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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不爱我(神,不许不爱我) (出-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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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不多?你怎么知道差不多?当初是谁要跟我‘再见’的,嗯?”
  “楚香,要学会宽容。”神棍循循善诱,“仇恨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能解决问题的只有爱。有首歌你知道吗,‘You’re not alone,I am here with you,Through you’re far away,I am here to stay’。”
  神棍轻弹浅唱,哼哼起来。楚香彻底无语了。
  这时,一道人影从束河静谧的黑夜里,缓缓地走了出来,浮出轮廓。“鹰巢”未熄的灯光瞬间洒在他的身上。
  长谈中的两人不约而同,屏息静声,抬头朝他看去。
  他微微一笑,却有点诧异,因为发觉那两人看自己的眼光都有点儿古怪。
  他问道:“你们在聊什么?”
  神棍跟他打了个招呼:“嗨,关泽。”
  “电话打了这么久。”楚香阴阳怪气地问,“打给你的公司啦?”
  “唔……”很显然,一语中的,关泽有点尴尬。
  神棍问:“公司有事吗?”
  关泽说:“几个重要的人事变动,主要还是西安那边一个收购案,挺大的,李剑有点吃不准,石总跟我商量了下,请王美伦先过去一趟……说不定,我也要回去看看。”
  神棍一听,登时很雀跃:“行,先回去。”
  “楚香。”关泽想了想,问道,“你跟我一起回去,好吗?”
  楚香一口回绝:“不好意思,现在我是云南人。”
  作者有话要说:呃,接下来的章节,不知道还能不能放上来……
  番外一·关远
  以至于现在没有布达拉宫,没有巴松措……现在我站在云南丽江的束河古镇。
  脚下是一条狭窄凹凸的石板路。
  我知道,我父母没结婚的时候,也曾经来过束河。我甚至还模糊知道一些细节:当初,他们的恋爱有些小小的坎坷,我爸就是在束河追到了我妈,这里是他们婚姻的起点。
  其实我父母都是比较传统的中国人,在我面前,从不提之前谈恋爱的事儿,试图制造某种假象,好像他们一出生就以夫妻相称了。
  而我之所以知道束河的事,不得不承认,是因为高中的时候,偷看了我妈的日记。
  我妈是个言情小说爱好者,十年如一日,看破了好几只电子阅读器,她还背着我上原创网看高H小说,自以为没人知道她的秘密。显然她中毒太深,我记得,她的日记文笔细腻、百转千回,写到束河的时候,缠绵悱恻,简直达到了泪干肠断的效果。把我看的头皮发麻,寒毛直竖。
  剔除肉麻的描写,简单的说,她的意思是,那时想不好究竟要不要从了我爸。
  我怀疑我爸也偷看过那本鸡皮疙瘩掉一地的日记。
  想象他偷看时的表情,我就忍不住暗暗发笑。
  说起来,我父母的感情一直不错。
  我爸是南嘉集团的创始人——确实,他很有钱——不过,富有的代价,便是从小到大,我很少看到他彻底地空闲下来。他经常四处出差,有时呆在家里,网络会议开到半夜。他喜欢在书房扔满图纸,让做清洁的钟点工抓狂。
  每次没完没了加班,忙过头的时候,只有我妈能管他。
  我妈常一个电话追去,提着名字,吼一声:“你真以为你是钢铁侠啊!”
  然后我爸就不得不老实了。
  现在有种普遍的说法,说上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生人,属于X一代,是中国个性与时尚潮流的开端。但我总觉得,我爸性格太沉闷,太单调,像个陀螺,只在工作上转。他最喜欢也最常干的娱乐活动,居然是跟我妈一块儿看电视!
