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部断蛄吮鸫Α�
祝允秀脸上的不屑神色愈加的重了,撇了撇嘴,背过身去,“小小一个制瓷匠,非要学人舞文弄墨;明明是跑江湖卖艺的,非要在关公门口耍大刀,这不是自讨没趣吗?”
“允秀!”孙玉溪不满地回头看了祝允秀一眼,嘴角浮起一丝苦笑。
林沐风情不自禁地抬起头扫了祝允秀一眼,他已经明白此人是个女子,一定是孙县令府上的亲属女眷,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女扮男装参加这次邀请?更不知道,她似乎对自己有着深深的敌意。这种敌意和排斥,是发自内心的,绝不是简单的“瞧不起”。
孙玉溪那信任、鼓励的眼神传递过来,林沐风顿感心头一暖,心态立即变得平和起来。瞬间,灵感勃发,他淡淡一笑,伏案提笔写道:
天净沙——益都冬日
仿马致远公词令致益都县令孙公连梁大人
孤城落日残霞,
轻烟薄暮寒纱。
一点飞鸿影下,
青山绿水,
白草红叶黄花。
益都县生员林韬敬奉
他巧妙地改写了元朝马致远的一首小令,然后采用了他最擅长的行书,整幅字看上去行云流水,包含着一股子冬日凄凉但却又蕴藏勃勃生机的韵味。尤其是在末尾落款题字时,他突然笔锋一转由行草而变为狂草,给这一趟行云流水划上了一个令人回味悠长的句号。就像一道亮丽的风景,到此蓦地戛然而止,让人怅惘留恋不已。
林沐风微笑着放下笔,双手捧起走到孙连梁跟前奉上。孙连梁接过,目光略加一扫,面色蓦然大喜,霍然站起身来,大声,展开字卷的手居然微微有些颤抖,目光投向在字幅之间,久久说不出话来。
良久,他才发出一声赞叹,“林公子果然大才,果然大才!词之意境绝佳,而字更加潇洒不凡,没想到,在这益都一县居然有公子这等旷世奇才,本县叹服!”
“县令大人过誉了,沐风信笔涂鸦,不敢当大人如此褒奖。”林沐风此时此刻的心态意境完全放松下来了,淡淡地客套了一声。
祝允秀吃了一惊,赶紧走过来扫了一眼,也呆在了当场。他也是饱读诗书之人,哪能不识货?
孙玉溪兴奋地从孙连梁手中接过字幅,眉飞色舞地指点着,“爹爹,你看,林兄这词当真是一绝呀,寥寥几笔就写出了益都的神韵——益都四周环山,可谓青山,而一条孝妇河环城而过,可谓绿水,在这青山绿水之间,残冬枯黄的花草红叶点缀期间,清冷而不失生机盎然,妙极妙极!”
孙连梁连连点头,向林沐风投过赞许的一瞥。
祝允秀本来也在内心中暗暗惊叹林沐风的才学过人,但看到孙玉溪如此赞赏,又盈盈走在了林沐风身边,笑语连声一脸的“倾慕”之色,他心中突然没来由地又生出一股子浓浓的不渝,低低地哼了一声,索性扬长出屋而去。
***********************
孙府的内宅,一座闺房内。
卸下男装的孙玉溪,一身青色亵衣,乌黑的长发披肩下来,男儿的豪爽之色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女儿家的温柔娇媚之色。
烛光下,祝允秀穿着粉红色的小衣,托着腮,俏脸上浮现着痴迷的神色,喃喃道,“羽西姐姐,你莫不是真的喜欢上那个林沐风了吧?”
