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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决定使她又伤心又气恼,因为,她惟一的心愿是和他生活在一起,而他居然提出要离婚,这怎么能行呢!白求恩以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心理决心说服妻子,他冷静地对她说:“我决不能再浪费你的生命,除非你同意跟我离婚,否则我就不到疗养院去治疗。”就这样,法兰希丝与白求恩结婚仅3年就不得不离婚,一对美好的夫妻宣告解散了。
幸福的家庭生活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处于同一家庭中的人员相互体谅和合作的产物。因此,要爱就真诚友好地爱,但不要把爱变成一条绳索。有时离婚也是更深地爱的表现。
争吵是婚姻大敌
心理学家对影响婚姻幸福的因素进行的研究表明,最使丈夫感到头痛的是:妻子自私,不体贴,不体谅,爱抱怨;老是找岔子,干涉丈夫的爱好,说丈夫懒散,自负,不忠诚,脾气暴躁,心胸狭窄爱生气,不善于料理家务。
1903年,爱因斯坦和米列娃结了婚。他们的婚礼十分简单,证婚人是爱因斯坦的好友索洛文和哈比希特。送走了前来贺喜的宾朋之后,爱因斯坦领着新娘向克拉姆胡同走去,到了洞房门口,爱因斯坦急忙伸手摸衣袋。真糟糕,他竟忘了带钥匙!新郎迅即折回,新娘只能呆呆地站在新房的门口,她恼火地喃喃自语道:“唉,这个人,他的脑袋里又在想些什么呢?”
一年多之后,米列娃生下一个儿子,取名叫汉斯·阿尔伯特。儿子的出生给爱因斯坦带来了欢乐,同时也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他本来已经拉着专利局的职责和物理学研究这两部沉重的车,如今又套上了家庭这部车,一匹马拉着三部车,真是艰难啊!
为了家庭生活,爱因斯坦和米列娃时常发生摩擦。他们两人的个性都很强,就像钢刀砍在石头上,总会进出火星来。米列娃并没有感到与这位天才的物理学家生活在一起,是莫大的幸福和骄傲,从而取得心理平衡支持丈夫的工作。相反,她总觉得埋没了自己的才能,做一个喜欢空想的人的妻子,做一个平庸无奇的家庭妇女,真是太委屈了。然而,这位大学物理系毕业的家庭妇女,料理家务的本领太差了,家里总是被她搞得乱糟糟的。她企望丈夫的帮助、关心、温暖和体贴。但是,爱因斯坦自己还是个需别人照顾和操心的“大孩子”。他虽然有时也不得不生炉子、管孩子,但心里想的还是他的物理学、相对论。
1918年初,他和米列娃办妥了离婚手续,结束了16年来一直合不来的夫妻生活。实际上,埋怨和争吵给他带来了无穷的烦恼。
陆游忍痛别唐琬
现实生活中,就有些夫妻常常因为与对方父母之间的隔阂,矛盾不能正确处理,婆媳不和较为常见,也可与其他亲戚关系失调,不能心胸宽阔,严以责己,甚至有的完全是由于父母的不喜欢,使一对恩爱夫妻活活拆散,生离死别。是什么原因造成父母之命难违呢?
从心理学上讲,因为结婚的本质,其目的并不是为现在的当事者,而是为未出世的儿女着想。性爱的发生,是男女以未来的第二代为着眼,在肉体、智慧、道德方面取得互相弥补和适应。这就难怪一些父母为何总说:“我们想早点抱上孙儿孙女。”但父母之命的历史悲剧早就上演过。
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槛。难,难,难!
这三首词,字字血泪,激愤铿锵,就是陆游和前妻唐琬对父母之命的愤怒抗争的心理表现,可怎么争得过来呢?
