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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薇亚拉倒酒时,在那位高级军官耳边轻声说,「您现在让我充满希望了。」
许多村民聚在屋外讨论,原来这位骑士大人就是来帮助他们的,相信很快就会有上百的军队进驻保护这里了。
早饭后,几乎所有人都围着广场,大家都想知道骑士大人是不是要宣布军队进驻保护的事。
意外地他先点邻村来帮忙的青年们出来,「真不知该说恋爱会让人变勇士还是变傻瓜?你们居然这样就敢来保护泰姆村。不管怎么说,这几晚事情也做了,这里正缺少年轻男子,你们就和姑娘们结婚留在这里吧!没收的武器装备就供村子组自警队用,别忘了好好练习武艺,有机会就请韩弗瑞他们教几手。」
「非常乐意效劳。」这名剑师代表同伴说。
「接下来是各位冒险者们,首先是这四位。」穆又点几人出来。
「远道而来辛苦了,我有礼物要给你们。」
这些冒险者彼此张望,不知骑士要送些什么。
「冥河的船票。」,话未说完,鲜血已自四人颈子喷出。
看到有人在眼前被杀倒下,有些村民惶恐地叫出声,剩下的七名冒险者反射性地按住武器摆出战斗姿态。
眼界最高的剑师最为惊怕,刚才那剑迅猛无比,换成他们也是相同结果。
「知道我为何杀人吗?」
韩弗瑞他们心中一懔,(难道这四人有问题吗?)
「罗德里克向我报告,总共找到十八名冒险者过来,你们却有二十二人,多出四个是打哪来的?」
「这么说,他们都是…」
「『红胡』那么嚣张的勒索泰姆村,当然考虑到别人支援助战的可能,不论是要进攻这里,还是当做削弱别处防御的饵,他都必须派内应混进来了解状况。
昨晚的观察就发现他们最可疑,关心我的来历却又无意严守这里。
让大家知道我今早要走,对那些骗吃骗喝的家伙来说,昨晚盗马夜逃是最理想的离开方式,所以我整晚守在马厩旁。
但是这几人不会去动我座骑的主意,因为他们已知道我是军官,惹上军队很快便会引来围剿。
本来想说还得再深入求证,但其它人居然一个不少的来偷马,让我更确定就是这四人有问题。
最后在早餐时套话,他们分明没去见罗德里克,却自称是那人介绍来的,不是奸细还会是什么?」
「这就是你说的疏忽吗?」韩弗瑞额冒冷汗,这种致命错误如果不是及时发现的话,后果让人不寒而栗。
「现在起的十天是关键期,要严格管制人员出入,尤其是陌生人,『红胡』得不到内应消息就不敢妄动。割下这四人的头,送信给罗德里克时顺便让他确认,当中一定有『红胡』集团的核心成员。然后带回四人的头插在竿上立于村口外较远的地方,发现派出的人被杀,他们就会认为泰姆村有强援助战,而且精明的识破奸细,自然短期内不敢再打此地主意。」
听完这些指示,冒险者首领提出疑问,「您是否为贝尔根要塞的高级军官?」
「军事机密不是一般平民可以知道的。」对方用严峻口吻说。
虽然没有得到回答,但韩弗瑞确信对方就是那个最强部队的人,悬尸示威正是那支军队的著名手段。
虽然做了不少事情和指示,那高级军官最后还是带着随从离开,临行村长赛薇亚拉还和他说几句悄悄话。
『红胡』盗匪团依约出现,可是就如所预料的,他们只是在外观望一阵就退却,似乎是因没得到内应消息的缘故。
村民高兴之余,将骑士的指示彻底执行,冒险者埃尔维斯负责把信和人头送过去给警备队长。
罗德里克在他面前拆信看完后,脸色铁青地以前所未有的效率把交代的事情处理好。四人首级经过确认,里面有两个是『红胡』通缉有案的核心成员,另两个虽没被通缉,但也和盗匪团有来往。
当埃尔维斯把东西都装上警备队长出借的马车准备回泰姆时,忍不住好奇地问,「那位骑士大人是什么身份啊?韩弗瑞大哥说他应该是贝尔根要塞出来的,是不是真的啊?」
「这事不要到处乱传,要不然的话…」罗德里克靠近低声说,然后比个划过脖子的手势。
(看来是这样没错。)冒险者心想,听说这位警备队长之前就是去贝尔根要塞支持作战。不过看他畏惧的样子,埃尔维斯不禁怀疑,那支军队真有那么恐怖吗?
