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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清-秋色连波-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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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烈,知道吗?随便一个电话打过来,哪怕一个字不说,也足以消弥我的全部怒火。当然,我也可以打过去……可女孩子毕竟要矜持一点的,何况是我摔门而去,总要有个台阶下,哪怕小小的一阶也好。
  出差了吗?不要紧,你已经回来,而且就在我的身侧。
  应该幸福呵,不知为何却涌起浓重的悲哀。
  我知道我爱他,亦知道他爱我,遗憾的是……我更知道我们并不适合,并都为了使自己适合对方而痛苦着。
  终于明白大姐为什么迟迟不肯答应莫言,齐大非偶……许多事不是“磨合”两个字便可解决的。
  烈比之莫言……在许多方面又更甚。
  我则自问永不会修炼得如大姐般好脾气。
  几乎是一种直觉,我觉得我们可能永远也不会走到一起。
  荒诞吧?在任何实质问题也未发生的甜蜜热恋期,我便有这种不详的预感。
  可这感觉是那么强烈,由不得我忽视。
  “连波……”他醒来,一只手抚着我头顶柔发,怜爱地唤着。
  我禁不住心软,没有阻挡他的靠近和进一步的索取。
  爱人与被爱都不容易,我决定再给自己一次机会。
  
  回到房间,刚好见颜公子发过来一句,“还在吗?”
  同样的三个字他已经发送了满满一屏。
  我无比愧疚,连忙坐下来回话,“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一下。”
  他松口气,“和好了?”
  “嗯。”在这样一个时刻,我不想骗他。
  “许多事情错过了便不再来,还是想清楚。”他似乎别有深意。
  “你为我担心?”
  他假装晕倒,“……傻瓜也看得出来。”故作夸张的言辞,却不掩情意真切。
  我感动,“谢谢。”
  颜公子笑了,“你说过拿我当‘姐妹’,姐妹间不要轻言‘谢’字,那是开始疏远的表征。”
  “你何时变得这般文质彬彬?”
  他一点也不懂得谦虚,“我本是翩翩浊世佳公子……别忘了我们相识是因为一阙纳兰词。”
  哈,不知为什么,我立刻想到自诩风流的秋大少。
  “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你让我想起了我的顶头上司,秋猪头。”
  他略停了几秒,立刻像个受气的小媳妇般控诉,“‘猪头’?你用我的昵称去叫别人!”
  我傻了眼,一时想不到如何来安慰他,勉强道,“你不是不喜欢……”
  “……我更不喜欢你去叫别人!”
  我惊讶,并试图转移话题,“小颜颜,你反应很快哟,而且打字速度也提高了。”
  他不上当,仍端着架子,“解释……并做出澄清,不然的话绝交!”
  晕,跟秋猪头那个家伙还真像,都是幼稚园大班小朋友的作风。
  “开出你的条件,我考虑一下。”我说,他无非看穿我今天抱了恻隐之心,借机敲竹杠而已。
  “那以后你都叫我‘老公’ ……”
  我拒绝,“不可以,这个要求根本没有正当理由。”
  “当然有!我比你大,所以‘老’;‘公’则是我网名中的一个字,连起来正好是‘老公’!”
  简直是歪理,听起来却似曾相识,并印证了这个家伙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资质。
  我无法,只得答允,但严令他不得叫我“老婆”。
  互道再见,大家都满意地下线去。
  你问我为什么也满意?
  呵,很简单,看过鹿鼎记吗?太监在里面都叫什么来着?
  可怜的颜公子……快堕入梦乡时,我犹在想。
  