公元1145年,陆游20岁,同聪慧、温柔的表妹唐琬结婚了。唐琬知书达礼,钦佩陆游的才华和抱负。小夫妻相敬如宾,共望白头到老。但是,陆游的母亲封建思想根深蒂固,不喜欢唐琬的活泼开朗,她借口儿媳几年未生孩子,强迫陆游休妻。陆游和唐琬苦苦哀求,亲戚朋友们纷纷劝解,但老母亲执拗不听。在那封建礼教统治的社会中,陆游出于无奈,同心爱的妻子分离了,他们心中有说不出的怨恨和痛苦。
时光过了两年,陆游在母亲的安排下同一位王氏小组结了婚,唐琬也改嫁给赵士程。但他们再也没有往日的欢欣,因为离异的痛苦是永难从心灵上消除的。
不妨实行试离婚
在我国,80年代中期以前,离婚方面的主要问题是“离婚难”。这主要是由于社会舆论歧视离婚,法律上的有关规定也比较严苛。但是1980年的《婚姻法》里开始规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此后,离婚率稳步上升。到90年代前半期,我国的“总人口离婚率”从1990年的5.9%上升到1994年的7.1%,其中北京、辽宁、吉林、上海等省市已经超过了10%。与此同时,无论是在社会舆论上还是在个人生活中,对于离婚者的歧视则迅速地减少和减轻。至少在大城市里,离婚已经不再是“丢人现眼”了。
但是现在的离婚仍然常常闹出悲剧来。悲剧的原因肯定是多种多样的,如果仅仅从离婚的过程来看,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目前通行的中国式的离婚,还缺少一个重要的环节:离婚前的自愿分居阶段,或者叫做“试离婚”。
正是由于没有这样一个“试离婚”阶段,许多人一旦提出离婚就变成背水一战,只能一往无前,绝无退路。这又刺激了对方,使得对方也不得不壁垒森严,死守阵地。于是离婚大战愈演愈烈。
其实,“试离婚”实在应该成为正式离婚前的一个必要的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双方最好真的分居,像正式离婚那样来处理双方的关系和财产、子女等问题,只是不办理离婚手续而已。当然,出于住房紧张、经济窘困等原因,也可以这样做:双方并不一定真的分居两处,而是自愿地达成一种约定或者默契,把双方的各种婚姻义务和婚姻责任都缩小或者减少到极点,尽可能像一对一般朋友那样生活。这样的“试离婚”至少有三大好处:
第一,许多离婚悲剧是因为双方长期无法从情感冲突中解脱出来,结果在纠缠不休中互相产生了仇恨。尤其是认为自己吃亏了或者受损害了的那一方,往往由于自己在内心深处还保留着对对方相当强烈的感情,才会出现“爱如火,恨也如火”的现象。
如果实行“试离婚”,由于脱离了日常生活中的频繁密切接触,避免了“触景生情”式的情感争论,也不再听到或者看到对方的刺激,因此双方都可以更容易、更快地从旋涡或者战争中跳出来,可以痛定思痛,尽快总结经验教训。这样,两人都便可能很快地与对方疏远,却往往不会产生仇恨。疏远到一定程度,持续到一定时间,离婚就变得自然而然、顺理成章了。
当然,也有些人会出现“分久必合”,那么就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离婚。
第二,也有许多离婚悲剧是因为双方或有一方总觉得现在难受,却没想到离婚后可能更难受,因此往往是提出离婚时气壮如牛,离婚后却又顾影自怜,或者再来“找后账”。那些“被离婚”的人则往往相反,他们由于过分恐惧离婚后的孤独,常常不敢、不能或者不会处理好离婚后的单身生活,结果往往把一切不好的事情统统归咎于提出离婚的对方,产生“离婚越久,恨得越深”的现象。显然,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无论对哪一方,这样的“离婚后遗症”都是贻害无穷。
如果实行“试离婚”,双方都是可以预先切身体验一下离婚后独自生活的滋味。有的人可能发现,这是一种比现在更好的生活,那么,不仅他(她)的离婚决心会更加坚定,而且他(她)会逐渐明白:为了尽快地获得这种更好的生活,自己现在付出一些代价是很合算的。因此他(她)就有可能在更多的方面作出更多的让步。这显然非常有利于促使双方实现“和平分手”或者“友好离婚”。反之,如果觉得独自生活还不如凑合过,或者发现为了获得这种生活而离婚有些得不偿失,那么他(她)就不得不返回原有婚姻,不得不想办法协调原有婚姻,也许反而会使婚姻好起来。
对于“被离婚者”来说,“试离婚”刚开始时,他(她)肯定会把希望寄托在破镜重圆上。但是只要疏离的程度足够大、时间足够长,他(她)也同样会对这种生活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