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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不买这个人情!”唐蘅恨恨地道,又想起了自己的头发。“你赔我头发!”
“说过多次遍,我不知道那参汤你喝了会掉头发。”唐芾追着白衣人到了屋顶,一边打一边辩解,“我的头发无论喝多少参汤都不会掉!不信我喝给你看。”
“你现在长大了,当然不掉了!”唐蘅也追到屋顶,反手一刀,将白衣人砍倒,“人情我还了。”
原来唐蘅练的是当年何潜刀的刀法,而唐芾练的则是唐隐刀的刀法。两人双刀合璧,便能重现当年“唐氏双刀”的威力。偏偏这对兄弟多年不睦,从没有联手对敌的机会。
如今终于走到了一起,双刀合璧果然威力大增。眨眼间便把那五个人砍得死的死,伤的伤。
“爹爹呢?”打到一半,唐蘅问道。
“还在客栈里等着我们。我要他休息,这种事,哪犯得着他出面?有我们俩就行了。”
唐芾那张百年严肃的脸,忽然向他笑了笑。
唐蘅故意板着脸,不理他。这还是十年来兄弟俩第一次讲话。
“小时候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毕竟我们都长大了,还有比头发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对不对?”
两人打得好好的,听了这话,唐蘅忽然把刀一抽。
唐芾忙道:“我错了!这世上没什么事比头发更重要!”
… …
正当唐芾唐蘅与那五个外门兵器的人搏斗时,沈家的老二、老三和老六正骑马尾随着抱着银锭狂奔的苏风沂。
她刚服过狸猫的汤,胸口直犯恶心,纵马狂奔,向青岭山内跑去。
山坡越来越陡,她只好将银锭拴在腰上,弃了马,手脚并用地往上爬。
一个人如果抱着五十两银锭爬山,自然会很累。她爬到山顶,回头一看,沈空禅和沈通禅就在离自己不远处。心中一惊,再往四面一看,方知自己爬错了地方。
那山头看似不高,其实下临绝谷,深不可测。谷中,数只巨大的老鹰在空中悠闲地滑翔着。
等她再回头时,一个人已抓住了她的头发,将她的身子向后一扯,手脚麻利地反捆住了她的双手。
那人看上去很陌生,长相却与沈空禅十分相似,年纪却比他小得多。
沈通禅。沈家的老六。
苏风沂早就听说过这个人虽是沈家兄弟中年纪最小的一个,心却最毒,性好虐杀,走镖时只要遇险便大开杀戒,血肉横飞。连沈轻禅都不愿意搭理他。
他一把夺过她手中的银锭,将它扔在地上,道:“你这丫头真会挑死的地方,我看这里挺不错的。你知道么,这谷里的老鹰凶猛异常,专啄眼珠子。等会儿我将你吊下去,你只管惨叫,你下面的朋友听见了,便会乖乖地上来,和我们决一死战!”
原来沈家三人对唐氏兄弟和王鹭川颇为忌讳。因不识子忻,倒并不怕他。
沈通禅见沈空禅正与王鹭川苦斗,而沈听禅在山下亦拦住了子忻,心中略一盘算便计上心来。从包袱中拿出一根粗绳套在苏风沂的颈子上,打算将她吊到悬崖上喂鹰。
见沈通禅不断地将自己往悬崖上推,而山谷中的鹰声噪动不安,苏风沂禁不住吓得尖叫了起来!
那一刻,她的脚尖已踢到了崖壁,几块石头从崖上滚落,半晌不见落地之声。
“救命啊!”
“阿风!”
她看见王鹭川冲了上来,他的手也被捆住了。
“替我解决了他,我下去接应二哥!”沈空禅道。
“原来是英雄想救美!”沈通禅拍了拍手,“我给两位一个机会,由你们自行决定谁先喂老鹰,怎么样?”
苏风沂马上道:“既然绳子已在我的脖子上,你何不干脆一把将我推下去?”
沈通禅还未答话,王鹭川突然道:“沈兄,这种事情一向是男人当先,这当英雄的机会,还请你让给我。”
沈通禅嗯了一声,道:“这话我爱听。”说罢便将苏风沂颈上的绳索一解,套在他的颈子上。
“不!鹭川!你疯了么?别替我死!我一点也不爱你!”苏风沂放声大哭,“让我死!让我死!”
