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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居士修行-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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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作有三业,三业就是说:杀生、不与而取也就是偷盗、邪淫。口分为: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意为:贪、嗔、痴、邪见,这也是佛陀所说的身、口、意造业。自不做恶业,恶业何有生呢?是依男女在家、出家,常常勤修慈悲喜舍心解脱。阿含经思经里这段就是在跟我们解释,我们时时刻刻要思惟,故意做业必受其果报,所以,身的行为、口的语言、意的心念,三种业中,以我们意业的影响最为深远,为什么呢?因为故意做业必须经过你内心反覆思量,我故意要做什么事,我要去偷拿,我要去杀人,我要去骗人,都要经过你自己内心思惟,由你内心的意识产生记忆,就是在这个记忆中,对自己的习性恶业产生长养,比较深刻的缘故。所以经中所举例的包含了身、口、意十种的恶业,恶业中时时刻刻以贪、嗔、痴以及错误观念邪见,也就是邪见“痴”的一类。在这三种中哪个影响我们最深远呢?最深远的是你的心念。佛陀在增阿含经七十二有说:“虽为极恶源,悔过渐复薄,是时于世间,根本皆消灭”也就是说你假使犯错,坦承你错误了,并时时熏习不去犯错,在这时间上加长起来,那么我们的业根本会消灭的,他又说:“莫为父母、妻子、沙门、婆罗门施行于恶,皆为其恶行;”这段经过也就是这样,怎样呢?因为波斯乃王,他当时为了要争夺王位,杀死了很多同父异母的兄弟,亲近佛教之后内心感到不安,过去的杀业使他内心不安,而来问佛陀,他在佛陀面前忏悔,因此佛陀为他说这段经,这个意思就是为恶不管理由有多么多,也不管你是为自己或是为什么事情的缘故,你受的果报终归还是自己的,别人是不能替你分担,因为恶行会造成内心的不安,也长养自己为恶的习性,若是知错发自内心真诚的忏悔,能激发你自己时时刻刻离犯过错的决心和毅力,经文有说:悔过可以使恶业影响力随着时间的长短而渐渐的转薄,甚至完全的消失。时间到了,我们下星期再继续讲下去,祝福各位身心轻安,下礼拜再见。

大愿语录:
“他人过犯,非真本意,业力障故。菩萨行者,必行悲心,心包太虚,不加恶意,识缘助之。”

