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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爱而非 网络版-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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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在遇到洛予辰之前,我自认为自己长得还是算“帅”的,遇到他被他比下去并且很快被他彻底征服了之后我又遇到夏明修,我自认为自己虽然没有他好看但是应该比他MAN比他更有魅力,但是很明显数百万粉丝和洛予辰都不这么认为。 

  人比人,气死人啊。 

  这一辈子是栽了。 

  拍摄结束两人又忙着一起去赶通告,反正是官配,节目也常常一起上,当然今天洛予辰耳朵上少掉了耳坠立刻引起了八卦女主持的逼问。整场就看洛予辰毫不捧场地黑着脸, 

而夏明修则做好好先生,急急忙忙在一旁努力打圆场。 

  夜幕降临的时候,两个人好不容易忙完一天,一起走到停车场,夏明修拉开洛予辰副驾驶座的车门就坐了进去。 

  想想也是,我已经从我们的“家”搬出去好几天了。 

  我搬出去,夏明修自然就要搬进来。 

  之前是我一直赖着不走,奉行只要旧的不去,新的就不能来原则。 

  现在配角终于退场,于是主角们继续他们的故事。 

  反正他们同居,被报道出来只能让粉丝们更狂热而已,哪像我,跟他住一起总要想尽一切办法遮遮掩掩。 

  大明星和娱乐公司老总同居,说出去多难听呢。 

  “喂,之前耳坠的事,我还没说完呢。”我刚想清净一会儿,却听到夏明修这么说。 

  我看到洛予辰骤然黑下来的脸色,心道这是他发飙的前兆,这种时候,识相的立刻闭嘴才好。 

  “肖恒哪里让你这么讨厌他?”夏明修却仿佛没有眼色一般,继续问。 

  虽然夏明修貌似是在替我说话,但是撞了枪口我就不能负责了。我于是等着看好戏,看他被凶。 

  结果洛予辰只是冷冷地叫他闭嘴。看得出来洛予辰是用了全部克制力,才挤出这么一句。 

  如果换作是我,三番两次题他不想说的话题,说不定已经被揍了。 

  我活着的时候确实贱,被他打,好像也是习惯的事情了。 

  有几次伤得很严重,不得不去住院。 

  现在想想,活着的时候那日子过得,还真不如现下好。 

  但是夏明修先生显然不够了解洛予辰,他不仅没有闭嘴,反而义正词严地说:“洛予辰,请你好好说话,我知道你们的事。我知道他用尽手段把你留在他身边是他不对,但是既然他已经放过你了,你能不能起码不要仇视人家?” 

  我闻言彻底愣了,然后忍不住大笑,肖恒你真是悲惨,居然沦落到情敌都可怜你,为了帮你说话不惜触怒那个人的地步。 

  笑完了,反思一下。 

  夏明修是个好人,我早就知道。也认识很久了,但是因为洛予辰,我从来没有办法把他当朋友看。他不知道为什么,却很努力地想当我的朋友,对我很热情,什么事情都主动帮忙。但我不行,他什么都能帮我,但是最关键的事情上他帮不了我。 

  他能把洛予辰让给我么?不能。 

  所以我自然还是妒忌他、讨厌他。 

  出乎意料地,洛予辰居然闷不吭声了。我看着他阴晴不定的表情,又笑了,原来这个暴躁高傲的洛予辰也有吃瘪的时候。一面又感叹,夏明修毕竟和我不一个段数,他得罪完洛予辰,却能坐在副驾驶座上,气定神闲,换作是我,一定即刻被洛予辰轰下车,然后可怜兮兮地走回家。 

  而现在,他只能长叹一口气,继续开车。 

  2。忘却的记忆 

  他果然把夏明修带回了曾经是我们的家,昏黄的灯光下,他把他拉进浴室,我站在外面,心里盘算着要不要进去光明正大地偷看活春宫。 

  毕竟两人都是几十年才出那么一个的大美人,能看到这么一场绝世风情,少活几年也是应该的吧。 

  我知道一定有神明在上,祂知道我一为了己私欲拆散了这对有情人十年,于是祂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奸笑着罚我看这两人有多甜蜜。 