“阿风别怕,子忻就在山下,他很快就能上来救你了。”
“不不不,我不要你当英雄,我不许你当英雄,呜呜呜……你这个时候当什么英雄啊,你真笨哪!”她泣不成声,“我不爱你,一点也不爱你,你不要为我死!”
他已经站到了悬崖边,向她笑笑,道:“傻孩子,我从小就喜欢你啊。你虽不爱我,至少我能爱你。我能!”
这是他的最后一句话。她恐惧地看着那绳索晃动了两下,紧接着,一片骚动的鹰声。
她浑身发抖,不停地发抖,泪水模糊了她的眼睛,她不知道自己抖了多久,忽然一只温暖的手放在她的肩上,替她解开了绳索。她睁开泪眼,看见了子忻,他一身的血污,手臂上都是伤痕,但他的脸上却是欣喜之色。他捧着她脸,笑道:“你还活着!”
她的脸是冰凉的,她大声骂他:“为什么?为什么你来得这么晚?”
他愣了愣,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
“鹭川死了!”她指着悬崖哭道。
他惊道:“什么?他……他……”他冲到崖边将那晃荡的绳索拉上来,忙将自己的衣裳脱了掩在他的尸身上。
他身上体无完肤,已被老鹰几尽分食。
“我要看他,我要看他最后一眼。”她扑过去,企图拉开那件衣裳,子忻一把死死地按住,道:“别看。”
“为什么我不能看?”她呜咽,“我连看看他的胆子也没有么?”
她轻轻揭开衣裳,看了一眼他的脸,连忙闭上眼睛,将衣裳重新掩住。
就在这当儿,她的眼神滑落到他的手上。
那手血肉模糊,当中却紧紧地握着一只黄色的雏菊。
… …
他们就把他葬在了那个悬崖上。
“鹭川,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会来这里看你。”苏风沂将一把雏菊放到墓边,轻轻地道。
唐蘅与子忻站在她的身后,默默不语。
她戴上斗笠,背上包袱,道:“我们就在这里分手罢。”
子忻看着她,良久,问道:“风沂,跟我一起走。”
她摇摇头,笑道:“不。”
子忻迟疑了一下,想告诉她自己要到哪里去。但她没有问。
她没有问,他就没有说。
“轻禅好些了么?”苏风沂扭过头去问唐蘅。
葬了郭倾葵,沈轻禅抑郁寡欢,一直住在唐蘅的院子里,由唐蘅照顾着她。
“好多了。”
他们在山下分手,远远地看见一个人策马孤零零地站在山道的中央。
“郭倾竹?”
子忻点点头,道:“那天多亏他及时赶来替我挡住了沈挥禅,不然我也不会那么快赶到山顶。”
苏风沂拍拍他的手,笑道:“我一直忘了谢你。多谢你救了我。”
子忻腼腆地笑了笑。
唐蘅看着郭倾竹,忽然问道:“这个人的身上为什么背着五个小罐子?”
子忻道:“里面装的是祭品。他已搜集了仇人的五脏,祭书上说,如果将它们抛到九泉,就可忘记这份仇恨了。”
“九泉在哪里?”
“他也问过我这个问题。还说我跑的地方多,可能会知道。我告诉他,九泉在昆仑山下。”
苏风沂瞪大眼睛问道:“真的?我怎么没听说过?”
子忻道:“我随口编的。”
第二十四章 尾声
自与子忻分手后,对苏风沂而言,子忻便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细想下来,她与这人相处的时间实在有限。就算加上六年前的那四天,也还不到二十天。她与子忻,既谈不上“白首如新”,也算不上“倾盖如故”。她不知道他的年岁籍贯,甚至连“姚仁”这个名字也不知是真是假。她们之间也许有那么一两次温馨的时刻,却全淹没在争吵之中。
她知道子忻从不念旧,从不打算记住曾经交往过的人。这二十几天发生的事,对于他漫长的江湖生涯也算不上是什么大的风波。
而她选择了分手,就选择了忘掉他。实际上,在后来的日子里她独自谋生,生活变得格外忙碌,每天要操心的事情多如牛毛,夜晚上床倒头就睡,回忆往事只在茶余饭后,且渐渐成了奢耻。
她留在了嘉庆,在城内的古玩店里做了三年的鉴师,积攒了本钱,便开了一家小小的古玩店。
她一向认为自己不会做生意,不料只干了一年,便在同行中名声鹊起。人们介绍她都会说:“苏姑娘,苏庆丰老爷子的千金。”
其实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与老爷子从不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