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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7:20×2年6月8日,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捐赠的一台八成新机器设备,乙公司提供了购买这台设备的有关发票等凭证,据此确定该设备原价为868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甲公司为使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为2500元,全部以银行存款支付。假定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本例中,甲公司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根据凭据所确定的固定资产原价为868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而该设备为八成新的固定资产,因此,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其折旧后的余额,即69440元,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2500元,合计为71940元。企业在将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计入资本公积时,需要从其价值中扣除未来应交的所得税:69440×33%=22915.2(元)。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7194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46524.8
递延税款 22915.2
银行存款 2500
例8:乙公司接受ABC公司捐赠的一台机器,ABC公司没有提供与该机器设备价值有关的凭据,但该型号机器存在活跃的市场,同型号机器的市场价格约为800000元/台(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假定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本例中,乙公司接受捐赠的机器设备,捐赠方没有提供表明机器设备价值的有关凭据,但该型号机器设备存在活跃市场,所以设备的入账价值应按相同设备在市场上的价格估计的金额入账,即按800000元入账;计入资本公积时,应从其价值中扣除未来应交的所得税:800000×33%=264000(元)。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80000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536000
递延税款 264000
(八)盘盈的固定资产
本准则第15条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例9:2002年12月31日,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盘点,发现有一台使用中的机器设备未入账,该机器设备八成新,该型号机器设备存在活跃市场,市场价格为500000元。
本例中,由于盘盈的固定资产存在活跃的市场,因此,该公司盘盈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500000×80%=400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1)盘盈时
借:固定资产 40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400000
(2)盘盈固定资产报经批准后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400000
贷: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 400000
(九)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
本准则第16条规定,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
六、关于折旧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其中,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本准则第17条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需要注意的是,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应当计提折旧。
(二)预计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考虑的因素
本准则第19条规定,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时,主要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该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资产的有形损耗,如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出现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如对于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具体到某一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企业应在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不同固定资产的性质、消耗方式、所处环境等因素,作出判断。在相同环境条件下,对于同样的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应具有相同的预期。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本准则第20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l…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例10:甲公司的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680000元,预计生产产品产量为2000000件,预计净残值率为3%,本月生产产品34000件。则该台机器设备的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单件折旧额=680000×(1…3%)/2000000
=0.3298(元/件)
月折旧额=34000×0.3298=11213.2(元)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所以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的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的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初账面余额×月折旧率
例11:乙公司有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600000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折旧额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2/5=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40%=240000(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240000)×40%
=144000(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360000-144000)×40%
=86400(元)
从第四年起改按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四、五年应提的折旧额=(129600-600000×4%)/2
=52800(元)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例12:承例11,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的各年折旧额如表1:
表1
年份尚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