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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最后调查的结果是两个人说叫约翰·布朗,一个说叫约翰·伯尼,还有人说叫詹姆斯·布朗。但是没人认识他。凯茨怀疑这是附近住户街谈巷议的结果。没事儿做可不就议论这类事情吗?他们的回答都像这样:“是的,他可能有过客人。”“不,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样儿。”是啊,事不关己,何必关心呢?问他们是男人还是女人?“噢,男人,对,是男人。”经常吗?“不经常,也就一两次。”昨天晚上怎么样?“没发现什么情况,我在看电视。”“不知道,我睡得早。”“不知道,我出去了。”“我不替别人瞎操心,对不对?”“与毒品有关吗?”
探长的车子还停在那儿,凯茨与警长斯维特打了个招呼,他们敲响了17号的门。本该在外面守卫的警探从里面开了门。
“我进来小便。”他说着,稍微有点不自然,“探长说没事儿。”
“汤姆先生还在?”斯维特问。
“在楼上。”
斯维特抬头望了望,向楼梯走去。凯茨说她要再看看起居室。斯维特上楼的时候咳嗽了几声。
麦金尼斯回答说:“中间的卧室。”
凯茨推开了休息室的门。紧接着她听见了探长的声音自楼上传来:“弗拉德,你怎么进来了?”
“是,先生,我在这儿,就来。”她高声回应。
说完之后,她走进了休息室。
看看,感觉一下。了解罪行,了解罪犯。
屋里是白白的一片。白白的一片,为什么?
02
15
她上楼进去,布莱克赛对她说:“你走得很慢呀,弗拉德?”
“对不起,先生,我在本子上作了个小记录。”
“你对此怎么看?”
“我,不知道,先生。”
“没有什么女性的直觉吗,弗拉德?”
“没有,先生。”
“这里,先生。”
“这里有什么感觉?”
“什么感觉?这里?还是这所房子,先生?”
布莱克赛笑了。
凯茨指了指床,问道:“我能不能看一下?”
她看到的是非常干净的床单,枕头也非常干净,透着一股漂白粉的味道。床上放的是毯子,不是被子。质量很好,她揭开了床罩。
“床单是洗衣店洗的,先生,不是家里自己洗的,枕头也一样。”
“对。”
“床被故意弄乱了以便看起来像有人曾在这儿睡过觉。”
她说着俯下身子闻了闻,说:
“但是这里没人睡过。床上没有人体的气味,而且我敢打赌也没有什么头发、皮肤碎屑之类的留在里面。”
“这说明什么?”
“我不知道,先生。或许凶手不愿这个地方显得那么整洁。楼下也很干净,像医院一样一尘不染。”
“我们也对此感到奇怪,你怎么看这一点?”
“我一点都不明白,先生。太奇怪了。”
麦金尼斯说:“楼下还有几本色情杂志。”
“你说的是不是《菲埃斯特》,先生?”她差点就叫了汤姆。
“对,在书架上面的那些。”
“它们是过去的十期,连着的。这只是一本很一般的杂志,登的都是一些愚蠢的小故事和女人下体照片,比这厉害的杂志太多了。它几乎够不上色情杂志的标准。
“那你支持它了?”
“绝不是,先生,我没那么说。但是在今天这个时代,能称得上色情杂志的东西都比那个要火爆得多,您说呢?”
麦金尼斯清了清喉咙,看了一下布莱克赛。
“噢,对了。”凯茨记起了什么,“它们的次序放得很整齐,而且从来都没在浴室放过。”
布莱克赛问:“是吗?”
“它们的纸页都很脆,从来都没在潮湿的环境里放过。看上去根本就没读过。”
“你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先生。眼下我只是来观察和感觉的。”
这时警长斯维特第一次说了话:“十个月的杂志是不是说明这个伯尼先生已住了十个月呢?但是调查的结果好像是最长三四个月。
“你说他叫伯尼?”
“对不起,先生。邻居们说法不一,有说叫伯尼的、有说叫布朗的,还有说叫伯恩的。只不过住在15号的那位女士很肯定地说他叫约翰·伯尼。她给他拿过包裹。警探弗拉德……”
“是四个月。房主是雷蒙德·巴特尔。他从四月一号租出去的,租房人叫詹姆斯·布朗。”
斯维特继续他没说完的话:“情况是这个地方太整洁了,对不对?即使那些乱七八糟的杂志也很整洁。他的箱子在哪儿,里头有什么东西?有些什么衣服?”
