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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兽焰-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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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琰所不知道是,她对于刘民除了那一丝同情之外,更多的是一种母性的情怀在里面,刘民的痴呆在某些方面与小孩子的单纯有些相同,蔡琰每天教导他照顾他,就象是养的一只宠物一般,时间久了就会产生感情,这种感情当然与爱情是无关。

以刘民的力气,扛上一人是不费一点儿力气的,那个流浪汉长的虽然高大,刘民却也长的不矮,虽然长的不是很健壮,但绝对给人一种高大的感觉,所以身上扛着一个大汉时,反而给人一种很默合的感觉,那流浪汉被扛起来后,清醒了过来,却没有说话,只是扫了刘民一眼,复又将眼睛闭上了。

二

还会给人治病?蔡邕看着刘民扛了个人回来,不由的有些蒙了,这个自家女儿捡回来的白痴,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怪物,写得一手独步天下的好字,又有着一身可比西楚霸王的力气,现在竟然又说会给人看病,也不知他后面还会些什么,不过现在不是研究刘民是不是怪物的问题,蔡邕首先想到的是,家里又多了一个人,这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

“刘贤侄啊,你怎么扛了个人回来了,这个……这个……”蔡邕实在不好意思说,家里穷的快没有饭吃了,要知道蔡邕好歹也是士族出身,穷到这个份上,哪有脸说出来。

其实蔡邕在老家陈留还是有一些家产的,不过那不是个人的财产,而是蔡氏家族的共产,属于他私人的财产不是很多,以前蔡邕做为蔡氏家族的一面旗帜,整个蔡氏家族自然是不会让蔡邕受穷了,只是如今是待罪之身,蔡氏家族自然也就不会千里迢迢的送钱送粮给他,而蔡邕当初带在身边的钱早就用完了。

“伯,伯父,他病了。”这个伯父的称呼,是蔡琰教给刘民的,以前他不明白刘贤侄是什么意思,后来蔡邕叫多了,他也就渐渐明白过来,蔡琰教导刘民读书认字,虽然对于刘民的痴呆症状没有太大的改变,但说话却还是算顺溜的。

“我知道他病了,我是说……我要说的是……咳……琰儿啊,你怎么就让他扛了个人回来呢,你不知道家里的情况啊。”蔡邕发现自己没办法与刘民说那些,虽然刘民是白痴,但一个在书法方面至少是大师级水平的人,蔡邕还是很尊重的,把刘当了平等的人物看待,所以,蔡邕没办法对刘民说,我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了,毕竟刘民不是蔡家的人来着。

“父亲,女儿只是想……只是想让刘大哥多做一点他会做的事,好让刘大哥早点恢复以前的记忆。”蔡琰也知道家中的情况,所以面对着父亲的责问,蔡琰不由的低下了自己的头,她心地善良,希望能帮助更多的人,但她也同样明白,自己的父亲为了这个家,可是费尽了心思,奈何蔡邕只是一个文人,不懂得其他的营生,在五原郡这种地方,文人可不好混。

蔡邕叹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什么,刘民似乎并不明白蔡邕父女俩说的是什么,把那个流浪汉扛到了自己睡的地方,不一会儿,蔡琰也跟了过来,想看看刘民到底怎么治疗那个流浪汉,只是刘民并没有立即给那个流浪汉治病,反而在自己睡的地方翻找起来。

“刘大哥,你在找什么?”蔡琰见刘民象是在寻找东西,不由的问道。

“我……我也不知道,好象是有什么东西,我却不记得了。”刘民用手抓了抓自己的头,皱着眉头有一些苦恼的模样。

“刘大哥,是不是这些东西?”蔡琰从一个角落中拉出一包东西来,这些东西是蔡琰捡到刘民时,刘民身上所带的东西,由于刘民是个白痴,蔡琰与她的父亲蔡邕也不知道刘民身上的东西是做什么用的,所以与刘民身上换下的衣服一起,包成了一个包放在了角落中。

刘民解开那个包袱,里面除了一些原先刘民身上的衣服之外,还有一幅眼镜,一个打火机,一串钥匙,一条皮带,当初那些美乐星人还算仁义,没有收缴刘民身上的东西,在把他当垃圾丢掉时,这些东西也随着刘民一起丢了。

刘民拿着那皮带和一串钥匙道:“卖了……钱。”

那皮带扣是一个溜金的虎头扣,不但造型精美,看上去也很威风,而那钥匙上,除了几个钥匙之外,还有一个装饰品,在黑暗中会发光的观音吊坠,在二十一世纪,这些东西是很平常之物,但在这个时代,却是稀罕无比的东西。

