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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由大厦以东一百米处,是一幢陈旧的旅馆,此刻,一间面对大厦的屋子的窗户旁,伫立着一个中年黑衣男子,手持金属遥控器。他恶狠狠地骂道:“还敢嘲笑我,戏弄我!我这就叫你们死无葬身之地!”一咬牙,对准上面的红色按钮猛地按了下去。
怎么回事,没有爆炸声响?大厦还在!我明明按下了按钮,怎么炸弹没有爆炸?一定是他们动了手脚!混蛋,那些该死的特别防爆队!那男子随手拿起酒瓶往地下一摔,砰!酒瓶应声而碎,这声音反倒使他清醒了许多。他深深地吸了几口气,自言自语道:“弗兰克,安静下来,过了这次,你还会有机会的。”说着把按钮连同碎瓶一起扔进了窗外的小河里。他深信虽然计划失败了,他也完全能够自保,况且他已经整容,警方即使把他列入嫌疑人,也无济于事,过了风头,他又可以大展身手了。
他随即便安静地坐在椅子上,悠闲地看着电视。
“咚咚!”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是谁啊?”弗兰克问道。
“警察,例行查房。”什么?警察?怎么这么快,难道……“我立刻开门,等一下。”弗兰克努力使自己冷静。
门打开了,外面站着两个穿制服的警察,高个的左手拿着话筒,矮个的右手提着个皮箱。
高个先开口问道:“姓名,职业,年龄,家庭住址?”
“马德·罗宾逊,推销工,35岁,家住华盛顿大街261号。”弗兰克一边回答一边猜测这话筒是干什么用的。
这时只见矮个已打开皮箱,里边是一台袖珍式电脑,它的一端与话筒连在一起。当弗兰克说完,电脑立刻显示:音波判断,吻合,和刚才在电话里隐名男子的音波吻合。
矮个的警察立刻指着弗兰克说:“不,先生,我想你大概记错了,你不叫马德·罗宾逊,也不是35岁,更不是推销员,你真名叫弗兰克·肯,36岁,是国家科学院爆破科的科长,我说得不错吧。”他抬起左手指向弗兰克说,“你——就是罪犯!抓住他!”
此时,高个警察立刻闪电般地擒住了弗兰克,并说道:“你有权保持沉默,你说的一切将成为法庭上的证词。”
这时,勃尔格探长和米克队长也赶到了。勃尔格微笑着对弗兰克说:“终于找到你了,我亲爱的炸弹先生。”
弗兰克恶狠狠地瞪着他道:“你狠,算你厉害。”
“不敢,其实我并不怎么厉害,但是,”勃尔格语调一转,“这次我可不得不厉害了。”
“不得不厉害?”弗兰克一时听不懂,“什么意思?”
“如果不厉害点,这案件就破不掉,我的养老金也就泡汤了。”
弗兰克一时听傻了。
而勃尔格和米克却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插图:何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