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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何立伟-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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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以后,他才平静下来,自己给自己抹了一把脸,仿佛抹去了杀人的记忆。 
  他又开始仇恨这个社会。他诅咒把他的工厂出卖给假洋鬼子的那些当权者。他从前的工厂,现在成了城东的所谓“高尚社区”。华屋俨然,红红绿绿,进口的高档轿车出出进进,他哪怕是想进去看上一眼,也会被冷面的保安拒之门外。他们对他会像对一条流浪狗一样摆出驱逐的姿势。呸!这是什么世道! 
  他还诅咒他的老婆,跟着一个广东来的做皮鞋生意的老男人,不知私奔去了哪里。这一去将近十年了!呸!老子要把你千刀万剐,食肉寝皮! 
  所以,隔了两个月,他又开始报复了。这回撞在他刀尖上的,恰好是一个从背影上看,和他那个要千刀万剐的老婆身材很相似的女人。当她转过身来,他才发现她是一个年轻的孕妇。但他已不可能止住了,他一刀捅过去,其实夺走的,是两条人命。 
  他眉毛都没有跳一下。 
  要知道,他对女人是多么痛恨。 
  当他还没有拿刀朝她胸口捅的时候,那年轻的孕妇就已经吓得瘫倒在地上了。她只发出了半个开口音,就仰面一倒。 
  他后来喝酒的时候想,这个女人不是被我杀死的,是被我吓死的。我杀她的时候,她哪里还有知觉哦。 
  警方拉开了很大的网,在全城侦讯。这只能秘而不宣,否则会引起市民更大的惶恐。晚上没有安全感,白天呢?老王不就是白天被人杀死在家中的么?人人自危。该重案不破,这个城市不得安宁。警方的压力非常大。与压力成正比的,是他们串街走巷的明察暗访。当然会有一些无辜的人受到怀疑,但最后总会受到排除。有些现象貌似线索,然而查不下去。这样子忙了一个多月,大家都觉得累。直到有一天,一位姓张的警官再次来到兴隆巷,他穿着便衣,像梳子一样把每个角落都梳了一遍。他遇到在巷子口上摆水果摊的刘大爹,他跟刘大爹坐在一条凳子上,把烟拿出来递给后者,然后像拉家常似的跟他一边抽烟一边聊起了那天的血案。刘大爹非常愤慨,说老王那么老实的一个人,居然有人对他下毒手,真是天理不容。“这社会成了什么样子哦!”他说,“我活了一个甲子,还没见过是这么杀人的!”张警官就问他,那天他是不是也坐在这里卖水果?刘大爹说,怎么没有?除了病得起不了床,我哪天不坐在这里卖水果?“一天不做事,一天没得饭吃哦。” 
  张警官又递上一支烟,看着刘大爹把它夹在耳根上,问道:“你老人家好好回忆一下,那天你看到这巷口上有什么不认识的人经过没有?” 
  刘大爹把烟从耳根上取下来,接上火,吸了一口,说:“好烟,你这烟是好烟。” 
  刘大爹接着翻了翻昏黄的眼珠,说:“要讲不认识的人经过这个巷子口,那总是有的。怎么会没有呢?总是有的。” 
  “那你老人家好好想想,有什么不认识的人给你老人家印象很深没有?”张警官又问。 
  刘大爹又抽了一口被他夸奖的好烟,慢悠悠地说:“要讲有什么不认识的人印象很深嘛,我想想看,嗯,没有。印象很深?没有。” 
  “再仔细想想,来,”张警官又递了一支好烟,“等一会儿你老人家给我称五斤鸭梨吧。” 
  后来,张警官从刘大爹一有生意就兴奋得唠唠叨叨的口中得知,他那天好像在打瞌睡,在打瞌睡的时候,好像看到了一个人,面目不清,那个人好像穿了一件黑衣。 
  “黑衣?” 
  “好像是。黑衣。这桔子好,不酸。你再称几斤去嘛。” 
  没有人见过凶手。模拟画像也不好画。现在有个不敢确定的线索:黑衣人。但是黑衣人怎么画模拟像呢?这城市,穿黑衣的人万万千,怎么查?而且,张警官他自己就有一件衬衣是黑色的。 
  所以,真凶不用换行头,他可以大摇大摆走在街上,混迹在万万千的黑衣人中。 
  但他天生喜欢穿黑衣。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作为一个自卑心极其严重的人,或许黑色代表了他心理上的颜色,同时也掩护了这种颜色。 
  他下手真狠。但目标并不明确,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和随意性。他恨这个社会,看着谁不顺眼,此人就仿佛代表了这个社会,他的刀尖就要刺向他或是她。 
  那个出租司机就是这样死于非命的。 
  谁叫他停在路边把车窗摇下来吹口哨?谁叫他除了吹口哨之外还把车上的收音机旋扭左左右右拧来拧去,专门搜寻吵吵闹闹的流行音乐?谁叫他一边吹口哨一边听流行音乐,还走下车来站在一棵树影里方便?他是活得很快活么?那好,那老子叫你快活!彻底快活! 
