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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帝传-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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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力和桑让同时放下心来。不过木力还是向我提问:“魔王大人,您既然降临到我们的部落,为什么不参加下个月的魔王降临盛会呢?我听说您明天就打算走,还以为您要抛弃我族呢。”
  “知道了,下个月的仪式我会参加。不过明天我得回魔界去。不过先说好,参加完仪式后我还是要回魔界去的。”听到营帐外仍旧是震耳欲聋的哭嚎声,我赶紧下令木力赶快解决这个问题。木力这个兽人居然也学习了礼貌之类的东西,他赶紧走出帐外大声宣布魔王并没有抛弃兽人,下个月将参加兽人最重视的魔王降临仪式。我对木力没在就站在营帐内大声嚎叫感到欣慰,无论如何,能够让脑袋里全是肌肉的兽人有这样的觉悟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第二天,我与卡特琳娜落荒而逃。考虑到一个月后就会回来,因而便没有带上阿呆。阿呆作为图腾在阿塞拜部落过着惬意的生活,因而很听话就留下了。在送别的时候,木力和桑让的目光让我有些担心。如果不是因为我在他们心目中身份过于高贵,他们或许会死死地抱住我的大腿不肯让我离开吧。
  与卡特琳娜并肩在大草原上骑着马向德克萨的方向前进。目前大陆上不承认我是人类公敌的国家很少,德克萨是其中之一。既然这些天的目的只不过是好好休息一下,我也不欲惹事生非,科洛斯虽然也不错,但是距离稍远了点。去德克萨是最好的选择。
  当木力与桑让完全消失在视线后,我与卡特琳娜象小孩子一样快乐地尖叫。不过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我象小孩子一样尖叫,因为卡特琳娜不象小孩子,她本来就还是个孩子。现在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好好地吃一顿人类名厨制作的美食。
  进入德克萨的第一个城镇之后,我与卡特琳娜二话不说先好好地大餐了一顿。
  当我抚摸着浑圆的肚子为自己的形象悲叹时,发现卡特琳娜仍然在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尝食物。必须承认,我的自制力实在还是差了点,刚才吃东西时狼吞虎咽,结果导致现在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待卡特琳娜也吃得心满意足之后,我招来侍者买单。“一共是八个银币加五个英镑。”为了得到更多准确的消息,我扔给侍者一个金币。“结帐剩下的算你的小费。我是一位美食家。请问,附近这儿有些什么味道好些的小吃?”
  侍者职业的笑容变成真正的眉开眼笑。我最初的吃相可能让酒店的老板有些担心,毕竟这种吃法很象是连续四五天没吃过任何食物的人。这样的客人是否能够付帐永远是酒店老板最为关心的问题。现在我给了侍者一个银币以上的小费,对他而言绝对是一笔大收入。侍者未必会相信在一间普普通通酒店里狼吞虎咽的客人会是一位美食家,但是看在小费的份上,是美食家还是食人族又有什么关系呢?
  “尊贵的客人。不知道您是否有空,距离这儿大约八十公里处的西维京市的闻多大酒店来了位神秘的厨师,据说他调制的食品极为美味。如果您有兴趣,可以去西维京去品尝一下。”
  我轻轻摸着肚子,感到一丝幸福。原先对于美食我并不没有特殊的爱好,但是味蕾遭受过卡特琳娜蹂躏之后,又惨遭兽人食品的折磨,我现在突然觉得能够吃到好吃的东西很令人愉快。木力他们抢掠了不少黄金,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又必须回到木力那儿参加什么大会,这么短的时间内我干不了什么别的事,所以干脆休息。现在我有钱又有闲,可以干点自己想干的事了。
  下个目标定下了,就是西维京市。 
 
 
 
