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准兜穆纹锸康氖贝徽飧鍪贝灿凶约旱睦寺适潞桶榛孟耄际前凑兆什准兜姆绞剑夜楦降资潜ё抛什准兜哪康摹�
     于是就发生了这样的情况:正在兴起的资产阶级,特别是在现存制度最受动摇的新教国家里,都越来越承认在婚姻方面也有缔结契约的自由,并用上述方式来实现这一自由。婚姻仍然是阶级的婚姻,但在阶级内部则承认当事者享有某种程度的选择的自由。在字面上,在道德理论上以及在诗歌描写上,再也没有比认为不以夫妻相互性爱和真正自由的协议为基础的任何婚姻都是不道德的那种观念更加牢固而不可动摇的了。总之,恋爱婚姻被宣布为人权,并且不仅是droit  de l′  homme,而且在例外的情况下也是妇女的权利。
     但是,这种人权有一点是与其他一切所谓人权不同的。当后者实际上只限于统治阶级即资产阶级,而对于被压迫阶级即无产阶级则直接或间接地被削减了的时候,历史的讽刺又经受了考验。统治阶级仍然为众所周知的经济影响所支配,因此在他们中间,真正自由缔结的婚姻只是例外,而在被统治阶级中间,像我们所已看到的,这种婚姻却是通例。
     因此,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附加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
     既然性爱按其本性来说就是排他的,——虽然这种排他性今日只是在妇女身上无例外地得到实现,——那么,以性爱为基础的婚姻,按其本性来说就是个体婚姻。我们已经看到,巴霍芬认为由群婚向个体婚的过渡这一进步主要应归功于妇女,是多么的正确;只有由对偶婚制向专偶制的进步才是男子的功劳;在历史上,后一进步实质上是使妇女地位恶化,而便利了男子的不忠实。因此,只要那种迫使妇女容忍男子的这些通常的不忠实行为的经济考虑——例如对自己的生活,特别是对自己子女的未来的担心——一旦消失,那么由此而达到的妇女的平等地位,根据以往的全部经验来判断,与其说会促进妇女的多夫制,倒不如说会在无比大的程度上促进男子的真正的专偶制。
     但是,专偶制完全肯定地将要失掉的东西就是,它因起源于财产关系而被烙上的全部特征,这些特征就是:第一,男子的统治,第二,婚姻的不可解除性。男子在婚姻上的统治是他的经济统治的简单的后果,它将自然地随着后者的消失而消失。婚姻的不可解除性,部分地是专偶制所赖以产生的经济状况的结果,部分地是这种经济状况和专偶制之间的联系还没有被正确地理解并且被宗教加以夸大的那个时代留下的传统。这种不可解除性现在就已经遭到千万次的破坏了。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不过,个人性爱的持久性在各个不同的个人中间,尤其在男子中间,是很不相同的,如果感情确实已经消失或者已经被新的热烈的爱情所排挤,那就会使离婚无论对于双方或对于社会都成为幸事。只是要使人们免于陷入离婚诉讼的无益的泥潭才好。
     这样,我们现在关于资本主义生产行将消灭以后的两性关系的秩序所能推想的,主要是否定性质的,大都限于将要消失的东西。但是,取而代之的将是什么呢?这要在新的一代成长起来的时候才能确定:这一代男子一生中将永远不会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力手段去买得妇女的献身;而这一代妇女除了真正的爱情以外,也永远不会再出于其他某种考虑而委身于男子,或者由于担心经济后果而拒绝委身于她所爱的男子。这样的人们一经出现,对于今日人们认为他们应该做的一切,他们都将不去理会,他们自己将做出他们自己的实践,并且造成他们的据此来衡量的关于各人实践的社会舆论——如此而已。
     现在让我们再回过来谈摩尔根吧,我们已经把他丢开很远了。对于在文明时期发展起来的社会制度进行历史的考察,是超出了他的著作的范围的。所以,他只是非常简单地论述了一下专偶制在  这一时期的命运。他也认为专偶制家庭的进一步发展是一种进步,是一种向两性权利完全平等的接近,而这一目标他并不认为已经达到了。不过,他说:
