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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命去死-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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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见黄色的封锁线在担架推行的路径上一条封过一条,烟雾状的消毒粉像喷农药一样涨满了整条走廊。排场真大,害我不禁有点紧张起来。
  理所当然,那些穿白色隔离衣的家伙来自军方。
  但没太大差别,只是装模作样的人换了一批。
  我被扔进军用救护车后,立刻被透明塑料帘给包围住,紧急送往军事基地。
  □□□
  军事基地对待我之不友善,如同对待外星人。
  不想写得太流水帐,总之军方毫不理会我的冷嘲热讽,重新对我做了很多检查,还用针筒从我身体里抽出一些黑色的液体跟刮了一些碎片,大概是要搞实验。过程中有很多仪器我根本看都没看过,想必是奇怪的尖端科技。
  检查告一段落,我被安排住进一间四周都是强化玻璃的大房间。
  房间里除了一亚白开水跟一只空宝特瓶外,什么都没有。
  但房间外面可就多采多姿了,十几个荷枪实弹的陆战队对着我站岗,几个医生模样的人拿着一堆报表手舞足蹈,还有一个将军模样的人不断皱着眉头说话。
  到了这种地步,我想不是机器失误还是医生发疯可以说得通了。
  我自己摸着胸口,的确没有感觉到心跳,将手指放在鼻子下,也没有呼吸。
  我开始发慌,对着玻璃拳打脚踢鬼吼鬼叫:检查结果呢!我有权利知道我身体的检查结果!美国是讲法律讲人权的地方!我要听报告!
  过了很久才有一个医生在陆战队的戒护下,走进玻璃屋跟我对谈。
  □□□
  他们想从我背上那把刀说起。
  但对于那把刀,我已经解释了几十遍。
  你是说,杀害你的人疑似一个流浪汉?
  是,当时我在酒吧里喝醉了,记得不是那么清楚。
  你还记得流浪汉长什么样子吗?
  我没印象。不过只要我再看见他,应该可以指认出他吧。
  你被杀了这一刀后,还自己走回家去睡觉?
  想必我醉得太厉害。
  可这一刀不是浅浅的伤口,它直接损破了你的心脏。医生用刚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语气说:布拉克先生,你不可能是走回家才死的,你是当场暴毙。
  死?我两眼无神。
  你没有心跳,没有呼吸,脑细胞也因为缺氧彻底坏死了,淋巴系统跟血液循环系统都没有流动,瞳孔对光线也没有反应,不管死亡在各个国家的法律里属于哪一种定义,布拉克先生,你都完全符合。
  那我是活殭尸吗?
  不确定,因为我们从未发现过所谓的活殭尸。
  那我是体质突变吗?
  医学上没这种名词,至少我们还没发明出来。
  我遭到了感染吗?
  这是我们正在怀疑的事,未来几个小时都会持续观察你的状况。
  能否简洁扼要地说明一下……我究竟是怎么回事?
  医生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很多疑点,但有件事是千真万确的。
  ?
  你是个死人。
  我勃然大怒,整个人扑了上去!
  突然我听见一声轰然巨响,那巨响在我的脑袋后方炸开,扯动了我的颈子。
  我呆呆地看着医生后面的陆战队队员。
  那个戴面罩的陆战队眼神散乱,喃喃自语:对不起!我……我平常打电视游戏机……我……我一时反应太快!我只是尽了保护医官的责任啊!