“刘大哥,你是说,把这些卖了?可是,可是这些东西看起来很贵重啊,以后,你可能还要靠着这些东西找到人的家人呢。”蔡琰虽然不知道这些东西是做什么用的,但也明白,这些东西看起来都是非常贵重的东西,说不定是刘民家里很重之物,自然不忍心让刘民把这些东西贱卖了,毕竟五原郡这种地方也没有什么很有钱的,在这里肯定卖不出好价钱来。

“卖了,有钱买粮食。”刘民露出一个有些痴呆的笑容,但这个笑容中所包含的温柔,让蔡琰觉得刘民一点儿也不痴呆,反而感觉到刘民心性中那种单纯的让人心痛。

蔡琰踌躇了一会儿,终于从刘民的手中拿过了那条皮带,这皮带上的扣虽然造型精美,栩栩如生,但也只能说它工艺精湛,看上去所用的材料不是很贵重,所以蔡琰最终选择了那条皮带,她却不知在后世,刘民身边所有物中,这条皮带才是最值钱的。

“刘大哥,要卖的话,就卖掉这件东西好了。”蔡琰不是那种愿意沾人家便宜的人,也不是那种施恩望报的人,但家里现在实在是太穷,她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父亲操尽了心,拿起那条皮带,蔡琰走了出去,眼中,却带着一丝泪光。

第四章宠物男的第一个跟班(上)

阳光透过树叶,照在屋檐下坐着的刘民身上,高顺很郁闷的看着坐在那儿发呆的刘民,高顺就是那个流浪汉,虽然高顺也不是一个喜欢说话的人,但碰上一个老是发呆的人,心中就不能不郁闷了,对着他说点什么吧,他只会傻笑,不说什么吧,两个大男人就这么傻呆呆的聚在一起,也不是那么个事儿。

所以,高顺只好拿了根木棍练习起武艺来,反正也是要打发时间的,不想一直发呆的刘民却转过头来,看着练武的的高顺不断的摇头,那表情,好象高顺练错了,大错特错的那种,弄的高顺一个大男人的也不由的红了脸,也不知是生气还是羞愧。

“刘公子,可是某家练错了?”高顺对自己的武艺其实是很有自信的,家传的武艺,在乡里一带没有一人能是他十合的对手,而刘民看起来不但白痴,还象一个书生模样,这就这让素有自信的高顺心中多少有些不平。

“我不知道……”刘民总是说我不知道,高顺虽然与刘民在一起的时间很短,但听到刘民这句几乎已经是口头禅的话,心中还是哭笑不得,不过刘民的话头却忽的一转:“我看你练的那个好象破绽百出,而且使用的力量也不对头,总之就是让人觉得很不好。”

“这么说,公子也是习得武艺了,不知公子可否上场指点高某一下?”高顺到是知道刘民有一身的力气的,但问题是刘民长的太白净了,看上去也不强壮,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没有白痴前的刘民都是一个书生,所以高顺下意识的总是忘记刘民那非人的力量。

“我不知道对不对,我看你刚才使的是一套枪法,我记得有几套枪法,我使给你看好了。”刘民说着站了起来,接过了高顺手中的木棍,那一瞬间,高顺发现,眼前那个有些痴呆的刘民不见,整个人的气质似换了一个人般,那俊朗的脸,那一双变的明亮的眼,竟然让高顺看的有些呆了呆,觉得自己有些自行惭愧。

那根木棍并不长,稍微有些粗大,刘民随手一抖,棍尖上却出现几个枪花来,其力量之强,用劲之巧,高顺也不得不赞叹一声,随后一套枪法犹如*一般在刘民的手中使出,好似摧折着人世间的生灵暴君,树枝低矮处的树叶被那枪势所卷,竟然纷纷的落下,随着枪尖带动的空气舞动,看的高顺眼花缭乱,自忖与之对阵的话,自己能接下这个刘公子的几枪,想了一阵,高顺惊恐的发现,步战之下,自己恐怕难过十合。

“这套枪法叫做暴雨梨花枪,我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我只记得自己的记忆中有这么一套枪法,下面的一套枪法叫做岳家枪,你看好了。”刘民使完了一套枪法后,转而又换了一套枪法,这套枪法相对前一套枪法简单一些,没有那么多的花巧,但比前一套枪法多了一些杀气,刘民本人并没有那种杀气,只是使出的这一套枪法,让高顺感觉到那种扑面而来的杀气,以高顺的见识,也明白这是一套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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