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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停下脚步,往后退到一个相当远的距离。这味道很浓,他毋需多看一眼就知道是这里。马尾则站在十英尺远的地方,沉默不语地指向一个被树叶和泥土覆盖的地方。那上头围了一群苍蝇嗡嗡作响,如同一群抢用自助餐的学生一样。
一见这景象,我的胃紧缩了一下,脑海里隐隐闪出个声音说:“我早料到了。”我感到有点恐惧,我能清楚揣测出尸体斜躺的位置,心中惊恐的程度更加高涨。
最后,我终于看出在那堆树叶泥土中,隐然突出一副人的肋骨。那微弯的形体,就像古老船只的骨架。我弯下了身,想看清楚那土堆,却被围绕在尸体上的苍蝇遮住视线,苍蝇蓝绿色身子在阳光下反射出虹光,让我看不清地上的东西。我手上挥,旋绕它周围的苍蝇惊吓得满天纷飞,仓皇地往各处窜逃。我深吸一口气,开始将土堆上落叶拨开一些,这副脊椎骨便赤棵地显露出来。我无暇顾及那群乱飞的苍蝇,继续将其余的土渣清掉,理出一个接近3英尺见方的区域。虽然我到达这里不到十分钟,但毫无疑问,我已能完全断定吉尔和他同伴发现的就是人的死尸。
我拨一拨盖住脸庞的头发,蹲在地上审视眼前的情况。我仔细检查尸体骸骨露出的部分;在肋骨、脊椎、骨盆之间,仍残存着肌肉和韧带。这两种人体组织,通常比较难以分解。关节往往经过数月或数年也不会变形,而脑部和内脏却大不相同,在细菌和昆虫的摧残下,大概只要一个星期就会完全腐烂。
这具躯体的胸部和下腹骨骸表面,仍黏有棕色的干燥的组织。我在苍蝇围绕、林地斑斓的阳光下,心中想着两件非常确定的事:这绝对是人的尸体,而且埋在这里的时间不会很久。
此外,我想这具尸体弃置于此也绝非偶然。这应该是先遭杀害,才被弃尸。尸体可能会被放在旁边这个大塑胶袋里。这个塑胶袋虽与一般家庭用的无异,而且已被扯破,但我认为它很可能是运尸袋。尸体的头和手脚都不见了,而附近又几乎看不到任何相关的东西。除了一个东西之外。
在这具尸骸的骨盆上,倒插着一根通条。红色的橡胶吸盘紧塞住骨盆口,而通条的木棍则直插入内,就像一支平放的冰棒。由这根通条看来,这宗命案的凶手不但是蓄意谋杀,而且手段凶残,令人不禁毛骨悚然。
我站了起来,环顾四周,由于蹲了太久,膝盖一时拒绝挺直。根据过去经验来看,假如不见的尸块是被动物拖走,通常会拖到相当远的地方;狗会拖到低矮的灌木丛藏着,一般的穴居动物则会将小骨头或牙齿叼到地下洞穴里。我拍拍手上的积物后,便开始观察附近,寻找动物可能行经的路径。
此时,林子里充斥着苍蝇的嗡嗡声响,以及从远处谢布鲁克大道传来的汽车喇叭声。我的脑海开始浮现以往见过的景象,森林、墓地、尸骸,一幕接一幕,就像老电影断续呈现。我站在那儿,搜寻着,保持高度的警觉。终于,我感到周围似乎有个不寻常的东西,在阴森幽郁的树林中,似乎有一道光线从我眼角闪过,使我猛然转身。但是,什么也没有。我脊背一凉,怀疑刚才到底看到了什么。我继续挥手赶开眼前的小虫子,突然感到越来越冷了。
该死。我继续寻找。林间起了一阵微风,吹动我湿润的头发,也吹动了树叶。此时,我又感觉到那个东西了,仍是一道光影闪过。我仍无法确定那道光影的来源,往前走了几步后便又停下来。什么也没有。真笨,我暗骂自己,这里当然什么也没有。除了苍蝇之外。
然而,就在此时,我发现那个东西了。那个东西在微风轻拂下,不断变幻反射着午后林间的光影。我屏息向那个地方走去,到处查看。在前方一丛黄杨木底下,有一个塑胶袋淹没在金凤花之间。金凤花灿烂的花朵与阴暗的塑胶袋形成了强烈对比。