  那步枪枪口还对着我,冒着淡淡的白烟。
  我不由自主摸着我的双眉之间,上面多了一个小小的圆孔。
  再反手一捞,我的后脑勺整个碎开,乱七八糟地流出一大堆东西。
  不要紧,杀了布拉克先生的不是你,是那个流浪汉。
  医生慢慢站了起来,用很遗憾的眼神穿透我的身体。
  我的额头冒着烟。
  但我没有幽默感噗哧一声笑出来。
  他们离开,依旧留下我一个人。
  这下我什么都清楚,也什么都搞胡涂了。
  除了每隔一个小时就会有人穿隔离衣进来抽我的血、量我的体温、叫我吐舌头翻眼珠给他们拍照。空荡荡的玻璃屋内外,无人真正理会过我。
  摸着破了一个大洞的后脑勺,我有很多时间回忆自己的人生。
  后来事实也证明如此。
  我是个演员。
  没名气,连二线演员都谈不上,参与过许多排不上院线的录像带电影的演出,演的都是一些不可能让任何人产生印象的小角色。
  例如被连续杀人魔宰掉的第二个牺牲者。只有两个镜头的电梯服务生。帮黑社会老大提皮箱的小弟。在赌桌上发脾的荷官。围殴男主角的四个打手之一。
  虽然没有名气更毫无地位,但我完全不计较演出的角色。
  我的身手不错,有时还会担任任务简单的特技演员。很多导演都乐于找我轧一角,几年下来也攒了点钱,但主要还是靠着三年前刮中了一次乐透彩三奖的奖金维生,付清了一间位于纽约曼哈顿的小公寓贷款。
  我有两个维持稳定性关系的女友,一个没住在一起的老婆,一个偶尔还一起睡的前妻,一条走失多年的沙皮狗。
  我平时有练拳健身的习惯,维持随时可以担纲男主角的身材,虽然我压根不认为自己会有那么一天,但人没有梦想对自己交代不过去。比起大多数超过四十岁的中年男子,有练拳习惯的我体力算是出类拔萃,性能力更是超强!!由于我的工作有点特殊,我这方面的机会不少,这也是我当初选择踏入这一行的原因之一。
  偶尔我会在威利开的酒吧里看球赛,赌场球,顺便看看有没有搞头。
  酒吧里的常客都认识我,即使不认识也看熟了脸。在酒吧,大家偶尔一口不合打个架也没什么大不了,有时候我们还会彼此介绍几个比较好上的货色,算是个好地方。
  那晚洋基队奇迹似连七胜挤进季后赛,整个酒吧里的人喝醉了。
  我醉到抱不动一个醉倒在沙发上的金发美女,只好草草拖着她在厕所里完事。
  拉上拉炼后,我独自打着酒嗝回家。
  事情呢,就是在那条我走了上万次的小巷子里发生的。
  巷子很暗,总有几个流浪汉在里面鬼鬼祟祟,我从不以为意,毕竟他们都是一些连动手行抢都觉得很累、才会堕落至此的懒惰虫。
  该死的例外像陨石一样击中那条暗巷。
  不知道是哪个流浪汉中了邪,竟然勤奋地趁我摔倒在垃圾桶旁边的时候动手动脚,想从我的身上摸出钱来。
  我大概是挥了几拳,还是没有?我记不清楚了。
  那把刀一定就是在那个时候插在我的背上。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我的大床上,被我踢到床下的闹钟显示下午一点。
  对于我是如何从遇袭的暗巷走到五分钟脚程外的公寓、再搭电梯上到七楼、从十一把钥匙中拿出对的那把插进锁孔开门,完全没有一点印象。
  床上并没有很多血,我也不感觉痛,对暗巷遇袭那件事可说一时没想起来。
  虽然不累也不倦,但我还是想如往常洗个热水澡,外套一脱,发现脱不下来。莫名其妙走到镜子前一看,才发现一把狗娘养的刀穿过外套,插进了我的背。
  见鬼了。
  我对着镜子嗤之以鼻,还有闲情逸致拿手机自拍了一张。
  此后的事你便很清楚,我却很胡涂。
  我是死了。
  即使一个小时前我还算活着,现在我的脑袋正中了一枪,肯定也死了。
  我究竟被搞了什么,怎么死到这程度还活着,而且意识他妈的无比清醒呢!
  我看了很多电影,也演了很多你没看过的烂电影。但我想我们一定同时想到了恶灵古堡、28天毁灭倒数、活人生吃、芝加哥打鬼、活死人之夜、活尸禁区、生人回避、活尸日记这些殭尸横行的片子。加上只发行影碟不上戏院的C级片就更多了。
  在那些片子里,一大堆行动迟缓的殭尸在大街小巷里走来走去,口中不时发出没有意义的喃喃声。遇到人就咬,看见会动的东西就想吃,被打烂脑袋才会死掉。
  我现在意识清晰,但可不保证几个小时、甚至几分钟后我还会如此。毕竟我的脑袋有一半都摔在地上涂得乱七八糟,要说我还有脑,实在说不过去。
  过不久,我可能也会变成其中之一。像蛆蛆一样意义不明地活着。
  想到这里,那些军人把我囚禁在这里似乎合情合理。
  按照电影逻辑,我很快就会发狂咬住一个倒霉的路人,将他咬成下一个殭尸。变成殭尸的他也会咬住一个倒霉的便利商店店员,或许还一口气咬了两个。大家咬来咬去,不亦乐平。
  或许不只是被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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