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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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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这块烫手的热山芋最后就交到了武则天的手上。武女士思前想后,最后终于下了个结论:“要不,就放了这小子吧。”
    这是一个非常人性化的最高指示,即便徐元庆依法当杀,但皇帝法外开恩,给予特赦。那么,既然民心思放,皇帝也愿意放,看来徐元庆是可以捡回一命了,这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可是,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传来一个不和谐的声音:“放不得!”
    说这话的人大家恐怕都不陌生,他就是大名鼎鼎的陈子昂,但凡读过几首唐诗的应该都那首慷慨悲凉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就是这位大诗人、大才子陈子昂,此刻庄重地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放不得!”
    陈子昂的说法是:“徐元庆蓄意谋杀,案情清楚,按照国法应该被判处死刑,国法不可不依。但是,念在这小子是为父报仇,情有可原,孝义感人,所以建议在杀了他之后再大张旗鼓地表彰他一番。”
    陈子昂的这个建议乍一听好像满不着调,可仔细再一捉摸,却还真是个高招:这一来,“法”和“礼”的矛盾被轻松化解了,两头都照顾到了,嗯,高,果然是高!
    朝中大臣们议论纷纷,越议论就越觉得陈子昂的这招可行。
    这确实是一个高招,也正是因为这个高招,徐元庆谋杀案才得以被史官记录在案,并成为陈子昂履历表上光彩的一笔——在《旧唐书》里,徐元庆谋杀案是被记载在陈子昂的传记里的。
    好啦,大家别看我罗罗嗦嗦了这么半天,其实《旧唐书》对这件事的记载非常简略,不过才寥寥几句话而已:
    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父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后师韫为御史,元庆变姓名于驿家佣力,候师韫,手刃杀之。议者以元庆孝烈,欲舍其罪。子昂建议以为:“国法专杀者死,元庆宜正国法,然后旌其闾墓,以褒其孝义可也。”当时议者,咸以子昂为是。
    翻译过来就是:同州下邽人徐元庆的父亲被县尉赵师韫给杀了,后来赵师韫升官当了御史,徐元庆改名换姓到驿站里做了一名服务生,等赵师韫来驿站歇脚的时候就拿刀杀了他。大家觉得徐元庆孝义忠烈,打算免了他的罪,可陈子昂建议说:“徐元庆蓄意谋杀,案情清楚,按照国法应该被判处死刑,国法不可不依。但是,念在这小子是为父报仇,情有可原,孝义感人,所以建议在杀了他之后再大张旗鼓地表彰他一番。”大家都觉得陈子昂说的在理。
    ——是不是有人看出来了:《旧唐书》的这一小段记载和我前面的叙述在细节上有些出入?
    不错,是有一些出入,因为我依据的不是《旧唐书》,而是《新唐书》。《新唐书》对徐元庆谋杀案前前后后的记载比《旧唐书》丰富得多。
    先说一个小问题:为什么有了《旧唐书》,还要重修一个《新唐书》?
    ——《旧唐书》和《新唐书》原名都叫《唐书》,后人为了区别两者才把一个叫“旧”、一个叫“新”。《旧唐书》是五代时期编纂的,《新唐书》是宋朝编纂的,《新唐书》的两位主编都很有名,一位是“红杏枝头春意闹”的宋祁,一位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欧阳修。为什么要重修《唐书》,因为宋人对《旧唐书》的一个重要不满是:《旧唐书》的笔法缺乏惩恶扬善的精神,既没使忠臣孝子得到应有的褒奖,也没给奸佞叛党足够的唾骂。——要知道,中国的修史传统奉孔圣人的《春秋》为滥觞,孔子之所以成为圣人,是因为《春秋》而不是因为《论语》,《春秋》是以微言大义暗藏褒贬的,而历来传说“《春秋》者,赏善罚恶之书”,18听上去很像是和尚在讲因果报应,但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影响了谁。
    所以,宋祁和欧阳修秉承着“孔子修《春秋》,乱臣贼子惧”的精神,下大功夫重修唐史,要使这部新编唐史具有赏善罚恶的道德意义。这个目的的确达到了,后来章学诚评论《新唐书》有一句很中肯的话,叫做“笔削谨严,乃出迁、固之上。”意思是,《新唐书》“笔”和“削”都很严谨,在这点上做得比写《史记》的司马迁和写《汉书》的班固还强。
    什么是“笔”和“削”?
