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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黄春秋200911全文-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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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还有待2012年党的十八大进一步修改现行党章。因为党章中的一些传统规定是有碍党内民主发展的。例如,在党代表大会年会制和常任制还没有恢复之前就实行党代表任期制,那么这些代表实际上只能起到各级党委调研员的作用,因为他们根据调研所提出的各种决策建议只能供各级党委参考,而不能参与表决。

六、个人对发展党内民主的建议

  问:改革开放以来,您对党内民主建设有什么新建议?

  答:我个人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痛定思痛,就如何健全党内民主,从1979年起就多次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建议,发表了几十篇文章,已经精选收入2006年4月重庆出版社出版的《高放文集》之六《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心声》。我这本文集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初版5千本,各地书店很快售缺,纷纷向重庆出版社再要此书,可惜未能重印。报刊上发表过14篇书评(都已收入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高放学术思想评论集》),都认为本书如杜鹃啼血,殷切呼唤政治体制改革。九十叟李锐同志读后还寄赠一首七律:“三十年来志未休,居高放眼反思尤。呕心泣血伤时泪,立说著书还我愁。柳暗花明因大悟,山穷水复不稍留。实施宪法须民主,维护人权靠自由。”曾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的吴象同志读后说:“这本书可以说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百科辞典。”我这本文集共收入42篇文稿,分为政治体制改革总论,民主、法治与政治文明,关于人民民主,关于党内民主,关于党际民主等篇,其中有七篇专门讲党内民主,特别重要的一篇是2005年6月参加中央党校内部研讨会时提出修改现行党章的十点建议,这篇文章另外收入2007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高放自选集》。这十点建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只能有一个,就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现在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两个,党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这种一个党有两个最高权力机关、两个最高领导机关的提法是不合适的,应该按照马列主义建党学说,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党中央委员会是党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2、要全党服从大会,而不是全党服从中央。由于我们党长期处在革命战争环境中党代表大会不能按期召开,党中央实际上代行党代表大会的职权,所以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强调“全党服从中央”。这个提法的本意是“全党服从党中央委员会”,但是在实践中却逐步演变成全党服从中央政治局、全党服从政治局常委、全党服从党中央领袖个人。这方面的历史教训是很多的。

  3、党代会要实行年会制和常任制。

  4、改进党的代表大会的开法。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召开六次党代表大会,每次都是只在会上宣读早已拟定的报告稿,分组讨论,大会通过,等等。没有代表在大会上发言,没有代表提案,讨论中没有批评只有赞扬肯定,小组讨论即使有批评也不公布,大家都不知道。如前所述列宁时期有主报告和副报告,副报告不是补充而是反对主报告,提出两种意见观点供大家讨论选择,代表应该对中央领导人批评,指出有什么不对,这样才能发扬民主。

  5、中央委员会的地位和职权。现在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和党代表大会并列为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我认为,中央委员会的地位应该是党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每年应该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议。

  6、政治局的地位和职权。按照现在党章的规定,在党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闭会期间政治局及其常委行使中央委员会职权。这样规定政治局及其常委实际上成为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全党服从政治局,政治局不开会就是全党服从常委。根据历史经验,政治局的职权与职责应该主要是实现中央委员会赋予的执行党代表大会各项决议的任务,它要每几个月定期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并且接受其监督和评议。

  7、中央监察机构的地位与职权。十一届三中全会建立了中纪委,20多年来在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各级纪委依旧归各级党委领导,这就造成了市级党委只能由省纪委监督,省级党委只能由中纪委监督,中央委员会没有机构监督,党章中也没有规定谁能监督中央。

  8、党的领导人的职称,应该称主席不应称总书记,总书记应该是书记处首脑,不在政府机关兼职,专管党的工作,这样便于实行党政分开。

  9、领导人任期和年龄,十一届三中全会废除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但党章上没有规定领导人任期和年龄限制,只有很笼统的一句话,任何领导“职务都不是终身的”,这样退职难以规范化、正常化。

  10、进一步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民主政党的第一要义是民主选举制度,其次才是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党代表和各级党委领导干部都应该采取自下提名、差额竞选产生制度和随时可以罢免制度。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 李 晨)

民主是党发展的必由之路·张树斌
  一、为什么要推进党内民主 
   
  1、从理论上来说,推进党内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了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七千万共产党员的行动准则和行动指南,理应得到每一个共产党员及全国370万个党的各级组织的尊重和充分发扬。《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中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制性”。并把这作为“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行”的“基本要求”。这就是说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七·一”讲话中高调提出“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问题,并非是别出心裁,而是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了的。正如胡锦涛总书记讲的:“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内在要求”。 
  2、从实践上来说,不实行党内民主已经无法保障共产党组织的先进性。推进党内民主,既是务虚问题,同时也是务实问题。胡锦涛总书记说:“发展党内民主”,是“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建国六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如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始终是党中央关注的重心问题。“整党”、“保先”一波又一波的运动曾在全党连续进行,但无须讳言,成效欠佳,对全国大面积发生而人民群众又极度愤慨的吏治腐败问题,久治不愈,甚或愈演愈烈。因之,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受到严重创伤,基层党组织的涣散、软弱和公信力不强的问题始终不得恢复和提升。面对这种现实,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中央高瞻远瞩地在中国共产党建党88年之际,首次高调提出“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问题,就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这就是说,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们党再一次自己给自己找到了病根。如果说,三十年前我们的“病”在于“计划经济”,因而需要“三自一包”、“四大自由”的经济体制改革,所以,我们党在邓小平的领导下能划一个时代;那么,今天我们的“病”就在于党内民主不畅,因而积弊丛生,所以,“积极推进党内民主”的政治体制改革,就极有可能在“胡温新政”的领导下,将我国的历史重新划过一个时代。 
   
  二、怎样推进党内民主 
   
  推进党内民主不是一句口号,而是需要切实贯彻落实的制度性实施方略。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说:“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体部署”,“立足当前,放眼长远,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积极推进党内民主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使党内民主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紧密联系,相互促进,不断提高党内民主建设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这就是说,推进党内民主,不能停留在现有的水平上,而是通过制度创新,使党内民主达到一个新的高度,新的水平。 
  关于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胡锦涛总书记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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