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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芬芬并不讨厌他们,有时候觉得他们是自己的兄弟,工友的裤子或袜子破了,有时候自己拿一个木筐,收在一起,每个铁皮房轮流收,晚上没事的时候就帮忙补。
舅舅邓益明走进厨房,手里抓着一只鸡,“芬芬,今天江总的儿子要在这里吃饭,赶快准备,大概一点钟下山,做的好点啊。再弄几个鸡蛋炒了,还有青菜……”
方芬芬一边在窗口给工友们打饭,一边打断道,“不早说呢。他干嘛不到外面去吃?”
“人家可是董事长的宝贝,说要体验中国式生活,妈的,这些有钱人真是。不过可不能怠慢了。”邓益明说完就走了,得赶紧跟上去,可别让这少爷在工地上出什么意外,否则年底翻新老家房子的计划就落空了。
打完饭,自己坐在桌子上准备杀鸡,短消息发过来,说是外面有点事情,不回来吃了。手机是费青龙送的,从来不打电话,只发消息,而且是动感地带的卡,包月,发消息不用钱。
费青龙去哪里了?当然是搞钱去了。这个月工钱不知道啥时候发,总得弄点钱花,反正邓益明也是睁只眼闭只眼。
杀鸡的时候,那只鸡好像在求饶,鸡冠血红。方芬芬左手把鸡翅膀抓在一起,右手拿着锋利的菜刀,对着鸡喉一割,血瞬间往下喷,冒着新鲜的热气。方芬芬冷漠的把鸡丢在地上,等血放光了,就可以放到开水里褪毛了。
拔毛的时候有点腥,但她已经习惯了,有一根鸡毛很深,长在腿上,热气腾腾中,方芬芬用力一拔,连着一块皮扯下来,露出粉红色的鸡肉。可惜一块好皮。
半个小时后,开始炒菜,到了一点多,看见下山的路上有几个人影,总算可以吃饭了。
这个世界上并不是一开始很美好的东西,中途就会美好,中途会美好,不一定代表有结局,倘若没有结局,要美好有何用,每个人,都是如此。
方芬芬看见江希文朝自己走近。
如果不期待开始的美好,人永远不觉得那么悲哀,我要杀人,还未来得及杀,已被自己杀。人是不要遇见爱的,倘若遇见后离开,分离的痛苦,夜夜失眠,时时肆虐,直到下一个的出现,然而下一个还是要离开的。
我们来学习麻木,学习不在乎,学习看着爱人离开,学会了,可那活着有什么意思而言,不如流泪,那些流血的心证明自己绝望的活着,或者看窗外秋天的风吹过树叶吧,没有公平,那个落叶的池塘躺着自己的尸体。
来了,你来了,我们要开始了,来了,来了,你走了,我们要结束了。不想,就不会哭,我怎能不想。为什么要开始,既然开始,为什么要分离。这真是个狗屁问题。
江希文喝水,连喝了四杯,山上的工地真热,头上都冒汗了。终于四目相对。还有那熟悉的香味,原来是她身上散发出来的。
好啊好啊,可以开始了。
那结束的时候谁来说好?
我的心已经被挖出来了。
我要杀人 正文 (六)
“芬芬过来一起吃吧。”邓益明招呼着,毕竟是年轻女孩,再怎样朴素,仍是年轻的女孩。
江希文点头示好,从她身上油迹斑斑围裙上可以猜测一桌的饭菜是她做礼貌道,“辛苦了。”
这是方芬芬第一次听他说话,第一次觉得原来男人还可以这样温和,在她身边,所有的男人,包括费青龙,说话都是带着些吼气的。
脸突然就红了,对于英俊的陌生人,脸红是优质的品质,证明你脸皮薄,男人大约喜欢,腮红近年很畅销,皆大欢喜。
方芬芬做在江希文旁边,男人怎么擦香水?方芬芬皱眉,一丝难以置信的表情。一边夹菜,应该是好吃的,除了稍微有点辣,不过这里的口味是这样,一时忍不住,放了一大勺红花花的红油辣椒。
江希文吃了一口下去,称赞方芬芬,“很好吃。地道中国菜。”
邓益明赶紧介绍,“这是我的侄女,方芬芬,快二十岁了。”
方芬芬不卑不亢的解下围裙吃饭,“喜欢吃就尽量多吃点。”
江希文又闻到那股香气了,和自己的香水混合起来,时光倒流,嘉碧琼的脖子,大腿,还有头发,都是那样的清新的香气,眼睛湿润,因为永远无法再见到她,她已经从一个美丽的天使变成枯骨,人世间总有恋人的分离,但好过这样的生死别离。
方芬芬知道江希文在盯着她,有些紧张,转头给另一个陪同的人盛饭了。
江希文失望的吃饭,一粒小小的辣椒籽突然呛进了气管,很是不爽,歪着头猛的打一喷嚏,本来以为这只是小小的喷嚏,但嘴里含着的那些青菜、米饭还是喷在刚好盛饭转身过来的方芬芬身上。有片绿色的近乎完整的小白菜叶子在胸口第二个纽扣上摇晃着,混合着口水和米饭的东西颜色很丰富,因为有些红色的辣椒也掺杂在其中。红色和白色配起来,再加上方芬芬浅黄色的衬衣,如果是画家,会觉得这有图案美。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不会吃辣椒的人千万不要吃辣椒。
尴尬,江希文从来没有遇见过如此尴尬的事情,吃饭的时候把饭喷到旁边女士身上去。而且那么多人看着,天哪!