    一种流行的说法是,“笔”就是写,“削”就是不写,19章学诚用这两个字,暗中是拿《新唐书》和《春秋》相比,因为,据说孔子修《春秋》的时候是“笔则笔,削则削”,也就是说,哪些该写、哪些不该些,拿捏得很有分寸。这也就意味着,《新唐书》比《旧唐书》更加符合“春秋大义”,修史的目的不是为了客观如实地记载历史,而是要着重体现出褒贬色彩,有劝勉、有惩诫,以期“更使风俗淳”。
    ——这就是《春秋》所创立的中国古代修史精神,历史书不是或不仅仅是为了忠实记录历史事件,而是要起到奖善罚恶的作用的,换句话说,一部《春秋》就是侠客岛上的“奖善罚恶使”,以后的司马迁也好,20欧阳修也好,都是侠客岛的传人。所以有人说过中国古代只有经学而无史学,这话虽然有点儿极端,却当真很有道理。至于“奖善罚恶”的效果如何,则另当别论。——比如胡适,在这个问题上属于正方,他说:“但私家可以记史事,确有使跋扈权臣担忧之处。故有‘乱臣贼子惧’的话。此事正不须有什么‘微言大义’,只要敢说老实话,敢记真实事,便可使人注意(惧)了。今之烂污报馆,尚且有大官贵人肯出大捧银子去收买,何况那位有点傻气的孔二先生呢?”21照此看来,《春秋》在孔子当时约略等于近现代社会里的新闻独立,从水门到拉链门等等,确实使“乱臣贼子惧”了,看来“春秋大义”早已传播到海外去了,即便是那些发达国家也每每虚心效法,这真令国人骄傲呀!
    胡适是正方,自然也还有反方,鲁迅就是一个:“虽说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然而现在的人们,却几乎谁也不知道一个笔伐了的乱臣贼子的名字。说到乱臣贼子,大概以为是曹操,但那并非圣人所教,却是写了小说和剧本的无名作家所教的。”22
    胡适和鲁迅谁是谁非我们暂且不论,《春秋》奖善罚恶的效果虽然有争议,但这种修史精神却当真传承了两千年,于是,徐元庆谋杀案就没有像在《旧唐书》当中那样被收录在陈子昂的传记里,而是被收录在题目叫做《孝友》的一组专题传记当中,而且传主就是徐元庆本人。
    ——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徐元庆在死后被翻案了,宋代的儒家大师由衷地赞了他一个“孝”字。
    这案子其实倒不是宋祁和欧阳修它们第一个翻的,早在唐朝就已经有人给翻了,来龙去脉,在《新唐书·孝友》里记得清楚。
    我们重新在《新唐书》里看看这个案子。——案子还是这个案子,但陈子昂的建议可不再是《旧唐书》里那三言两语了,而是一篇长文,通常被称作《复仇议》。(是不是有人觉得眼熟?)
    陈子昂是唐朝大才子、诗文大家,这篇《复仇议》写得文采飞扬、气势恢弘:
    先王立礼,所以进人也;明罚,所以齐政也。夫枕干雠敌,人子之义;诛罪禁乱,王政之纲。然则无义不可以训人,乱纲不可以明法。故圣人修礼理内,饬法防外,使夫守法者不以礼废刑,居礼者不以法伤义;然后暴乱不作,廉耻以兴,天下所以直道而行也。
    窃见同州下邽人徐元庆,先时,父为县吏赵师蕴所杀;遂鬻身庸保,为父报雠,手刃师蕴,束身归罪。虽古烈者,亦何以多。诚足以激清名教,立懦夫之志,振下士之靡者也。
    然按之国章,杀人者死,则国家画一之法也。法之不二,元庆宜伏辜。又按《礼》经,父雠不同天,亦国家劝人之教也。教之不苟,元庆不宜诛。
    然臣闻在古,刑之所生,本以遏乱。仁之所利,盖以崇德。今元庆报父之仇,意非乱也;行子之道,义能仁也。仁而无利,与乱同诛,是曰能刑,未可以训。元庆之可宥,显于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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