  只要没有推不掉的应酬,他下班后通常直接回家,吃晚饭,然后乐滋滋地坐在沙发里,找数字电视的影片。他竟还会陪我妈看那种三角恋的偶像言情剧,看的津津有味,老实说,我有点受不了。
  说到这里,我便觉得,我家的核心固然是我爸,但主导却肯定是我妈。
  我妈以前不是全职太太,她是一家公司的行政主管。实际上,她有多个机会可以升任经理,怕太忙顾不上家,放弃了。虽说自愿的,但想想就知道,她心里肯定烦得慌。她有个普天下女人改不掉的毛病,喜欢逛街治心病。
  从小到大,我不知道被她带去逛了多少次街。以至于爱马仕专卖店的那个经理跟我熟识,每次见我,就笑眯眯地打招呼:“关远小朋友,你越来越帅了哦。”
  其实我妈基本没在爱马仕买过东西。那经理每每给她推荐一大堆商品,她都态度暧昧,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基本上“我就看看,我不说话”。唯一买过的,是块千多元的丝巾,估计那经理背地很想吐血。
  我甚至觉得,我妈逛街的快感不是购物,好像只要穿戴一新,往商场一站,摆出“时尚妈妈”的派头,她就爽歪歪了。
  上初中的时候,我妈辞职。因为我爸生病住了次院。
  我爸的身体向来非常健康,爬山不喘大气。那次却在开会的时候头痛,几乎晕倒了,被同事七手八脚扛进医院,住了四五天。那时我在学校,听说,我妈赶去的时候,吓得直掉眼泪。我爸的同事则被她吓得不敢吱声。
  反正我爸入院的第二天,她就辞了职。一副义无反顾的样子。后来出院,估计回过神来了,借题发挥,把我爸一顿好训。
  那年暑假,最乐的是我。我爸休假,我们飞去大堡礁好好玩了一趟。
  旅行很快活,我写了篇作文,叫《大堡礁的爱心岛》,获得当年校征文比赛一等奖。证书拿回去时,我妈美得要命,她反正闲在家没事,放秋假,又带我去了次日本。我写了篇《大阪城的历史》。可惜学校不搞征文了。
  我妈那人,属于比较热爱生活的类型。她工作的时候,挺井井有条;当了主妇,似乎也过得很滋润。我记得她报名参加了一个烹饪培训班,一个瑜伽会所,好像还有个希望工程什么的慈善组织。她资助了很多学生上学,最喜欢用那些榜样教育我,搞的我一度有点逆反。
  不论她干什么,我爸总归是支持她。我觉得我爸很喜欢对她溜须拍马,还不动声色。
  当然,作为夫妻,我父母也吵架。
  通常为了些芝麻蒜皮,比如谁把花养死了之类。争执时间持续几分钟不等,以一方低头不吭声终结。我印象中,大吵比较稀少,但也不是没有。
  有次厉害的,不知怎么,吵翻了,冷战好几天。
  别看我爸性格好像很温和,实际上,真吵起来,他比谁都能说,正理歪理一大堆,架势特别大。逼急了,还喜欢夹一通英文,这也是他狡猾的手段,以便好发泄点过分的话——我妈听不明白,就不能跟他较真。
  跟他不一样,我妈的手段就很实在,六个字:不烧饭,不理人。致使冷战其间,我爸早出晚归,天天加班。加了四五天班之后,熬不住了,哄她出去吃饭。
  我妈满脸寒霜地出门,不知我爸跟她说了些什么话,数小时后,她拎着几大袋礼物,鞋子包什么,表情严肃眼睛带笑地回来了。
  这事给我留下了一点坏影响。使我一度以为,名牌可以收拾女人的心。
  直到上大学我追求一个女同学,输得丢盔弃甲。才终于搞明白了,在有爱的基础上,名牌可以帮忙收拾女人;倘若无爱,把LV直接印在双C上都不会有效果的……这是后话。
  我父母的婚姻迄今持续了近三十年。
  近年来,我爸在矛盾中挣扎,他一面想过采菊东篱下的轻松生活,一面舍不得他创下的公司。其实他的公司并不是典型的家族企业。但在这种时刻,中国人的天性自然流露,他内心非常希望我能子承父业。
  可惜我是个医生。
  而且我的志向是做一个医生。
  我沿着束河的石板路往前走,灯光依稀中,那儿有一间酒吧。
  我本想先找个客栈住下来,却不知为什么,鬼使神差地走进了那间酒吧。酒吧招牌是一块木板,两个字“鹰巢”。
  店老板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人,正站在吧台后,用平纹布擦拭玻璃杯。她不算太美,穿米黄色低胸连衣裙,个子高挑,鼻梁很挺,涂着亮闪闪的唇彩。
  她看我一眼:“要什么?”
  我说:“啤酒。”
  我打量她的酒吧。其实她的店子很陈旧,也很普通,很安静。角落立着一尊瓷器工艺品。чудеса,熟悉的logo。
  她取来啤酒,见我盯着瓷器,问道:“你喜欢它吗?”
  她的声音非常自在,有种说不出的通透。
  我一笑。她又说:“你喜欢的话,我可以卖给你,价钱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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