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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袜子 作者: 王小枪-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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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梦中醒来,看见李小京在床台上的像框里看着我,脸上还有些似笑非笑的表情。我晃了晃脑袋,感觉到有点口渴,身上又困又乏,而且感到特别地不振作。
  我挣扎着起身,挪到卫生间冲了一个澡,把弄脏了的裤子脱掉扔进洗衣机,出来却再也睡不着了。我走到客厅里,往音响里塞了一张郑钧的新专辑《阿诗玛》,然后打开电脑,找到小说里没写完的那一章节继续。写到半夜,灵感象干瘪了的油瓶子一样悬在半空,挤破也倒不出半点标点符号来。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那就好象是如同思念一般的雨丝,漫天漫野地渗透着这个干燥而闷热的夏天,也从无处不在的角落涌进来,渗的地面一片潮湿,然后再慢慢顺着椅子腿向上攀延,一点一点的,先是脚,然后是腿,再往上,终于没绷住,许多湿冷的感觉一下子全部往心里瞬间拥挤,差点把胸膛都憋炸了。随着音响里传来的那曲“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的二胡凄美的旋律里,我突然间像被什么一下子猛地击中了,我感觉到自己竟然如此难以置信地脆弱起来,每一个声响都能让我激动澎湃,每一个细节都能让我胆战心惊。二胡拉出来的声音在极寂静的夜晚撕裂开来,变得异常敏感和动人,强烈而令人心碎的感伤仿佛一刹那间从天降临,和着弥漫四周的音乐曲风柔和而坚韧地冲击着我的胸膛,刚刚渗进心里的那些潮湿和温热也渐渐清晰,李小京的笑容也在一瞬间浮现,竟是那么地讨人喜欢。我使劲闭上眼再睁开,希望摆脱这种让人伤感的气氛,但没有用,脑子里无尽的思念和嘴巴里吐出来的连绵烟雾像一只巨手缠绕在我身边,我被彻底笼罩在这种感觉和氛围之中。
  在记忆中,我分明看到李小京坐在对面,笑眯眯地看着我说:“韩东,给我。”我左右环顾,继而问她:“要什么?”李小京一开始不怀好意地笑着,然后猛地跳过来把我扑倒在床上,嘴里兴奋地大叫:“要你!”
  当然,所有的沮丧都只是暂时的。纵使再多再大的梦魇、再伤感再让人难受的回忆和心绪,都会被第二天的阳光打得四分五裂,无处遁形。
  尽管直到现在我也经常喜欢奔赴酒局,我的生活终归还是比较有规律的。一般来说,在没有失眠和醉酒的打扰下,我清早九点起床,揉揉眼睛,穿衣服,洗澡时捎带刷牙,看看墙上贴的记事表,然后坐到电脑前开始写作。写作的内容也很有秩序,我通常在周末以外只写一些随笔和给诸多公司做文字策划,到星期六和星期天才写小说。
  这个习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李小京,但我敢肯定和她有关。好了,让我正式开始对她的回忆吧。

第2节 第一次的印象
       
  那天晚上,也就是我第一次见到李小京的晚上,喝到最后她要回家,我执意要送她出门。我想我是对她有点动心,不然为什么非要留下她的电话呢?
  “不给,就不给,”她笑着从衣架上取包,“急死你。”
  “不给我等会儿问续峰要。”
  “他敢!”
  “他不敢我敢。”
  “你敢什么?”
  “我敢跟你回家,然后站你们家窗台底下一直喊,喊到你给我你的电话号码为止。”
  “喊破了喉咙也没用,我们家玻璃隔音效果好着呢。”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玻璃的厚度。
  “那我就用砖头砸,砸碎了玻璃接着喊。”
  李小京一听我这话,立刻配合地假装很害怕的样子:“不会吧?我怎么没看出来你是一流氓啊?”
  “比这更流氓的你还没见过哪,哪天让你见见。”
  之后,互相贫嘴告一段落,她从坤包里拿出一支口红来,在我的衬衫袖口上郑重其事地写下她的手机号码,写完了严肃地对我说:“不许洗!什么时候洗没了,我就换卡,让你找不着我。”我一边看号码一边取出手机来往上记:“说,你名字是哪几个字儿?”李小京没回答,忽然一把将电话抢过去,摁了自己的号,等包里的手机响了一声后挂断,往我手里一塞,说:“晚上等我短信吧,”临了还俏皮地一笑:“你先想好了明天请我在哪儿吃饭!”
