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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色生枭-第3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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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转过天来,宋阳一行也告启程。

有关行程,谢门走狗早都安排妥当,全不用宋阳操心。七上八下引领着队伍,仍是和使团一样从原路出关。三天后,他们回到和邱大人分手的村落。

正值下午时分,大家稍作休整,准备天黑时过境,后面他们会一口气跑上两天两夜,以求尽早脱离混乱边疆……边疆混乱,双方互派军马滋扰平民,常常会有小规模的恶战发生。等到了真正的大草原,也就不用再担心会被战乱殃及了。

黄昏时分大伙开始吃晚饭,其间谢孜濯熬来了一罐子粥,和上次一样,桂花莲子粥。

齐尚见状,对着宋阳低声笑道:“上次你喝了我家小姐的好粥,结果虚不受补鼻血直流,这次要少喝点……好歹分给我尝尝吧。”

他的声音小,不过大家坐得近,瓷娃娃听得一清二楚,当即笑了笑,没理会这个强盗手下,径自望向宋阳:“等出了关,就无处寻觅莲子了,我又只会做这一种粥,多喝些吧。”

不料话音刚落,一旁的巴夏递上了一个包裹,打开一看,上好的东北大米、正宗的江南干莲子和北地桂花丝……巴夏平时沉默寡言,因为不用光想着说废话,所以心思就更细了些,启程前特意从酒楼里带出大批熬粥材料,他是替小姐带的。

包袱一亮开,包括瓷娃娃在内,所有人都一时愕然,片刻后谢孜濯望向巴夏,点头道:“谢谢你。”

巴夏一笑,没吭声。

上次使团驻扎,来的是大队人马,既有燕国边军也有南理禁卫,村子里没有人敢窥探,这次宋阳一行人少,村中人对他们也不存太多防备,时时都会有娃娃来探头探脑。尤其他们对黑嘴唇的阿伊果最好奇,看了一阵胆子渐渐大了起来,凑到一起小声嘀咕着什么,偶尔还会伸手向着阿伊果指点几下。

阿伊果用全村都能听到的声音,对同伴大声道:“光喝粥么得味道咯,老子去抓个细皮嫩肉的娃娃烤来吃!”

话音刚落,门口的娃娃们轰地一声四散奔逃,阿伊果好像刚赤手屠龙回来似的,浓浓得意哈哈大笑。不料才刚笑了两声,外面忽然一阵铜锣惊响,旋即大人呼喊牲口嘶鸣,转眼乱作一团。

阿伊果的笑声戛然而止,满脸愕然:“老子把全村都吓疯魔了?么得可能吧。”

第四卷 朔时月 第二十四章 狼烟

阿伊果自问自答的功夫,宋阳、罗冠等人已经闪身门外,只见村民神情恐慌,扶老携幼、拉着唯一能称作‘家当’的牲口,乱哄哄地向南而逃,有好心人经过门口时,还不忘对宋阳喊一声‘快跑’,说着,伸手向着身后指了指。

正北方向,十余里外,黑色浓烟滚滚冲天……

狼烟升腾,但并非来自兵卫烽火台。

边疆附近的每个村落里,平时都堆放粪柴,一俟发觉犬戎狼卒袭扰,便会点燃烽火,通知相邻村落躲避,更重要的是传讯边军来救援。这也是对蛮子的一份警告,示意我家军马转眼即至。

约定俗称的规矩,一见前方狼烟,大家就要向南撤退。但是就宋阳现在所处的村落而言,对方现在至少还在十里之外,不可能在片刻间杀过来。

村子里乱成了一团,不过宋阳很快发现,还有个小娃娃不慌不忙,脸上毫无惊慌之意,对揣着双手笑嘻嘻地看着同村人。

齐尚挺好奇,伸脚轻轻踢了小娃屁股一下:“你怎么不跑?”

小娃耸了耸肩膀:“前面的村子再前面,有岗子哨,见到草原人就会回报前面的村子,前面的村子就点火通知边军,草原人一见浓烟,就知道前面的村子知道他们来了,他们就不来了,来了也白来,大伙早跑了。”

这个娃娃不是口齿不清,而是太清楚了,什么前面的前面、来了白来,在他嘴里叨咕的一清二楚,实在难得,把齐尚给说乐了。

而娃娃的话还没完:“岗子哨好使,有什么风吹草动都能马上通知前面的村子,所以前面的村子总点火,但是一年到头,也不见得有一两次草原兵真来,连前面的村子都不到,他们更不会来这里,不用逃啦。”小娃好像六十年前的顾昭君似的,长篇大论之中,双手一直对揣在袖子里。