“衬衣也烫过了,放在抽屉里。里头其他的没什么特别之处,有些袜子,内衣之类。他的腰围是38英寸。有一件深蓝色的西服,一尘不染的领带,有四五条不同的样式,两双鞋,亮得你甚至可以当镜子用。”“变态!”凯茨说了一句,一半是自言自语。
“谢谢你的评论,弗拉德。”布莱克赛说。
“对不起,先生。我能不能下楼再看看起居室,先生?”
“你不是刚看过吗?”布莱克赛轻声问。
“我只去看一下那些杂志。我在作战室的照片上见过,我只是想——”
“嗯,好吧,弗拉德。记住,别留下指纹。”
16
起居室比凯茨上次看的时候要干净好多。没有血迹,没有呕吐物,没有屎尿,更没有那张肿胀的脸盯着你看,也没有脖子上的绳套,没有人手被挂到了厨房里的椅子上,也没有开了膛的肚子。但是凯茨依然双臂抱在胸前,紧紧地。慢慢地转着圈,好像她怕在一个方向站久了会有什么人或什么东西出现在她背后,了解案情。
案发时没有惨叫声,是用什么东西堵住了嘴吧?伯尼是怎样被制服的?而且如果这个可怜虫在阴茎被割下来时还活着的话,他怎么没有因失血过多致死?他吃了多少苦?案情和性有没有关系?跟黑社会有关联吗?黑社会的人会不会把那些多嘴的成员的生殖器割下塞到他们的嘴里?或许会,但是他们不会割了他的鼻子、耳朵和嘴唇。他会不会在墙上画一个怪异的椭圆,然后用受害人的碎块填充,重新塑出一张嘴巴,一个耳朵,并把耳朵粘到这张“脸”两旁,像一个南瓜娃娃,但又带着一股说不出的邪恶,像魔鬼撒旦亲自驾临荷比街,向不人流的罪犯们展示真正的专家如何犯罪的。
而且下来他还煎了这个可怜虫的阴茎?不是自己吃而是逼受害人自己吃。为什么要这样做?是性虐待吗?乐趣又何在?如果不是,那么是重复吗?但如果真是报仇的话,为什么凶手又特意准备了医疗用品,让受害人活着感受这一切,而不是让他直接去死?为什么?
但是在屋里找不到答案,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解释这一切。没有秘密,没有单身汉通常所见的邋遢迹像,没有录像带,或者黄色书籍。只有10本到处都能买到的很普通的色情杂志,后面是一些粗俗的女人摆出的粗俗的姿势,或无聊的大学生编出的愚蠢的来信。那类我有天回家,看见两个淫荡的堂弟在床上无聊的……等等。但是应该有些什么才对。他们或许得把这地方翻个底儿朝天才能找到些有价值的玩意儿,那些与普通的白领族男子身份不符的物体,如绳索,与动物做爱的照片之类。
她走进了厨房。冰箱里有5听可乐,是那种6个一包的,已经少了1听。还有7个鸡蛋,成肉和香肠……她想起了什么,恶心地把冰箱门砰地关上了。
厨房里还有崭新的碟子、杯子和两只大口杯;钟、烙铁。烛台,一罐巧克力,没有动过。咖啡、茶袋儿、糖、一听奶粉。她又打开了冰箱,里头没有鲜牛奶,但有半磅黄油和一点儿奶酪,还有一根面包,截止日期标着今天。在上面的壁橱里有两听金枪鱼罐头、烤豌豆、和意大利面。有人住在这儿呢,还是把它当成一个临时落脚或隐蔽所?不应该是。因为即使是一个藏身之所也应该有台电视,或至少有个收音机或录音机什么的。如果住人的话,他真的就能坐在这儿,没有书,没有音乐,没有电视,甚至没有报纸地过下去?只有10本廉价的,几乎都没怎么读过的非常整洁的色情杂志陪着他。而且这些杂志既没放在卧室里,也没放在浴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