  这一刀是从背后捅进去的。捅得好用力,好深。 
  流行音乐还在,口哨消失了。 
  还有那位胖子。他后来从报纸上才晓得是个基建包头。他那一肚腩的肥膘,走起路来一颤一颤,一只手上还戴了个很大的戒指。穿得又花哨,又华丽。呸,你出现在老子跟前,你走到了你命的死巷子啦! 
  七刀,唯一的一次,他记得,他捅了那个胖子七刀。这家伙的命真顽强,非得捅这么多刀才能夺去。血呵,他记得,那血喷出来有一尺多高。他不晓得血可以喷起这么高。 
  胖子,那个死胖子,那头显阔的肥猪。他为什么不迟不早要从老子的跟前晃过去? 
  不顺眼,老子横竖不顺眼。这是杀他的唯一理由。七刀。七刀的理由。 
  他蛰伏起来,在黑暗的内心里磨刀霍霍。报复的快感很快消失,而等待的时间无限漫长。但他是天生的杀手,有很好的预知力和第六感。他知道现在根本不能动弹,四处都有监视的眼睛,四处都有人暗中察访。他们的神经尚未麻痹起来。他们比他更紧张。 
  但现在这个城市里人人自危,这让他十分快意。对,他不好过,那么谁都莫想好过。他活在困境中,那么人人都要面对困境。必须如此。必须如此他心里才略为好受一点。但这好受一点也只发生在想这件事的时候,过后,他内心深处的恨意仍会覆盖一切与恨意无关的情绪。 
  他杀人,从不预先确立目标。他的目标都是即兴的、偶然的、一触即发的。好比他是窃贼,却从不踩点。他遇到什么就偷什么,只要他一时看上了眼。 
  这就使他显得诡秘、狡诈、行踪不定,无迹可寻。那些警察就是这么认为的。警察认为,这个凶手的行动无法预知,因此也无法防范。谁知道下一个牺牲品是谁呢?下一个发案地在哪一条街角呢? 
  刑警队长的压力非常大,他已经受到多次批评了。他把张警官叫来,扔给他一包烟。两个人一边抽烟一边分析案情。他们都认为黑衣人是一条线索,但这条线索等于没有。因为这个城市穿黑衣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这样的查询几乎无从下手。 
  一屋子的烟气里他们的眉头锁得很紧。他们束手无策。 
  时间就是在这种茫然无绪中度过的。转眼冬天快要到了,他开始兴奋起来。他忍耐了三个月零十天。电视上,奖励线索提供者的广告早已停止了滚动播放。他感觉到,人们又开始进入了新的麻痹期。他冲动了。 
  那把刀一直用油纸包着,藏在那只生锈的烂冰箱的背板里头。他拿起刀子将背板的螺丝拧开,把刀取了出来。打开油纸,擦去油,刀尖上仍然生出了黑红的锈斑。他左手握刀,右手伸出食指在上头摩挲。仿佛那是一只嘴唇,他要制止它说话。 
  关上门,从朽坏的窗户里瞄了一眼冷清清的巷口,他弯下腰来在一口红砖的砖脊上洒水磨刀。一会儿,刀尖又透出了残忍的白光。他那没有表情的脸上,嘴角忽然扯动了一下,就好像他要倾吐什么,却欲言又止。 
  谁也不会知道他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他所有的念头,都是在黑暗中滋生的。 
  尤其是他那日益浓重的恨意。他恨一切。 
  就因为他失去了一切。 
  有一天,他听到一首歌,心里触动了一下。是在菜市场,黄昏的时候,这个时候菜最便宜,因为菜农们要回家了。他正蹲在地上选一把白菜,一个小学生背着双肩包从他身边走过,嘴里轻轻哼着“让我们荡起双桨”。就是这一瞬,他心里有什么东西被掀动了。这是他像那个小学生一样大的少年时代也曾唱过的歌。那时候,红领巾飘动在他的胸前,像红色的微风。他穿着白衬衣,蓝裤子,他的双眸清澈如水。那时候,他是班上的文娱委员。“六一”儿童节的时候,学校里汇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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