠扁的轻蔑。
“就凭你,小姑娘?我管你是伯爵还是公爵夫人,回去玩你的过家家去吧。”
然后又是一阵肆无忌惮的大笑。
说实话,我现在真的很想把这个鼻孔上翻神气得不可一世的光头一拳打扁,但是我很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确实没有那种实力,于是我只是还他轻蔑。
我说:“有空在这里嘲笑两个弱女子还不如多花点时间研究战术,凯隆比萨要是破了大家的下场都一样。”
立刻,这个狂妄自大的吸血鬼立刻停止了他满脸的嘲弄,进而转换成一种阴狠。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戴眼镜的红眼吸血鬼突然说话了:“莉莉伯爵,这里并不是你们久待的地方,既然是公爵殿下的未婚妻,就更要小心自己的安全,如果您也出事了的话,到时候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向殿下交待了。”
眼镜吸血鬼的这一番话,明里是为了我好,其实暗地里是给他那个不可一世的兄弟一个台阶下,顺便旁敲侧击地赶我们走。
要是你真的有事了,可不是我的责任,随让你随随便便地乱跑呢?
一箭三雕,这个吸血鬼够狠。
可我依旧站在原地,不动也不离开,我只是环抱着胸,用我天生的贵族气势环视了他们一下,满脸傲慢。
最后,我居高临下地对他们说道:
“要是,我能够帮你们守住凯隆比萨,并且夺回阿尔艾利,怎么样?”
作者有话要说:码字码得我全身酸痛。。。。。。
☆、第二十四章 备战
“要是,我能够帮你们守住凯隆比萨,并且夺回阿尔艾利,怎么样?”
相信我,我说出的这句话,完全是鬼扯。
眼见着自己好不容易来到前线就又要被赶回去,我在情急之中不得不撒了这么个小谎,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能够留在这里,亲眼看到或参与修那斯被救出的全过程。
但是,或许是我伪装的气场太强大了,或者是这群筋疲力尽的吸血鬼将领们真的已经江郎才尽了,他们竟然相信了我,虽然是半信半疑,还是给了我三天时间来运筹帷幄。
开玩笑,三天之后,要是我不去主动出击,蛾摩拉的士兵们也会自动给冲上来。
我想我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没有办法,既然事情已经沦落至此,我就必须得为自己找一条出路。
第一天,我在帳营里面冥思苦想,终于想出了四条计谋,可惜这些计谋几乎都没用,想出来也是白想。我本来就是一个爱好和平不喜欢打仗的人,自然也不会无聊到用看兵书来解闷,在那个世界的时候,偶尔看到电视有打仗的情节时,为了配合故事的发展,我也会顺带看一下,但若要是说实际操作的话,大概也只能成为下一个纸上谈兵的经典案例吧。
好吧,下面还是说说我想出的这几条计谋吧。
第一条,由河联想到的史上最大无畏的战争,破釜沉舟。
其实这一条是被我最先否决的,虽然二者都有河,一个是项羽作战的漳河,一个就是我什么情况都不了解的凯隆比萨河,但我绝对不会运用这样的战术。项羽他胆子大,他不怕死,我可怕,要是把这些吸血鬼士兵的家当们都烧了,第一个倒下的恐怕就是我。而且我自己本身也是一个极其缺乏安全感的人,我是不会把自己弄入这样一个绝地的。
所以,NO WAY!
第二条,同样也是关于河的,几乎是家喻户晓的战争:火烧赤壁。
这个更加是无稽之谈,人家烧赤壁,是因为曹操的那群草包士兵不会水,而我们的敌人呢,可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特殊兵种啊。而且人家也不会用船好不好,度个凯隆比萨的话直接用飞的,我拿什么去烧,难不成烧人家翅膀啊?
所以,这一条也Pass。
第三条,一般的穿越小说常用伎俩,烧粮草。
这个也不实用,别看人家穿越小说把这条计谋写得神乎其神的,但粮草又怎么会是那么好烧的,要是能够直接进人家根据地,不直接一把火把所有东西都烧了,还仅仅烧他什么粮草?更何况,这群吸血鬼,既没有粮,也没有草,他们是吸人血的。
第四条,最后一条,好吧,我承认,它完全是出来打酱油的————《孙子兵法》有云:“三十六计,走为上策。”————现在我的真正想法,你们知道了吧。
宝贵的第一天就在我这么天马行空的想象中度过了。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我准备写遗书。
“亲爱的普林,伊万:当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可能已经去了另外的一个世界·····伊万,你一定感到很解气吧,你那不负责任的大人终于遭到报应了,希望你不要恨我了才好。”
遗书写到一半,我感到很憋屈,于是又撕又抓地把它扯成了碎片。我唾弃这样懦弱而无能的自己,没有能够毁天灭迹的超级能力,也没有随便一测就可以达到3、400的超级智商·····自己根本就没有资本来站在这里出谋划策,一切都不过是白日梦罢了。
我只会做梦,小时候梦着父亲这辈子只会疼我一个,再也不要给我生什么烦人的弟弟妹妹,可惜父亲却早早地离开人间,将我遗弃;当母亲的第二次婚姻面临失败时,我又梦想着她可以找一个有钱又有势的财主三爸,帮助我们夺回产业,然而未曾预料,生命中唯一的那一个亲人也终于离我而去,留我孤独缠身······每当想起这些的时候,我总是会深深地嘲弄自己,有些东西,你越是想得到,老天就越会让你失望。
可我依旧死不悔改,到了现在仍然在做梦,我做梦自己可以赤手空拳地打败蛾摩拉,将修那斯救出来,可我又害怕这样的急切会让我弄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