我走向前方的树丛,细枝和树叶在我脚下劈啪作响。我站好脚步,一手抓住塑胶袋,但是却拖不动。我只好两手握住袋口,使尽力气拉。好不容易,袋子移动了,我隐约可以感觉到里面装的东西。此时,小虫子在我面前纷飞,我的背也湿透了,心脏更是跳得快,就像重金属乐的鼓声一样砰晦响。
我使尽全力将塑胶袋拖出树丛,好让我能检查塑胶袋内的东西。袋子很重,光是这点就足以令人起疑了。事实证明,我的疑虑是对的:当我才稍微解开第一个结,一阵腐败的气味便立即冲出。我屏住气息,快速解开袋口,向内看去。
塑胶袋里,一颗头颅直直地瞪着我。这颗头颅虽已开始腐烂,但由于塑胶袋隔绝小虫的蛀蚀,使得脸部的肌肉仍保留着。不过树林里的温度和湿气已使这张脸完全变型:两只眼睛干枯而紧缩,眼险半垂着;鼻子弯曲,鼻孔塌陷成扁平状;两夹下垂;嘴唇卷缩,微露出一口完好的牙齿。这个人泛青的脸皮,几乎是紧贴着脸骨。压在这颗头下面的,则是一堆已被染成暗红色的卷发;夹杂着从脑部流出来的液体。
我颤抖地把塑胶袋口束起来。我看向那两名工人所在的地方,那个扎马尾的家伙站得比较近,而另一个则躲得远远的,驼着背,把双手插入裤袋里。
我脱下手套,从他们身边经过,迳自离开森林,往停车处走去。他们两个一句话也没吭,默默在我后面,一路沙沙地跟了出来。
格鲁克斯警官斜靠在警车的引擎盖上,虽然看到我向他走近,但姿势一直没变。仍是一副不友善的态度。
“可以借一下无线电吗?”我的态度也很冷。
他双手一撑,挺直身子,走到驾驶座旁,从车窗探头进去把无线电拿出来,一脸狐疑地看着我。
“是命案。”我说。
他面露惊讶、懊恼的表情。按下通话钮。“是命案。”他用法语对总机说。在一连串例行的拖延、转接、等待后,无线电里终于有了回应。
“我是克劳得尔。”声音有点急躁。
格鲁克斯立刻将对讲机递给我。我报上名后,便报告这里的情况。“这里有一起命案,”我说:“可能是弃尸,死者可能为女性,可能是一起分尸案。你们最好立刻派人来处理。”
无线电那端停顿良久。看来这个“好消息”还没有人知道。
“对不起,请重复一遍!”
我把刚才的话复述一次后,要克劳得尔替我把话转告给在停尸间的拉蒙斯。这一回,就不干考古学家的事了。
说完,我把无线电还给格鲁克斯,他应该全听清楚了。我提醒他,把那两个工人带回答局做一份完整笔录。他听了之后,脸上的表情就像被判了10年、20年监禁的罪犯一样,因为他知道这个周末假期可能就此泡汤。对此,我没有必要同情他,因为我也是如此。这个周末我铁定不能出发旅行了。事实上,当我开过几条街回到我住的地方后,我想,这个案件会让大家鸡飞狗跳,别想有人能好好睡觉了。果然,这件案子后来的发展证明我当时的看法是对的。只是,当时我并不知道,我们面对的竟然是如此可怕的事。
二
翌日,天气和煦如同前日,若是以往,这必然让我心情愉快。我一向很容易受天气影响,天气好,心情就好;天气不好,心情也跟着低落。但这一天,我的情绪已无关乎天气好坏:早上不到九点,我已经在第四号验尸间里工作。这间验尸间是所里最小的一间,但是通风却异常良好。我常在这里工作,因为我接的尸体多数保存不善。不过,再好的通风设备也没用,抽风机和消毒药水根本无法掩盖腐尸的气味。
在圣米内大教堂附近发现的尸体,又是分到第四号验尸间。前一晚,我匆匆吃完晚餐,便又回到发现尸体的地方,直到9点30分,才总算将尸体送进停尸间。现在,这尸骸就装在袋子里,摆放在我右侧这具编号2670号的尸体,在早上会议中决定依循一般程序,由所里五名法医中选派一名,到实验室里进行解剖。我之所以被选上,实则因为这尸体几乎只剩骨头,而仅剽的细微组织部分又腐烂得差不多,已超过一般验尸程序,因此才需要用到我的专业技术。
今天实在很不巧,刚好有一名法医生病请假,使得所里人手不足。到了晚上简直是忙翻天:一个20来岁的年轻人自杀