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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消灭它,也没有这个必要。但是,通过人向更高阶段的目标,努力变革“六道”支配的人生的过程中,可以开辟走向永恒幸福的道路。
汤因比那么,这种实践的基础是建立在现实世界的行动之上的吧。
池田是的。接着“六道”的是“声闻”。用汉字写就是“听声音”。这表示学习先哲的教导,想要知道人生真理的状况。学习永恒真理而感到喜悦,这种生命的状态命名为“声闻¨。
其次是“缘觉’’,写成汉字是“由于缘而觉悟”。这是指通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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宙的现象,自然的现象,自己醒悟,因而感到喜悦的生命状态。但“声闻”和“缘觉”都只是自己喜悦。
和这些相反,“菩萨”是对利他,即因拯救别人,而感到的喜悦。
基督教的爱、佛教的慈悲,都具有实践的特征。
最后是“佛”,指的是“菩萨”修行的结果而达到的境界。认为这个境界已经穷尽了宇宙和生命的“终极的真理”——“声闻”和“缘觉”也是醒悟真理,不过都只是真理的一部分——达到自己跟宇宙、整个生命存在融为一体的感觉。它是一种醒悟到生命的永恒性,是绝对的幸福境界。这种“佛界”跟博士说的“完全的并且永远得到满足”的幸福有很多共同点。
汤因比佛教真是作了极为精辟的心理分析。它超过了迄今西方所进行的任何心理分析。我想“声闻”和“缘觉”是小乘教追求的东西。这些目标远大而困难。而“菩萨”是更远的目标。小乘教所追求的东西,对个人能够达到的目标来说,大概已经是最高境界了。但另一方而,“菩萨”是把个人自我想得更加开阔,把精神扩大到宇宙的自我,普遍的自我。
在基督教中寻找一下相当于大乘教的概念、理想时,我看到菩萨和基督是有相似的地方。即菩萨自觉地推迟进入涅禁,而基督教的三位一体论中的第二位,也就是基督也自觉地暂时放弃了神
性去救济人类。只是菩萨连人类以外的有情的东西都救济。按基督教的说法,承受肉体作为人而来到人间的基督和菩萨一样,自觉地把自己放在人间的苦恼之中,自觉地饱尝痛苦。他之所以非这样作不可,动机和菩萨一样,是出于怜悯之心。
池田的确是很相似的,也可以说是完全一致的。
汤因比“菩萨”这一存在阶段,按照定义来说,是和基督教神学上说的神承受肉体一样,是一个暂时阶段。因此,它本身既不是完全的,也不是永恒的。我想像由基督所代表的基普教神所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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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这种完全而且永恒的满足,是以前一时进行的悲天悯人的自我牺牲的结果。这种自我牺牲的行为,就是自觉地放弃神性,自己承受人所能体验的最大的精神上和肉体上的痛苦。
“佛界”能够达到的完全而且永恒的满足,也与此相同,是从过去行为的结果中得到的吗?菩萨最后进人涅槃时达到的“佛界”,跟升天后基督的情况相似吗?
池田基督以痛苦的形象出现,我想是表示在他的生命中出现了“菩萨界”。因为基督也好,菩萨也好,他们思想的出发点的基础都是利他的。
小乘佛教的理想中缺乏这样“利他”的概念。如果小乘佛教有“利他”概念的话,那可能不是在实践过程中,而是在悟性之后所追求的东西上。但是,那时身心都不存在而只剩下“空”了。
您问进人涅槃后菩萨的“佛界”是不是跟升天后的基督相似,这里有些不同。佛教表示以“法”为本,而基督教则以“人格”或者“神格”为本。只要以“人格”以至“神格”为本,就只能在离开现实的人生、社会和世界去寻求其存在。所以,基督教大概要在“天”上寻求其存在的所在之处。相反,“法”是在这个现实的人生、社会和世界现象的深处,并且包括这些现象而存在着。因此,佛界并不存在于离开现实社会的某一地方,而是永远存在于人的每一生命之中,永远存在于这个宇宙之中。
汤因比我也打算了解一下小乘佛教徒所谓的“佛”,究竟是什么。如果我的理解没错的话,引进希腊图像法以前的原始佛教,并不是把涅槃状态的佛陀,通过受到希腊阿波罗神像启示的同形
的形象,表现出来,而是通过“空”表现出来的。这里说的“空”,是象征着涅槃即消灭自身。
池田小乘佛教是指通过否定、消灭自身的“小我”(个人的自我)而融合进“大我¨(宇宙的、普通的自我)中去。这的确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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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我”的范围内所达到的最高境界。然而,这完全不是利他的东西。这在本质上是违反佛教拯救一切人的愿望的。
相反,大乘佛教不是否定“小我”,而是教导人们通过利他而扩大自己跟“法”这个“大我”的本质合为一体,克服欲望、愤怒和保存自己的本能。所以,大乘佛教是在肯定“小我”的同时,使“小我”向“大我”扩大。
汤因比那么大乘佛教关于“佛界”的教义是怎么回事呢?从您刚才的说明来推论,对大乘佛教徒来说,“佛界”就是完成从“小我”向“大我”扩大而达到的境界。然而,这个目标不是菩萨阶段已经达到了吗?在菩萨之后,“佛”的阶段,意昧着更高的满足吗?