“允秀,你莫要胡说。我跟林兄,只是知己好友而已。”孙玉溪面上一红,回头瞪了祝允秀一眼。
“知己好友?拜托,姐姐,你是女子呀!你女扮男装与其走动频繁,甚至还不惜绞尽脑汁让舅父宴请他,给他创造种种机会——这是普通的朋友所为吗?再者说了,你瞒不了我,你看他的眼神中居然带出了少见的温柔之色……”祝允秀幽怨地道。
“允秀,不要乱讲。人家林兄已经有了贤惠美丽的娘子,即便是我有此心,跟他也是无缘了……”孙玉溪背过身去,没来由心里一阵哀伤迷惘,声音变得低沉落寞起来。慢慢转过身来,她走到床榻跟前,翻身上床,盖上被子,叹息一声,“允秀,睡觉了。”
……
孙玉溪已经酣然入睡,而祝允秀却还背靠在床上,借着昏暗的烛光痴迷地盯着孙玉溪那清丽中带着几分须眉刚毅之色的绝世容颜,喃喃自语着,“羽西姐姐,你是允秀的,任何人也别想把你从我身边抢走……不要怪我,羽西姐姐,谁让你从西域回来后便天天一袭男子装扮的?允秀自从那日在王府大堂见得了你,这颗心便被你勾走了……日后虽然知道了你也是女儿之身,但允秀这颗心已经无法收回来了……”
祝允秀突然掩面低低抽泣起来,一阵凄冷的风透过窗户棂子,扑的一声,烛火熄灭了。窗外,传来更夫那尖细悠长的打更声,“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第四十八章大明红(一)
第二天一早。林沐风牵挂瓷窑的事情,便草草吃了点东西,便直奔瓷窑而去。
按照老孟的经验,第一次烘炉在凌晨时分便灭火了。等他赶到瓷窑上的时候,老孟正指挥众人开窑,准备取出那批胚胎花瓶,然后重新填充燃料,进行第二次烘炉。
林沐风走到瓷窑跟前,伸出手在瓷窑外表拍了拍,发出低低的沉闷声,他接着又用撬棍透过窑门,在瓷窑已经坚硬的内壁上敲打了几下,点点头笑道,“老孟,你们干得不错,第一次烘炉成功了。”
“都是少爷运筹得当,小的们只是干活。少爷,那些花瓶的胚胎也都出窑了,都放在那边的棚子里,你去看看。”老孟恭谨地笑着,手指着那边的棚子。
林沐风快步走过去,捧起一个胚胎花瓶,仔细打量着:胚胎经过低温素烧之后,整个胎面都呈现出淡淡的暗红色,胎质细腻而温润。他脸上浮起浓浓的笑意,有门了,中国红——不,大明红,有可能要在老子的手中诞生了!
尹彦征大师啊,我将你的专利拿到几百年前了。不要怪我,要怪就怪科学研究所那帮无事生非的老怪物吧,是他们让老子穿越到了这大明王朝的天空下。林沐风心中感慨,仰头看着头顶那密布的阴霾,低低道,“老孟,天色不好,要下雪了,不成,我们得赶紧干活!你带几个人过来,我指点你们给这些胚胎上釉,其他人准备第二次烘炉。”
其实,在素烧之前,还应该将胚胎雕刻缕空装饰一番,但这回只是一个实验品,林沐风也没想搞那么复杂,只是做出了最简单的胚胎。
“少爷,这些废品可以丢弃了吧?”老孟指着那几个裂开的废品,问道。
“不,不能丢,你一样给它上釉,不要管它开裂不开裂。”数十个胚胎经过素烧,报废了有十分之一,这在林沐风的意料之中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每一道烧制的环节,都会有一些残品,这是难以避免的。起码,在现在的技术条件下难以避免。不过,残品固然是残品,林沐风也想观察一下,开裂的具体原因,所以决定连这些残品一起上釉,一起进窑。
上釉,相对来说,比塑胎拉坯技术要简单容易一些。老孟他们都是常年干这个的匠人,上釉自然是轻车熟路。没有一个时辰,便上好了釉。等将这批上好釉的胚胎送进了窑,又填充好了燃料,老孟一边指挥人点火,一边亲自爬到了瓷窑顶部,去关闭了数十个通气孔。而王二,则转到后面,将用青石垒砌而成的巨大烟道口打开。
“老孟,第二次烘炉,温度要提高一些,但不能一下子提太高,时间也要略长一些,大约比第一次长一个时辰左右便可以了。当然,你视具体火候具体掌握吧。”林沐风拍拍老孟的肩膀,走向瓷窑大院最里面的一个角落里。
那里,张风和林虎正指挥几个工匠搭建起了一个简易的棚子,棚子下砌了一个庞大的炉灶,样式无非就是按照林沐风前些时候在颜神镇林家大院里搭建的那种炉型——融化琉璃原料的熔炼火炉。
一大堆马牙石和紫石堆积在一旁,这是张风昨日带着林虎等人从颜神镇外的山间运回来的。林沐风扫了一眼,不少了,够用一段日子了。
林沐风围着棚子转了几圈,突然低低说了一句,“林虎,带人赶紧在这个地方给我砌一堵墙,把这个地方跟外边半隔离开来,以后,这个地方,闲人不得进入。”
林虎惊讶地问了一句,“少爷,砌墙干嘛呀……”
张风擂了他一拳,“废什么话呢,先生让你砌,你就赶紧带人砌就是了,先生自然有先生的道理。”
林沐风微笑着扫了张风一眼,走了出来,向不远处正在忙碌的王二招了招手。王二赶紧跑了过来,垂首侍立在一侧,“少爷有事吩咐王二吗?”
“王二,你随我来。”林沐风抬步行去,一路径自出了瓷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