方芬芬脸色有点难看,这件衬衣是费青龙买的,60元。赶紧到房间去换衣服了。邓益明赶紧打圆场,递给江希文纸巾,“不打紧,吃吧,菜可能是辣了点。”
随从的人也很紧张。担心江希文有无大碍。
十分钟后,方芬芬出来,大家继续吃饭,这次她和江希文的目光相遇有些敏感,两人都有点想笑,但别人又无法看出来,仿佛这是两人共同拥有的秘密感觉。
吃完饭,江希文固执要方芬芬上车,等下把她再送回来,要买一件新衣服赔偿。
方芬芬考虑了一下,发了信息给费青龙,想征求他的同意,但他没有回。
费青龙在大街上寻找猎物,排队的人很多,大概在换券,买一百送一百之类,于是也排着,因为前面那个女人的手提袋拉链只拉了一半,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我理解那些小偷,人穷会冲昏头脑,一昏了自然会做些违背常理的事情―――理解归理解,倘若偷我的钱包,我恨的要死。
“其实不必那么客气的,江先生。衣服我可以自己洗。”在邓益明的推动下,方芬芬仍上了车,坐在江希文旁边。
“我觉得这是我应该做的。”江希文朝邓益明挥挥手,又对后面一同来工地考察的人说,你们先回去,我去办事。
邓益明也挥手道别,“路上小心啊,晚点回来。”
方芬芬与不熟悉的人说话总是小心翼翼,所以江希文问她,她就说什么,不多说一句,比如问,你喜欢什么颜色。她就回答,红色。你喜欢读书吗?她就回答不喜欢。你喜欢什么味道的香水,她就回答,身上这种。反而显得老实,老实的要命,老实人内心其实不老实,那是和费青龙在一起的时候,又咬又掐又闹,人都是多面的。
但方芬芬打心里喜欢那样的声音的男人,真斯文。PS,还戴着眼镜,戴眼镜一定有学问,方芬芬是个偏执狂,虽然她并不知道偏执狂的意思。
商场很少人,来这里购物的人没有售货员的一半多。
只挑选衬衣,红色,没有多余的设计,戴着一串珍珠在上面,当然,珠子是不卖的。喜欢,就自己回去搭配。
你试试,不是喜欢红色吗?江希文指了指那件。
从试衣间里出来,方芬芬产生一种幻觉,这一定是言情小说里的俗套情节。幻想一下,也是种快乐,快乐的幻想胜过心酸的现实。
刷卡的时候,尽管收银员小声的说谢谢四千元,但还是被方芬芬听见了。
一个晚上没有睡着,不是因为费青龙没有回来,以前他也经常不回来,而是因为那件衣服,四千元,我的天哪,不是四十四百,我的天哪。
我的天哪,天都亮啦。
费青龙哪去了?
我要杀人 正文 (七)
费青龙像只狗一样蹲在笼子,四周都是铁栏杆。铁栏杆外面是星星。他竟然被抓了,那一瞬间,甚至有了了却此生的愚蠢念头。
当时看那女子,弱的腰肢,清淡高傲的眼神,薄薄的嘴唇,长长的睫毛。踮着脚尖眼睛盯着前面的人,右手拎着许多包装袋,毫不在意自己的半个拉链没拉的坤包。不就是个臭白领吗,了不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