     “如果承认家庭已经依次经过四种形式而现在正处在第五种形式中这一事实,那就要产生一个问题:这一形式在将来会不会永久存在?可能的答案只有一个:它正如迄今的情形一样,一定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它是社会制度的产物,它将反映社会制度的发展状况。既然专偶制家庭从文明时代开始以来,已经改进了,而在现代特别显著,那么我们至少可以推测,它能够进一步完善,直至达到两性的平等为止。如果专偶制家庭在遥远的将来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那也无法预言,它的后继者将具有什么性质了。”50
三  易洛魁人的氏族

     我们现在来谈一谈摩尔根的另一发现,这一发现至少与他根据亲属制度恢复原始家庭形式有着同等重要的意义。摩尔根证明:美洲印第安人部落内部用动物名称命名的血族团体,实质上是与希腊人的genea'氏族'、罗马人的gentes'氏族'相同的;美洲的形式是原始的形式,而希腊—罗马的形式是晚出的、派生的形式;原始时代希腊人和罗马人的氏族、胞族和部落的全部社会组织,跟美洲印第安人的组织极其相似;氏族,直到野蛮人进入文明时代为止,甚至再往后一点,是一切野蛮人所共有的制度(就现有资料而言)。摩尔根证明了这一切以后,便一下子说明了希腊、罗马上古史中最困难的地方,同时,出乎意料地给我们阐明了原始时代——国家产生以前社会制度的基本特征。虽然这个发现在人们一旦知道它之后显得十分简单,但是,摩尔根只是最近才做到这一点的;在他于1871年出版的前一部著作中,他还没有看透这个秘密,而这个秘密一揭开之后,就使一向那样自信的英国原始史学家们一时沉默了下去。
     摩尔根普遍用以表示这种血族团体的拉丁语gens'氏族'一词,像同意义的希腊语genos一词一样,来源于共同雅利安语的字根gan(德语为kan,因为在德语中,通例是用k代替雅利安语的g),gan的意思是“生育”。Gens ,genos,梵语的dschanas,哥特语(依照上面所说的通例)的kuni,古代斯堪的纳维亚语和盎格鲁撒克逊语的kyn,英语的kin,中古高地德意志语的k(nne,都同样表示血族、世系。不过拉丁语的gens和希腊语的genos,都是专用以表示这样的一种血族团体,这种团体自夸有共同的世系(这里指的是出自一个共同的男始祖),并且借某种社会的和宗教的制度而组成一个特殊的公社。但是这种血族团体的起源与本性,我们的一切历史编纂学家迄今为止却一直弄不清楚。
     我们在前面,在研究普那路亚家庭时,已经看到原始形式的氏族是怎样构成的。凡由于普那路亚婚姻,并且依照这种婚姻中必然占统治地位的观念而构成一个确定的女始祖即氏族创立者的公认后代的人,都是这种氏族的成员,这样就组成了氏族。由于在这种家庭形式下父系血统不能确定,所以只承认女系。又由于兄弟不得娶自己的姊妹为妻,只能同其他世系的妇女结婚,所以,根据母权制,同这些异族妇女所生的子女,便列在氏族以外。这样,留在血族团体内部的只有各代女儿的子孙;儿子的子孙则归入其母亲的氏族。一俟这种血缘亲属集团构成一个与同一部落内其他类似集团相对来说的特殊集团,它又是什么样子呢?
     摩尔根举出易洛魁人的氏族,特别是塞讷卡部落的氏族,作为这种原始氏族的古典形式。这个部落内有八个氏族,都以动物的名称命名:(1)狼,(2)熊,(3)龟,(4)海狸,(5)鹿,(6)鹬,(7)苍鹭,(8)鹰。每个氏族内都盛行以下的习俗:
     1。氏族选举一个酋长(平时的首脑)和一个酋帅(军事领袖)。酋长必须从本氏族成员中选出,他的职位在氏族内世袭,一旦出缺,必须立刻重新补上;军事领袖,也可以从氏族以外的人中选出并且有时可以暂缺。由于易洛魁人奉行母权制,因而酋长的儿子属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