池田如果要说“菩萨界”和“佛界”的区别的话,可以说“菩萨界”是达到“佛界”的过程。大乘佛教中《法华经》上所指出的佛的目标,也是使所有的人跟佛本身一样达到悟性。菩萨的实践是作为其里程碑而提出的。因此,中国的天台大师(智颉)把菩萨分为五十二个台阶,把其中第五十二个作为佛的悟性(妙觉)。如果菩萨跟完成了从“小我”向“大我”扩大的佛一样的话,摆脱不了“小我”拘束的人,就失去了逐步树立起“大我”的过程,所有的人就失去了可行的道路。
所谓佛的悟性,佛的境界——跟博士所想的“在宇宙背后的终极的精神之存在”一样——就是指醒悟存在于宇宙背后,并包含整个宇宙的“法”,与“法”合为一体得到“大我”的人格。
因此,所谓“佛界”的生命,不能极据某一特定部分的性质下定义。它只能表现为包括横(空间的)的一切的“完全”,包括纵(时间的)的一切“永恒的满足”的状态。换句话说,佛的境界,就是这个生命通过知觉而感知的内部状态。在显现于外的具体现象的范畴中,它或者是“菩萨界”、“天界”、“人界”等九界。小乘佛教只到消灭“小我”而告终,而大乘佛教则通过树立“大我”,反过来使“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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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以苏生。
如果作个结论,这就是说,“十界论”主张所有生命本来就包含着全部十界。因此,这里就产生出所有生命——当然包括所有的人——都潜藏着“佛”这个生命,都是宝贵的这样思想;并且包含着,所有的人通过实践佛法都能够悟出“佛界”的生命这个人类变革的原理。我想这个“十界论”所具有的生命变革的原理,是跟博士的“自我克制”连结着的口(3)用动的观点把握生命——十如是论池田一切生命,一方面具有其独特的一贯性质,同时在跟外界的联系中,时刻在变化、运动着。
刚才,我把生命按其主观上的生命感的状态,分为十种范畴即“十界论”作了介绍。佛法又进一步在某一瞬间,比如“天界”的生命出现时,生命跟外界怎样联系,肉体表现出什么变化、什么特点并怎样进行流转——对于这种状态,从各个角度进行了说明。
这就是称为“十如是”的关于生命动态的一个运动法则。所谓“如是”就是对真实要原原本本地去认识的意思。在《法华经》的“方便品”中,对“十如是”有所论述。其内容有相、性、体、力、作、因、缘、果、报,而这些又是融为一体的。
第一个“相”,是生命表现于外的形象。按照“三谛论”,可以认为相当于“假”。“性”是生命的内在天性,是指人的生命的性质、心、智慧、精神等而言,相当于“三谛论”的“空”。“体”是生命的统一主体,把作为“相”的身和作为“性”的心统一起来的生命主体,相当于“三谛论”的“中”。
以上的“相”、“性”、“体”,我想这三者是指生命的实体说的。
就是说,生命的实体可以从“相”、“性”、“体”这三种观点去理解。
汤因比就是说,“十如是”的前三个,相当于前边论述过的“空”、“假”、“中”,是把生命力的实体作为一个统一体来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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