  项姐虽不同意,但秋大少隔级特批我暂时放下手头工作。
  他难得认真,“这个时候对任何一对恋人来说都很关键。”看得出他本人亦作如是观,一旦爱上了……什么工作、家族通通都会给他抛在一边。
  我暗恨烈为什么不能像他这样,面上却不肯显露分毫,“谢了。”神色仍是淡淡的。
  “还是免了,否则……大恩不言谢,唯以身相许也。”正经了没几分钟,又开始调侃。
  项姐翻个白眼,终于忍不住先走了出去。
  她总力持维系正常的上下级关系,最终往往却被我们的唇枪舌战搅得晕了头脑。
  若我是她,也会选择避开主战场去找管亲亲诉苦的。
  很可惜……今天我并无心思与他开战。
  “喂,知道哪里卖正式又不大暴露的小礼服?”大姐和罗珊娜都没空,而我又是一向不大喜欢遛名店的。
  他打个响指,一副“你问对人了”的神情,“说比做麻烦……我带你去吧!”
  不容分说地架起我就走。
  打开门正好管特助要进来,“待会儿的会议……”抱了好大一摞文件。
  “有急事,会议由你代我主持。”他撒谎都不带脸红的。
  在管倾寒的一脸茫然中,电梯门关闭。
  仍是那辆熟悉的红色保时捷,他握紧了钥匙,略深沉的脸色告诉我他仍记得上次的惨痛经历。
  哈,没有什么比他听到烈描述我的吉娃娃犬“多多”如何如何可爱时,表情更为滑稽的了。
  我差点笑破了肚皮。
  不过凭良心讲,秋猪头这个人还算度量大,被我捉弄过无数次还是笑眯眯的,从没真正跟我红过脸。
  接触长了,我也发现他绝不是开始想象的花花大少。只是天性比较飞扬活脱,加上生就一副衣裳架子,脸又长得唇红齿白的,不开口也会惹来许多桃花劫。
  但还是看他不顺眼,见面就斗嘴。
  烈有时很奇怪,“陈曦很多地方与秋相像,可你们相处的便很好,为什么总跟他过不去?”
  我耸耸肩,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不过,他也很配合就是了。
  大姐总说有我们在很吵却也热闹,最适合在冷清的聚会中活跃气氛。
  他帮我选了两件小礼服,黑色和淡绿色。
  “任何一位女士都应当有一件这样的黑色礼服,”他指着剪裁大方又简单的第一件说,“而淡绿色……很适合你。”嘴边是抹坏坏的笑意,让我想起了我们第一次的“相亲”见面。
  当着店员,我只得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转而去打量自己在镜中的身影。
  绿色雪纺纱面料,垂感很好又不失飘逸。背后两条长飘带,走起来令人摇曳生姿,还可以绕向颈中当作纱巾,巾尾便随意地垂在胸前,极具美感。
  这件确实很适合我,喜爱的舍不得脱下来。
  我把信用卡给店员,换衣服的当儿,他却替我买下了那两件礼服,“喂,女人,存心败坏我的名声是不是?”
  我笑,他是那种旧派作风,对女伴向来无微不至,出外就餐时替人拉开椅子,女士站起来他同时也跟着起立,临走时体贴地拿过外套及手包等等。同样的原因,我和他一起来这里却自掏腰包,在他看来很没面子就是了。
  “那就谢了。”恭敬不如从命。
  “嘿嘿,别高兴得太早,我会加倍从烈身上得回来的。”他故作阴险的笑。
  我心情愉悦,忍不住夸他几句,“说真的,你看衣服的眼光还真不错!”很少有男人——尤其是事业成功的,肯陪着女伴在名店街一逛一个下午的。
  他飘飘然,“如果你懂得讨好我,下次还可以考虑带你来。”
  我笑,“才不要!我怕被你的男友追杀。”
  他要过了几秒才反应过来,“男友?你说我是……”对一向骄傲的他那几个字实在难以启齿,“同性恋?”
  “我没说,你自己说的。”
  “你……”
  ……
  如果你某天下午自名店街附近路过,看到有个拉风至极的红色跑车中,某个帅哥抓狂到疯癫的话,别稀奇哟,那正是我的杰作呵。
  
  如果你不曾为了爱人委屈自己,那么就不叫真正爱过。
  但……前提是不要丧失自我。
  似曾相识的一句话对吗?
  呵,不奇怪,有个叫叶连波的畅销小说作家在《海的家事》一书中写过。
  我曾以为我是世间独一无二的……虽然不是很美也不温柔,更谈不上聪明睿智或精明强干,至少是独一无二的叶连波,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耳边犹记我对项姐所发豪语,“叶连波三字,便抵得过所有!”
  那时的我,只是刚从校门出来的穷学生,尚处在倚仗老母解决食宿的“米虫”阶段。仍坚持着自己的文字梦,不肯接那些人物自传或小报娱乐版等的滥俗邀稿,“我要有自己的品味和风格!”正是这句话引起了项姐的注意,才伸手将我一把自新人堆里捞出来。我感激涕零,但在第一部书临出版时与她犟了起来,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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