  
第三部第二章
 
  爱克斯大陆的北方大草原上以兽人为主,在兽人活动的主要区域与人类的要塞之间有一个缓冲地带。在这个缓冲地带里生活着以游牧为生的人类部落。这样的游牧部落的文明相较于更南方的同类要低一些,但是他们的悍勇却远远超过了南方人。这些以游牧为生的部落里,生活着罕见的半兽人。
  曾经随同与兽人进行贸易的商人去爱克斯大陆北方的大草原游历。在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个人显得极为渺小。
  如果是初春,湛蓝的天空飘着朵朵白云,整个大地一片浅绿,给人以心旷神怡的感觉。站在这里,心胸自然而然的广阔起来。
  我曾经两次接触过兽人部落。第一次去的时候,我只是尝了一下兽人的食物,然后就和那些商人一样只吃自带的食品。但是当我第二次去的时候,却惊奇地发现同去的商人只吃兽人制作的食物。尝过之后,肥牛和烤羊肉给了我极深的印象。很难想象这两样食物居然是兽人制作出来的。
  经过打听才知道,我们能够尝到这两种食物是因为正赶上兽人举行祭祀的缘故。能够掌握这两种食物烹调方法的,是兽人部落的巫师。而真正掌握其技术精髓的,只有阿塞拜部落的大巫师。
  ——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爱克斯大陆旅游见闻》
  我从来没见过生意这么好的酒店。闻多酒店规模并不小,足够坐上百个客人,但是没想到排队的人都排到街上了。那些排队的都是平民,贵族都在二楼的包厢里进餐。我虽然也是贵族,而且还是拥有至少三座自由城邦的贵族,但我并不愿意暴露身份。德克萨并没有认为我是人类的公敌,但我这样的身份确实有些敏感。排队就排队吧,没什么大不了的。
  虽然现在不能使用贵族特权,但我有钱。傻傻地排队这种事没必要亲自去干。我花了两枚银币雇了两个当地人,一个帮我排队,另一个随时联络我们。
  幸好我没有自己排队,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一个多小时。在这段时间内,我又犯傻了。因为无聊,我居然建议卡特琳娜去逛街。花钱我自然是不会心疼的,但我忘了现在身边没有帮忙提东西的人。我相信再过二十年也不会弄明白女孩子为什么喜欢买那么多衣服——分明穿不了嘛。不知道卡特琳娜小时候是受的什么教育,但从所买衣服的品味看起来没受过专门的教育。她买了十几件衣服居然只花了不到一个金币,据我所知,一般的贵族小姐宁可丧失生命也不肯穿上廉价衣服的。
  总算熬到头了,那个叫汤姆的当地人终于来告诉说马上就轮到我们了。
  逛了半天街,卡特琳娜感觉如何我不知道,但我觉得自己可以吃下一整头牛。卡特琳娜雀跃着挨到我身边准备挽着我的胳膊,却发现我抱满了衣服。
  “表哥,你把衣服交给汤姆,挽着我嘛。”卡特琳娜指着汤姆。当我把衣服交给那个汤姆后,卡特琳娜大方地说:“汤姆,这些衣服送给你了。你可以走了。”
  刹那间我的思想一片空白。我不知道是不了解女人还是不了解卡特琳娜,看起来她逛街的目的并非买东西,她逛街似乎只是为了逛街,另外随便花点钱。
  进入酒楼后,我的思想从紊乱中解放出来。因为一股香味。
  哇,真的很香呢。我走到座位上,那个排队的当地人拿到一个银币高兴地走了。这时候,一个侍者拿着菜单向我们走过来。
  “先生,请问您想吃点什么?”
  我还没反应,卡特琳娜高兴地指着邻桌的一个菜说:“表哥,我要吃那个。”
  我顺着卡特琳娜所指的方向望去。那是一种不知名的食物,但此不知名非彼不知名。卡特琳娜所做的不知名食物一看就是知道是某种会让人中毒的东西,而这个不知名的食物却很明显是一种很好吃的东西。
  那显然是一种肉,闻起来有点象猪肉,但我又不能肯定。这种肉,最强悍的是它的视觉冲击力——长超过了二十厘米,宽差不多有七八厘米,却又可薄如布帛。端上桌来,只见那一张张的深红,逶迤起伏在大盘子中,那种冲击力和震撼力不亚于我第一次见到卡特琳娜时的感觉。我赶紧摇摇头,看见吃的东西会联想起卡特琳娜,真是疯了。
  卡特琳娜开始舔嘴唇起来。要命,她这样的动作最容易让我冲动。兰仆告诉我一个古东方的哲理:食、色,性也。我现在处于双重的诱惑之下居然还能够神色自若,想不佩服自己都不行。
  那香香浓浓的肉油会顺着旁边那个食客的嘴角流下来,而他却没有查觉到这一点。这时候卡特琳娜拉住我的手,腻声说:“我要。”
  在塞斯带领军队时听过一些寂寞的军人聊天说,男人最喜欢听女人说“我要”这个词,但最害怕听女人说“我还要”这个词。卡特琳娜既然玉口已开,我自然顺从她。
  我对着侍者抬一抬下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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