在家居士如何修行(戒篇):之四

各位诸山长老、各位护法居士、各位善信,大家晚安。

正业正命远离偷盗之过患

我们前集说到偷盗,若是你犯戒后,从内心流露真诚的忏悔,忏悔以后你不再去犯,那么时间一久犯罪的习性,便会随着你改过的心态,慢慢的消失,而你的罪业也会随着时间慢慢地淡薄。偷盗戒就是我们要这样东西,没有经过主人同意,而你去拿取,这是犯偷盗,不论用什么手段骗取,包括抢、强、偷、霸占、甚至借来占为私有,凡是具足以上所说,这几个条件者都属偷盗,皆成重罪不可悔,偷盗重罪就是说:去抢、去偷、去骗、向别人霸占、向别人强取,这种属于重罪,不可悔罪,除了不合理取得之外,其他都可以谋取。就是说用不合理手段,去谋取他人财物,这都不合法律的制度,等于就是犯了偷盗。其中还包括不得走私,像现在社会走私很严重,他不知道走个私之后,危害了社会多少的家庭,为了暂时的走私却破坏家庭,导致社会混乱等等,真恐怖呀!可是你用这种不正当的手段夺取自己暂时的财物,你花费在喝酒、赌博,钱花完了,不知道你走私了这么多毒品,害了多少家庭,害了多少人堕落下去,包括家庭的破裂、社会不安等等问题很大,所以佛陀当时除了禁止不得走私之外,也包括不可卖淫。所以抓鱼、打猎、做酒、屠宰业、贩卖毒品、走私,包括赌博都不可以,这是违犯道德法律的事,我们千万不能做,除了这些不能做的之外,另外其他可做的正当职业,正当的买卖还很多,也可以做正当的耕作。不论是地面上或水面上的或是水中、高处、低处、树下、空地、动物、植物、矿物或行动中或静止中的一切财物,不论是私人的,公家的或是佛教的,或是属于某某团体的,只要它有所属主权者,皆不得偷盗。意思是说,凡是这东西是属于有主的,我们都不能拿,去拿者为偷盗。
盗戒的范围,包括损坏他人的财物在内,如果存心使别人的东西白白损失者,这也都包括在偷盗戒律里,不论用何种手段,只要有造成损害的事实,若损害的财物有值五钱以上者这是重罪不可悔,损害别人的财物或拿取别人财物有值五钱以上的价值者,这是属于盗罪,重罪不可悔。所以,盗戒的轻重分别有:价值五钱以上者,是重罪不可悔,你拿取别人的东西有五钱以上,包括五钱的价值,这是重罪不可悔。假使你偷取五钱以下,这是轻罪,中罪可悔,这有分轻重差别。不论你用什么方便来达成你偷盗的目的,这都属下罪可悔,但若是漏税或损坏,罪责与偷盗是同类,也就是你损坏别人值五钱以上,或是逃税有价值五钱以上者,都属于偷罪,重罪。你所做的一切在佛陀所说的教戒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掩饰偷盗,不可用什么藉口来掩护偷盗,比如说:肚子饿、生病、天灾人祸、为了孝养父母、奉侍师长、为了让儿子吃、孝养妻儿,而行偷盗,一律成罪。不能说今天为了孝顺,父母亲生病,我不去当贼是不行的,这有犯罪吗?照常犯罪!佛陀说这照常是犯罪,一律成罪,如果真有困难可以向别人乞求,受人欢喜自愿布施者则无罪,像现在假的出家人,都在街头巷尾托钵,穿个出家服很简单,花钱去买就有了,佛教界也没有一个规律说非出家人不能穿这种衣服,这种衣服属于礼服,我们中国设立的一种礼服,凡是穿这种礼服的都说这个是出家人,这样而已,并没有一个法律明白规定在家人不能去买这种衣服,只要你有钱去买这件衣服穿着,买一件袈娑,袈娑又不是佛教才有的,别人有钱去买就可以穿了。有一次,有一个佛教徒的警察,发现菜市场有一个人,他坐在警车上看见一个出家师父在那里托钵,就把窗户摇下来跟他合个掌,这个托钵的师父,外表看起来是师父,但是看起来很像出家师父的这个人头怎么低下去,因为他们的眼睛很锐利,咦!这个人有问题,怎么有问题呢?因为平常正当的人,我们跟他合掌点头,他会很高兴的回应,但是看他举动有点心虚的样子,于是他就叫他的同事将车开回来,然后看一下,那个人已经不知跑到哪里去了,他们就开始找,结果在菜市场的厕所里找到就问他说:师父为什么你看到我会害怕,你是不是有问题,一直盘问他,才知道他赌大家乐输钱,欠了人家很多钱,所以去买这套衣服,自己就用香在头上烧戒疤,烧完戒疤后他去托钵,后来要把他送法院,就带他去询问附近的人,但却没有一个人说他受骗,都说是随喜给他的,因此无法将他送办,所以这个问题是说,虽然你去向人乞求,但是别人高兴给你,现在社会法律上并没有一条可把他送法院判罪的法律,欢喜情愿的布施却变成这样,产生外面很多人误解,认为外面托钵的都是佛教界的人,往往把这个问题推到佛教界里,这也是使得真正佛教被人误解的地方,甚至有的人托钵时,专门利用人慈悲的心态,包括去骗人的也很多呀!个案也是很多呀!曾经有一个人跟我说,他去菜市场时看一个人在那里托钵,他就将买菜剩下的五十元放下去,放下去后这个出家人就开始一直跟着他走,跟到他骑摩托车的地方,就跟他说:“哇!今天我看一看你是最有福报的人!”他说:“怎么说呢?”这位出家人便说:“我们寺院让人认捐千手千眼观世音菩萨的手,全部让人认捐完了,我还留五只,一只十万元,这五只是找有缘的人,有智慧的人、有福报的人才有”,就半硬半软的一直跟他纠缠,他说:“我身上没有带钱”,那人说:“没有关系我跟你去银行领”,他也分不出这个是真出家或假出家,就去领了十万给他才发现被骗了,我感觉到类似这种的情形很多,假使你真能确认,我们就没有话说,若没有的话,你这种慈悲,将会纵容社会上犯错的人更加有机会去犯错,所以偷盗别人的东西包括利用这种没有根据的事实骗人,也等于是你用不正当的手段骗人,都是偷盗,为了养我们的身命,而去违背八正道中的正命和正业,这都属于偷盗,说起来这偷盗罪实在很严重,不要认为骗得来就好了,要骗人一定要先骗我们自己的心,要去骗别人,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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