【后记】
最近整理收集品和月落以前的篇章,才检视到许多自己过去没注意到的事实,发现自己的兴趣和癖好还真是糟糕,也不时挟杂着陆龟的冷言冷语。
原来月落是部作者自己爽却不许读者爽的作品,当我姓氏被盖住一半才发现这件事。
『贵姓』
『姓林』
林青霞的林,林平之的林。
可能就是受这种刺激,速度好像快些了,第110章可能月底前会发吧。
另外因为风速神偷和陆龟的推荐,我开了个人网志,特此感谢两人的资料和建议。
虽然还没整理好,不过新章都会先贴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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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一行百余人在平野之地前进着,因为今天就是盗匪团宣告要采取行动的日子。
队伍中只有五名核心干部骑着马,另外还有几名首领亲信驾着驴车。
威胁对象乖乖献上供品自然是最好,要是想顽抗就得看内应所发的讯号,再决定是要进攻还是转移目标。
为首者的诺曼满身红色毛发,就因那浓密胡须而有了『红胡』的绰号,这也是他所率领的盗匪团名称。
这是冬季结束后的第一笔重要卖卖,比起奉献的金钱、粮食和酒,大家更期待的是女人。
先前因为战争和气候双重因素而不适合出来做案,只能靠狩猎来补充粮食,为避免粮食不够吃,首领都会发少许钱粮让自愿者暂时出去谋生。
虽然留下来便不用辛苦打零工,可是也没机会找女人,甚至有可能得当替代品。有人就因为当首领和干部们冬天时的床伴而成为亲信,这种事虽然大家怕首领的威势不敢谈,私下却都很清楚。
因为寨子里生活太闷,甚至有人玩起恶心的把戏,几个家伙抽签或掷骰,输的倒霉鬼就得负责让其它人发泄一次。很多留守者说什么也不肯参加这个,因为就算赢都觉得心里不舒服,输就更不用说了。
虽然留下来的人是这样,出去的也没好到哪里。首领给的钱粮才那么点,这时干偷鸡摸狗的勾当是可以多弄到些资财,但因外地来的陌生者身份很容易被注意到而追查出来,就算未被抓住也得当通缉犯了,所以没什么人会挑这时犯案。
因此就要辛苦地打零工混口饭吃,大多数时候都累得要命,哪来的体力找女人?就算遇上天气坏不工作的时候,攒下来的钱粮顶多也只能找那种最便宜的妓女两三次。
所以一想到能玩真正女人,而且是泰姆的良家妇女,许多人就觉得血气往两腿间集中。去过的人都知道那村子的妇人有很多长得不错,光是那女村长的胸部就让人每次看到都想狠狠抓上一把。
众盗匪心想,与其让村民送三十个女人出来,倒不如大伙进去洗劫,把里面有点姿色的都掳走才痛快。
若有三十个,首领他们会先挑出最好的自己享用,剩的才分给大家,那样的话五、六个人才能分到一个。要是进村打劫,大概可以三、四个人分一个,只可惜那个女村长一定先被挑走,想搓揉那对大奶至少得等干部们都玩腻才行。
当部下们边想着女人边前进时,骑在马上又在队伍前列的首领却发现异状,有一骑正向盗匪团奔驰过来。
『红胡』诺曼举手发声要队伍停下,像这样单枪匹马向着他们来,绝对不会是军队或警备队来攻击,比较可能是某方的使者或要求入伙的亡命之徒。
对方来势不慢,可是却能很快地将座骑停住,此时双方距离大约五十呎,这百人首领已看出骑手高明,马也是上等好马,却不知是敌是友。
那人一身黑衣还蒙面,骑着褐色的骏马,手上还拿张弓,可见擅长骑射,但是他却想不起邻近几郡有类似的猛者。
「我找了好几天,你就是『红胡』没错?」马上骑士大声道。
「没错,那正是我,邻近几郡最悍强的好汉。」他扯着喉咙回答。
「最好是这样,否则没资格跟我说话。」对方高傲地说。
诺曼皱下眉头,这人气势跋扈、来意不善,就算是要入伙的,也可能挑战首领之位,绝对要小心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