  如我所料,晚上她并没有给我发短信。第二天一早,我接到她的电话,说是昨天酒喝多了,一回家就睡,太阳出来才醒,现在正在去医院的路上。从她家出门到医院,路上她一直给我打了近半个小时电话,说今天有台手术,她是值班护士要全程护理,估计中午是完不了,让我准备好钱包,小时开机等候她的通知,晚上狠狠宰我。
  “去哪儿啊?”
  “我还没想好呢,所以让你开手机等着。我什么时候想好了,什么时候告诉你。”
  “先说好了,吃完饭不能回家。”
  “那去哪儿啊?”
  “到我家,晚上就住这儿。”
  “呸!流氓!”她恶狠狠地骂了一句,然后在电话里迅速地换了一种口气,跟另一个同事打招呼:“刚下夜班啊?”我听着电话里的脚步声开始渐渐清晰,象是进了走廊里,估计到她单位了。
  “哎,今天做什么手术啊?”
  “胆囊炎。”
  “怎么做的?”
  “切了。”
  “切了?!?!”
  “切了怎么了?”她比我还惊讶,仿佛一下子切下人身上的某个器官不需要值得大惊小怪的任何理由。
  “小姐,给我来一瓶迎泽啤酒,要冰镇的,”我转而向她:“你还挺能喝的,昨天。”
  “我第一次喝那么多,真的,”似乎怕我不相信,又补了一句:“我以前从来没醉过。”
  我们是在全聚德烤鸭店里说的这些话,那是我们第一次单独约会。李小京故作淑女状地坐在我对面,也得以让我看得清清楚楚。那天的她穿了一件白衬衫,衬衫的下角掖在裤子两边,下面配着一条牛仔裤,脚上蹬了一双凉拖鞋,十个漂亮干净的脚趾头还一颤一颤的。头发很柔顺,短短的贴在脑门子上,和千篇一律的披肩长发相比,更显得可爱。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迷恋起那些可爱的女孩子们。她们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里向我微笑,而且楚楚动人。她们中的大部分人在城市的土壤上长大,喝着香甜的牛奶,咬着千奇百怪牌子的糕点,踩着流行和前卫的步点,蹿在各个时尚和可供她们撒娇的街道。她们还特别喜欢撒娇,不管长得好看不好看,一旦撒起娇来,就能为她们平添可爱。我深深知道在这些可爱的背后是喜怒无常的小孩子脾气,但这丝毫不能影响我看着李小京一把一把地卷起薄饼,把鸭子和葱花毫无节制地塞进去,然后一口吞下去,吃得满嘴油花儿。
  总的来说,我们的第一次约会还是极其让我满意的。非但烤鸭便宜而好吃,而且李小京所表现出来的那份纯粹的快乐和不做作的表情举动更让我感觉愉快。李小京当天给我的全部印象是朝气蓬勃,没有任何关于“哀怨无助”之类的表情,若是有,也是假装出来给别人看的。
  当然,那只是第一次的印象。
  “那就是我的母校,”出门之后她指着旁边的医科大和康乐街对我说,“这小街上学校还留着一个后门,那时候尽是小吃,麻辣烫啊,羊肉串啊,过桥米线啊……又便宜又好吃,可惜现在都没了。”
  “先把你嘴角的哈喇子擦了。”
  “讨厌!”她举起双拳打我,被我一闪而过。
  “你真小气,又打不疼你。”李小京假装生气地把包往身上一甩,扔下我就走。
  “去哪儿啊?”我跟在后面问。
  “管不着!”
  在我看来,李小京的性格之可爱,全在于她的小性子只耍几秒钟。纵使是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琐碎小事,但是在我的眼里看来也是极其可爱的。当然最重要的是这种小性子的时间不能太长,如果当时她一再耍下去,我保不准就会拂袖而去。对于耐心,我承认自己是个混蛋。
  最后,她站在路车的站牌下,和我若有其事的研究下一步去哪儿,结果意见非常不统一,我的意思是找一个酒吧聊天,要不就压马路,她则一口咬定要去看电影。可惜我在那天之前刚刚和杨伟在电影院里扎了一个多礼拜,一看见电影院前的海报就犯晕,坚决不想去。就这样一直扯皮,直到最后我站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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