边民饱受战乱袭扰,由此活得也越发谨慎小心,说他们杯弓蛇影也好、草木皆兵也罢,他们都不在乎,多逃一千次至少还活着,少逃了一次或许就没命了。

老神在在的小娃还准备再说啥的时候,他爹跑过来横腰把他夹在腋下,叱道:“就你废话多!”一边骂着,一边抱着儿子逃了。

为防不测,宋阳一行也撤出了村子,不过没像村民那样远远逃开,只是在村落不远处的荒野中潜伏下来,果然,直到天色全黑,也没见犬戎兵马袭来,这次烽火仍是虚惊一场。

齐尚看了看天色,对宋阳道:“差不多了,动身吧。”一行人略作收拾,宋阳背着瓷娃娃,大宗师负起右丞相,就此启程向北……但是他们才刚刚奔行十余里,就不约而同地站住了脚步,人人皱眉、面面相觑。

按照‘小号顾昭君’的说法,前前哨通知前村,前村点火传报四方,犬戎兵就会识趣而退……这次娃娃猜错了,犬戎不知用了什么办法,避开了最前面的岗哨。

整整一座村落尽遭屠戮,遍地伏尸、血流成溪……犬戎与回鹘同为马背上的强国,精擅骑战,不同之处在于短兵相接时,大漠战士喜用弯刀,而草原狼子使用短矛,所以眼前的尸体上,都残留着一只只巨大的血窟窿,不少娃娃的致命伤都在头顶。

娃娃个子矮,奔跑逃命时犬戎骑兵从身旁飞驰掠过,短矛自上而下刺出、贯穿小娃的天灵盖。

目光之内一片狼藉;空气之中浓浓血腥,还有一股异常古怪的味道,在小镇当仵作时,宋阳经常闻到的……人新死时身体会散出一份特殊味道,一般人嗅不到的,但是宋阳五感明锐所以能发觉。

这股味道并不臭,很难形容它像什么,再过一阵尸臭散出,这股味道就不见了。

宋阳把它唤作死味。

当时的情形不难想象:黄昏时分,一天辛苦劳作之后,村中家家炊烟升起,女人在锅台前忙碌着,男人取出呛喉的烧酒,娃娃们抓紧时间,想要在被爹娘喊回家吃饭前努力结束正进行到一半的游戏,只是谁也不曾想到,下一个瞬间里,狼卒从天而降。

村中人赶得及点燃粪柴放出烽烟,却来不及逃命,更等不及本国兵马来救。

百多条性命,不过是半顿饭的功夫。

狼烟一起便难以熄灭,犬戎骑兵‘打草惊蛇’没再深入,不知道这场屠戮之后,他们是心满意足凯旋班师,还是意犹未尽悻悻而归。

瓷娃娃按了按他的肩膀,宋阳从胡思乱想中清醒回来。任谁站在一片血淋淋地尸骸中心情也不会愉快,宋阳叹了口气:“继续走吧。”

再度启程,继续向北,可是这一次,从大宗师罗冠到七上八下等人,都不自觉的加快了脚步。纯粹是本能,他们自己都没发觉跑得比之前更卖力了些。

在村中,他们大都注意过一个细节,遍地尸体中,有老人有男子有娃娃,但没年轻女子……眼前的惨事和他们无关,没人会主动去说一声‘追杀凶手’。可要是不知不觉里追上了呢?大伙也绝不会介意出手,砍翻几个蛮子,看看他们的脖子是不是肉做的。

这世上没有绝对的恶人,即便是真正的骗子、恶棍,心中也会藏着哪怕一点点的善良。没有人成心去想:我为什么要加快脚步。但就是这一丁点的善良使然,让他们跑得飞快。

大概又是十余里的奔驰,在最前面带队的罗冠忽然停下了脚步,向着同伴一摆手,示意大伙躲避,七上八下明显兴奋了起来,各自从腰间一摸,拔出随身的匕首。

很快前方马蹄声传来,不知是该松一口气还是应该失望的,对面疾驰而来的不是狼卒,而是一名燕兵,好像喝醉了酒,身体摇晃得厉害,还未到近前他就再也坚持不住,咕咚一声从马背栽落在地,直到这时大家才看清楚,此人背上插着一箭,鲜血早就染红衣甲。

罗冠身形微晃,快若一道青烟抢到身边,并不去搀扶对方,而是双手负后,伸脚轻轻一踢燕卒的天灵。力道用的恰到好处,已经昏厥的燕卒身体猛地一颤,就此苏醒过来,勉强张开眼睛,看到眼前都是平民打扮的汉人,燕卒来了些精神,吃力道:“西行七十里有我燕军边营,劳烦几位传个消息,就说神威遇袭,全队覆灭,他们自会明白……营中自有赏钱酬劳,绝不会让你们白跑的。”

罗冠皱眉:“你先把话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可问题落地,对方再无声息,宋阳伸手一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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