  对一个死人来说,这真叫不得善终。 

  罢,自作自受么。 

  两人从浴室出来,在我眼皮底下滚到沙发上。 

  算了,既然让我看,我看就是。 

  自然果然是绝代风华,绝世旖旎。 

  洛予辰对夏明修的温柔,是我惊讶的。因为那种东西我是从来不敢奢望的,不敢奢望到怀疑洛予辰身上根本就是没有叫做“温柔”的细胞的,现在看到的景象则是完全打破了 

我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理论,洛予辰原来可以非常温柔,可以有轻柔的动作,满腔的爱护,还会吐出甜腻的爱语。 

  显然他对我的,从来只有粗暴。根本就是满腔愤懑和不满的宣泄,又掐又打,又撕又咬,根本就是十大酷刑的改良版。 

  看着此刻的夏明修,我再一次觉得自己太不值了。 

  都被那样对待了,干嘛还不回头是岸,非要一棵树上吊死。 

  这一辈子过得窝囊,及其窝囊。 

  两人温存缠绵到了中午,这天下午夏明修是有工作的,所以不得不起床,挣脱洛予辰百般无赖的拉拉扯扯,从冰箱里拿了些材料去厨房煮。 

  家伙傻了吧唧的做了八宝饭。 

  洛予辰不吃甜的。 

  十年了,他的好恶我一清二楚,他的口味我更是比谁都清楚。 

  事实证明我又错了。 

  洛予辰很驯良地接过碗和勺子,和夏明修一起很开心地吃着。 

  真他妈忒不公平了吧! 

  我煮的,他就尝了一口,就给倒了。 

  我好歹从别人开始上幼儿园就开始自己煮饭,厨艺怎么也该好过那个把糖当盐笨手笨脚的夏明修! 

  算了!如果是夏明修煮的,毒药也一样喝下去吧。。。。。。 

  我愤然,围着洛予辰团团转,特别想给他一拳。 

  打不到,唉,已经死了,还在这里愤愤不平,当心从地缚灵直接升级成怨灵。 

  我还是赶紧念念经,早日升天成佛吧。。。。。。 

  夏明修走了之后,洛予辰果然扔下了八宝饭的勺子。我又有几分得意,毕竟还是不爱吃的东西,总归他不可能因为夏明修连口味都改了。 

  他一向是能忍的人,在我身边十年都能忍,何况区区几勺八宝饭。 

  他在沙发上又懒了一会,才慢慢起来。 

  他有些无聊地绕着大房子转悠了两圈,最后停在我房间的门前。正确的说,我曾经房间的门前。 

  我最后决定走的时候,已经把房间掏得很干净,能带走的全部都带走了。 

  他推开房门,站在那里对着空荡荡的屋子,眼神很飘忽,站了很久。 

  我正要自作多情,理智跳出来耻笑我,他只是在盘算将来把它变成书房的时候,书架和电脑的位置而已。 

  我总是爱自作多情的,其实他若真能分出哪怕万分之一的心思来缅怀我,我那一辈子倒还不是这么不值。 

  他站着站着,突然转身,回到厅里,神神经经地翻得柜子哗哗响,取出厚厚一叠相册。 

  他开始翻,其实也不能算是翻,他根本是在挑,把我和他的合影统统挑出来,抽出相册丢在地上。 

  兄台,赶尽杀绝啊,我也不是这么十恶不赦吧? 

  其实死之前,我只知道他绝对不爱我,倒是没想过他居然厌恶我到了某种境界。 

  想我确实威逼利诱他留在我身边,做得事情也确实不光彩。但是十年来我对他可是百依百顺、千般照顾,自问也没有做过什么特别对不起他的事,反倒被他虐得不轻。 

  好歹曾经是枕边人,一日夫妻还百日恩呢,至于这么绝么。 

  既然还要被他毁尸灭迹一次,早知道我就不用那么良心了,走之前还要多此一举打包了所有东西做一个风度翩翩离家出走的假象给他。结果我收拾了一大堆东西,然后运到我大哥的别墅里自杀,给人家添了一堆处理杂物的麻烦,还白白给才买的新房沾染上了阴气。 

  想想大哥摊上我这样的弟弟,真是倒霉透了。 

  早知道洛予辰恨我恨到连相片都不放过,我也不用收拾那一堆没用的东西,都叫他和照片一起当破烂卖了算了,好歹叫他干点体力活,一解我心头怨愤。 

  随着那一双骨节分明,我最喜欢捧着看的手,一张张貌似快乐的照片,就这么带着披着幸福回忆的外衣,很无情地落到地上。 

  “你这个没良心的。”我指着他的鼻子骂,郁闷他总也听不到。 

  我私以为,曾经欢乐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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